公安机关舆情导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当前公安机关舆情导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公安机关缺乏与媒体的良性沟通互动。注重警察个体形象建设,忽视宣传报导意识,造成公众对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付出的艰辛乃至流血牺牲不了解,导致公安形象传播资源的流失。公安机关往往低估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和群众的理解承受能力,对已经形成群众热点、焦点的问题、事件,应该解释的不去解释;对于经调查属实的报道,不能及时通过媒体公开报道处理结果,消除不良影响;对经调查存在不实之处的报道,也不能及时地向媒体通报事实真相,以还事实本来面目。 (二)媒体报道失真情况时有发生。由于群众对信息的关注取向不同,往往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少数的负面报道对公安队伍形象往往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恶劣影响。目前,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被媒体炒作和互联网上恶意攻击的危机舆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声誉和形象,损害了警民关系,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缺乏有效的应对负面报道的舆论引导机制。公安舆论信息收集工作时效性滞后,深层次、内幕性、超前性的舆论情报不多;缺乏专门的新闻舆论分析机构,没有规范的新闻舆论信息报送、研判、通报、应用和评估机制,新闻舆论信息的预警能力和实战能力较弱;各警种、各部门之间新闻舆论信息共享程度低,缺乏统一的新闻舆论信息工作标准和平台,使新闻舆论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关联性受到影响。 二、公安机关舆情导论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民警的综合素质难以适应新闻舆论引导工作的要求。公安机关部分领导干部和民警缺乏应对媒体的基本常识和经验,没有或很少接受比较系统的媒体公关专业训练,缺乏加强公安新闻舆论引导工作的意识和必要的新闻敏感性。面对媒体时或者是束手无策,反应迟钝,被动应付;有的民警保密意识和纪律观念不强,在提供新闻和审查新闻稿件中不能严格把关,导致泄漏公安机密,造成不良的负面影响和后果。 (二)公安机关在处理新闻危机时缺乏法定依据。面对媒体对公安负面事件的炒作行为,公安机关除一些法定的情形外,既无更多的理由拒绝媒体采访,更无权阻止媒体报道。当公安机关新闻形象危机发生时,公安宣传部门处理危机因缺乏法规依据,通常能做的只是事后进行沟通协调,效果微乎其微。 三、公安机关舆情导论工作对策设想 (一)构建公安舆情导论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一是建立新闻舆论信息操作平台,及时准确地描述、预测和掌握新闻舆论变化的时空分布及其主要内容。二是建立各警种协同机制,有效应对规模化的新闻舆论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其负面影响。三是形成在上级公安机关统一指挥下的上下良性互动的新闻舆论引导网络。四是建立健全新闻舆论信息收集、分析、报送、转办、反馈机制,形成公安机关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构建公安舆情导论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一是完善新闻舆论监督立法,规范公安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建议立法机关制定出台新闻舆论监督等相关法律规则,使传媒监督法律化、制度化。二是建立公安新闻资源管理机制,实现公安新闻舆论管理正规化。要整合公安新闻信息资源,对有价值、有特色的公安新闻信息要进行筛选,构建权威性的新闻发布平台,统一进行新闻发布,或统一提供新闻稿件、新闻资料,使新闻信息同出一口,同发一声。三是规范公安新闻舆论信息处理机制,找准公安新闻舆论引导的着力点。要根据实际,制定统一的公安新闻舆论信息采集、审读、传递及适合现有组织结构的新闻舆论信息呈报规定,规范新闻舆论信息层级处理流程,建立对新闻舆论信息上报的考评制度,实现新闻舆论信息规范和无障碍传输,确保不同类别的新闻舆论信息得到高效采集、统一管理和即时共享应用。四是构建公安队伍形象危机处置机制,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危机事件好比一把双刃剑,它可能会使公安队伍的形象受到影响、导致群众对公安队伍的不信任感加强,严重的可能还会影响到组织的生存;但是如果处理得当,也能使公安队伍在公众面前树立勇于承担责任的形象,从而赢得群众更多的好感和支持。五是开展应对媒体能力的教育培训,提高公安民警的新闻媒介素养。把媒介素养教育和公安新闻宣传纪律教育纳入公安队伍思想教育规划,作为公安机关信息化的普训课程,通过采取举办讲座、现场讨论、交流、对话和与新闻媒体开展互访共建等形式,逐步提高民警驾驭媒体、应对媒体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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