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树立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是对价值体系的进一步的理念化凝炼,是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指为实现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使命而提炼出来的,被全体民警共同认可、普遍遵循、自觉践行的主导价值观念和价值追求,是公安队伍的精神力量和团结纽带,是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力量源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树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体现时代特色和满足职业需求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对激发广大民警的集体荣誉感、自信心,增强公安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公安工作的新跨越,具有重大的意义。
在长期的实践中,人民警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创造、积累了体现公安机关特殊性质和宗旨的价值观念,并在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明确人民警察的地位是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的前提。
我国的公安民警掌握着公民与国家赋予的治安行政权和刑事执法权,具有民主职能和专政职能,代表国家对公众事务的最深切的关注和干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因此,作为警察,我们应始终保持对党、对人民的忠诚。众所周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在各种活动中一向体现并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共产党人的最高宗旨。开国领袖毛泽东曾就此讲到:“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和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用护为最高标准”。自建国以来,党就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宗旨。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我们,则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更是精辟的概括到:“建设有中国特设的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所以,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警察,这是我们警察存在的根基。
二、正确树立新时期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一)、鲜明的政治属性。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认为,警察是国家的暴力机器,直接为统治阶级实现自身利益而服务。同样,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肩负着“四大政治使命”,这决定了公安机关的特殊性质。因此树立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首要之义是把党的政治理念作为全体民警的政治信仰和精神支柱来遵循,始终保持人民警察的性质和本色。
(二)、职业的价值尺度。从一定意义上说,核心价值观是一种超越道德水平线的主流价值追求和精神境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作为全体民警坚守的道德准则,发挥着是非善恶判断的标准功能,必须使民警明白组织上倡导什么、反对什么,该怎么做,并在思想上认同和接受,继而化为自觉自愿的行动。
(三)、时代的人文内涵。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来自于警察文化传统的沉淀,从公安机关诞生之日起就开始了其核心价值观形成、提炼,但她更多的是与时代发展同步。必须始终着眼环境形势不断变化的客观实际,作为公安思想政治建设的根本任务和职业化建设的核心。
综上所述,新时期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应集中概括为“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勇于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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