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1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一、概述
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大队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主任具体抓的管理机制,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大队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联络员网络,对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2011全年以来,我大队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在政务公开中,我大队注重制度建设,以制度指导、规范政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县政府关于门户网站建设的要求,结合大队工作实际,制定了不予公开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工作、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等相关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大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的建设,把我大队的政务公开工作逐步推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二)编制发布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前提下,我大队将大队内设机构、职责、办事指南、法律规范等政务信息公开。并根据县政府的要求,编制并发布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政务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的主体,对应当公开的信息按规定全部纳入公开目录。同时坚持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补充,从而保障了我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实效。
(三)信息公开的主要情况。按照《条例》的要求,大队制定了完善详细的公开目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本单位产生的政府信息,通过大队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要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重要通知、重要工作动态、政务公告等方面的内容。大队2011年度公开政府信息,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业务工作类包括各类临时交通管制公告;车管便民服务类信息30条,包括各类车管业务的申请表下载、查询、机动车注销通知、机动车驾驶证告知等服务事项及摩托车入户中签公告;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大队在网页上公布《目录》、《指南》和信息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我大队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四、咨询、投诉情况
2011年度通过网络接受群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建议及投诉共21条。从咨询的内容看,主要是涉及车管、秩序处理业务方面。群众投入大队“信箱”的咨询、建议、投诉,我们都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答复。2011年来,未发生针对我大队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大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从整体上看还处于起步阶段,工作中还有不少缺点和不足,有待加以克服和改进。
1、由于人员、经费的欠缺,我大队的门户网站网页版面设计略显单调、内容亟需丰富、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准确,操作方法和流程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3、信息公开硬件设施还要进一步完善。
在新的一年里,我大队将按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交警门户网站服务民众水平。继续把交警门户网站作为公安机关服务公众的重要窗口和平台,不断完善网上的便民服务栏目,使公安网站真正成为服务民生的综合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更加方便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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