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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体会: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之我见

    时间:2012年05月15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构建和培育新时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公安机关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文化战略工程。构建和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首要的任务是提炼出反映新时期公安文化的核心价值符号,即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表述方式。笔者从公安队伍建设的历史和现实出发,提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表述方式为“忠诚、正义、团结、奉献”。

        1、忠诚。警察的忠诚是一种职业信仰,是警察对事业的追求、对职业恪守的行为标准,是一种尽心尽力、全力以赴承担责任的道德品质。对人民警察来说,判断其是否忠诚,首先要看是否忠诚于党,从根本上看他是否有忠诚于祖国和人民的深厚感情和品格、是否有执法为民的自觉实践、是否有忠于法律的正义感和使命感。忠诚的价值指向是“立警为公”,理论指向是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政治指向是自觉服从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行动指向是“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理想信念是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和行动的先导,忠诚意识是确保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核心所在,忠诚可靠更是中国警察所特有的警魂。

        2、正义。从我国警察制度来讲,不仅要追求警察制度本身的正义,更要追求警察制度在现实过程中的正义化实现。制度需要有人去遵守,也需要有人去执行,警察就是执行法律制度的人员之一,将警察制度的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统一起来的桥梁就是人民警察。正义感是警察从事正义之举的内驱力,也是每个警察对抗邪恶的精神动力和精神支持。警察的正义感只有在正义行为的实践中才得到体现,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敢于同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是警察正义感的具体表现。人民警察的忠诚意识和正义感,外化为在为人民服务的行动上,体现在高尚的职业操守上,就是要秉公执法。秉公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要求。

        3、团结。“团结就是力量”,这既是一句政治口号,更是一种行动。作为我国警察核心价值理念的“团结”,更赋予了中国特色的“紧密地团结在党和组织周围、一切行动听指挥”的政治内涵,“团结”二字就暗含了更高层次上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群众意识”等政治属性。对某个警队来说,讲团结应更注重于团队精神的培养和熏陶。所谓团队精神,简单来说就是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和服务精神的集中体现。警察团队精神的形成并不要求每个民警都牺牲自我,相反,它是建立在发挥个性能力、表现特长基础上的协作过程,而明确的协作意愿和崇高的集体荣誉感才能产生真正的内心动力。对我国公安机关整体来说,讲团结就是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集体主义精神。

        4、奉献。奉献是一种出于社会责任感对社会真诚的付出。对党的忠诚,对祖国的爱,对人民的服务,对法律的敬畏,必然要体现和融入警察的执法和服务的过程之中,转化为对待工作、生活的态度。艰苦奋斗、无私奉献这种高尚的道德情操,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特定群体才能和应该坚持的职业操守。无私奉献是当代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本质特征,作为人民警察,更应秉承国家、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高尚品格,与忠诚意识融为一体,释放出奉献于党、祖国、人民的至刚至大的爱国主义精神,这种精神既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行动。

        忠诚、正义、团结、奉献四者是一个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其中忠诚是正义、团结、奉献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是警察核心价值观的灵魂;正义是忠诚的价值取向和行动准则;团结是忠诚意识转化为奉献过程所需要的精神状态和胜利保证;奉献(指无私奉献)是忠诚、正义、团结的目标指向和行动结果。

        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核心

        据中国警察网消息:公安部党委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中组织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讨论活动,以实现“打牢广大民警共同的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基础,形成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民警永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的目的。其实,顾名思义,“人民警察”就理该清楚,其核心价值观不仅牢牢地为“人民”这个前置词所限,而且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非此不可。

        所以说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核心,而人民警察也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既是“人民”这个前置词所决定的,更是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机器的性质所决定的。一旦广大人民警察尤其是她们的各级领导者,都能明确、掌握并严格按这个核心价值观办事,全心全意或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则实现“打牢广大民警共同的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基础,形成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民警永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的目标自然也在其中了。

        唐代著名宰相魏征曾云: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明得失;以史为镜,可知兴替。事实上,人民警察队伍的光荣历史和辉煌建树早已昭示,人民警察只要牢固树立和恪守“为人民服务“这个核心价值观,并且时刻以此教育、规范、引导和激励自己,那么,她们的思想、作风、纪律和行动也必然会服从和服务于人民利益,时刻想着为人民无私奉献而非谋取私利。人民也注定会由此高度信任、加倍热爱和无私支援属于他们自己的公安民警,甚至会在紧急关头不惜牺牲生命来保护自己的公安民警。“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儿歌所表达的,仅仅是当年的孩子们对人民警察发自内心的信赖、热爱和支持?而在30年后的今天,如果说像贵州瓮安事件、湖北襄樊高莺莺案件、涉黑警察屡屡可见,以及诸多突发案件现场警察们那无助的境况等惨痛的教训都告诉我们,人民再也不象当年那样发自内心的信赖、热爱和支持警察,而警察也早已由”人民警察“变成了公务员、干警或头衔繁多的警官。

        当然,“人民警察“名称的演变,并不足以说明问题,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核心价值观的弱化、缺失甚或被”先富论“所取代,才是关键的关键。所以,公安部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大讨论,十分及时,而且很有在全国的由“人民公仆”演变为公务员的干部队伍中开展之必要。完全可以想见,若果能如此广泛而深入地开展核心价值观的讨论,并且严格以是否具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来决定警察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取舍,则获得最大益处的就绝非仅仅是公安队伍了。

        什么才是重要的

        ——对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思考

        人是社会性的群居物种,每个人都在人类社会中扮演一定的社会角色。作为一名警察,我们对世界、对事业、对国家社会、对法律制度、对人民群众的看法和态度,往往决定我们的价值观,进而影响我们的言行。

        我们学习过的福州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盖起章。盖书记身患肝癌已经是晚期的情况下,依然坚持查处公安队伍内部的弊案,依然能不畏恐吓高举正义之剑,依然能对百姓上访的事件亲自解决……

        有的人笑他傻,有的人骂他无情,有的人自作聪明地鄙视他,每当听到这些,我的心里难受得很。我们中华民族,古有商鞅、屈原;近代有康有为、谭嗣同;当代有任长霞等等,还有那数不清的不知名的敬业而执着的人们,可谓前有古人后有来者,他们哪一个不是顶住压力去为自己的理想、去为自己对天下对百姓的一片赤子之心去拼搏一生?悲哀的是所有这样的人都受到世俗偏见的不理解、攻击和嘲笑。我们普通人如果不能拥有那种大气节大抱负,那么至少请对英雄多一份尊重和敬意吧!这样我们这个民族才有可能得到世人的尊重和认可。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藐视英雄的人不仅可悲而且可笑。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体会到了盖书记身上的那种正义、坚持、无畏、爱民的精神,这不就是我自己当初从警的初衷吗?这不就是一个有说服力的榜样吗?这不就告诉我们,从警生涯中孰轻孰重、孰是孰非吗?国家法律为重,个人私利为轻;主张正义为重,袒护不法为轻;舍身取义为重,明哲保身为轻;爱民为民为重,人浮于事为轻。盖书记,用他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什么是一名人民警察的价值观。

        价值这个概念,很抽象也很主观,它就象存在于每个人心里的一把尺,有的人把名利面子量得大一些,有的人把金钱美色量得大一些;而另外一些人则把人间正气量得大一些,把大局长远量得大一些,把英勇无畏量得大一些,把廉洁自律量得大一些。高下优劣,每个人都能轻而易举地辨别出来。但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区别,恐怕离不开每个人平时对点滴事物的理解和思考。

        当代警察生活在这个多元化价值观社会里,思想上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但是警察这个职业所承担的使命,已经注定忠诚、正义、英勇、守法、爱民、廉洁……这些精神永远是我们的价值观里不可或缺的支柱。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别人怎样评价,我们警察在自己的精神领域里应该秉承优良的传统,固守那一份执着。唯有如此,我们才不会迷失自己。

        向所有清楚地知道对于我们来说什么才是最重要的警察同仁们致以最诚挚的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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