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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局收赞助费的思考

    时间:2012年02月09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从去年年底以来,**县*镇一些个体经营户就陆续接到当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要求交***元钱,名义是赞助费。对于这一“赞助费”,当地一家宾馆的老板王女士接受采访时称,派出所一位唐姓工作人员告诉她说这是“一种长远的感情投资”。

         先抛开“赞助费”不谈来说说“保护费”。顾名思义,所谓“保护费”是指一切不以社会契约关系而以非法手段向民众征收的钱财。从这一角度而言,民众交“保护费”往往并非出于自己的主观意愿,而是迫于对方的强势,花钱买个平安。当然,如果单从民众“花钱买平安”这一本质意义而言,纳*人向政府所缴的*费也可称得上是一种广义上的“保护费”。可见,保护费和*费之间的差别,仅仅在于前者是非法的,而后者是合法的。

         由上所述,再回头来看*镇派出所向个体经营者收取“赞助费”这件事。很显然,所谓的“赞助费”,其实质是一种披着马甲的保护费。古今中外,向民众收取保护费最常见的收取者为黑社会以及一些街头混混。显然,它们的存在毫无合法性可言,往往成为合法政府打击的对象。但让人讶异的是,*县“保护费”的收取者却是作为执法人员的民警!

         公安局本来作为国家机关,打击罪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其职责所在。而它的运转费用及其职工的薪水也都来自于纳*人。在此意义上,当地个体经营者已经根据法规缴了*收,其实也相当于缴了“保护费”。然而当地派出所非但不履行职责,反而向其治下的民众索取保护费。这不仅违背了民众的意愿,而且于法无据,已经与黑社会的行为无异。

         在政治昌明的法治社会,即便黑恶势力再怎么猖狂,只要政府惩治有力,黑恶势力也并不见得有多可怕。但相较于黑恶势力,更为可怕的是公权黑社会化。这是一种有着双重罪恶的状态。如果说黑社会尚且还有一定的规矩可言,而在这种状态下,公权力便将其治下打造成为一个权力王国。在这个王国里,公权力不仅更加肆无忌惮,而且可以手眼通天、全盘通吃。显然,被黑社会化了的公权力,对民众的加害程度要远远大于黑社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是社会中最大的恶!

         在法治国家,黑社会要想索取民众的保护费,一般不敢明目张胆,只能偷偷摸摸。但被黑社会化了的公权力则不然,它若想揽钱,完全可以冠冕堂皇,如将保护费称为“赞助费”或者“安保服务费”;如果亲自无法操作,则不妨采取“借鸡下蛋”的方式,将保护费外包给带有民间色彩的公司运作。譬如*镇派出所所长安延龄就表示,所谓的“赞助费”是*县公安局下属保安公司所收取的“保安服务费”。这种保安公司“主要为县内企事业单位、大型宾馆和娱乐场所提供有偿安保服务”。很显然,这种将保护费外包的“借鸡下蛋”做法,无疑非常“高明”:不仅给收取保护费披上了一件“合法”的外衣,更为重要的是在关键时刻公权力可以干净脱身,于是所谓的“非正式民警”“派出所临时工”之类的“理由”也就堂而皇之地出炉了。

         如果说这种“保护费外包”只是*镇派出所一家所为,其危害性尚且不大。然而让人更为恐惧的是,*镇派出所所长称“县局下属的每个派出所也都成立了保安分公司”。这说明了“保护费外包”在当地已经被普遍化了,成为一种公开的秘密。难以想象,这是一种怎样的政治生态!无疑,“保护费外包”是公权培植起来的有组织犯罪。这既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踏,也是对当地现存政治秩序的挑战,甚至也是对国家政权的蔑视!

         纳*人缴了*却得不到政府应有的保护,而被一群披了羊皮的狼索要保护费,这是对当地政府的莫大讽刺。当政府根本无力保护其治下的民众时,也许就是黑社会代替合法政府之时,这并非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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