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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基层如何“给力”公安文化建设

    时间:2012年10月15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公安文化,是指警察群体在长期警务活动实践中形成的,并通过警察的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体现出来的警察意识的总和。它具有鲜明的警察职业特色,通过它的调节功能,能够陶冶民警情操,缓解民警生理、心理的疲劳,满足民警文化生活的需求,在增强民警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全面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公安队伍管理和塑造警察良好形象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基层公安机关如何认识和了解公安文化建设的困局所在,如何“给力”公安文化建设呢?笔者结合基层实际,作点肤浅探讨。

        一、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文化建设的困局与短板

        (一)认识偏差,领导重视不够。有人认为我国公安队伍是国家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日常工作是与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而与文化无缘,这是偏见,是对公安工作的片面认识,更是对文化的曲解。也有人认为公安文化建设,不外乎是写写画画、吹拉弹唱、休闲放松,开展点文娱活动就是文化建设,这是认识理解上的偏差。此外,一些基层警队不重视、甚至轻视文化建设,认为文化建设是“副业”,是不务正业的表现,会牵扯精力、影响工作。有的认为平时工作繁忙、压力大,业余时间应好好休息。因而,没有像抓业务工作那样抓文化建设,导致业务工作和文化建设不能同步、协调发展。事实上,公安文化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包括科学理论、思想意识、学习教育、文学艺术、文体活动等,都属于公安文化范畴。由于认识上偏颇,导致行动滞后,使公安文化建设趋于边缘化和荒漠化。

        (二)机构缺位,建设标准不高。一些基层公安机关还没有建立健全公安文化建设方面的组织机构和组织体系,没有将其列入队伍正规化建设目标责任范围,缺乏考核评价标准。一直以来只将公安文化建设作为政工、宣传部门或工会等群团工作的一部分,只有这些部门在“敲边鼓”,没有形成齐抓共“擂”的良好格局。即或在开展活动,少数基层警队的文化设施建设仍停留在买几本书、几个球、几副牌的层面上,停留在篮球比赛、拔河比赛、演讲比赛等几种常见形式。没有搭建公安文化建设互动平台,民警缺乏文化交流活动。没有将文化活动赋予更新的时代内容,赋予更积极的精神意义,不能充分吸引更多的民警参加到文化活动中来,满足不了民警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很难将民警从“麻将桌”拉回“读书桌”、从“酒席文化”引导为“球场文化”。

        (三)阵地缺少,资金投入不大。有些基层警队有心搞文化建设,却因资金的或缺,只能是小打小闹,当“味精”作佐料,不能做大做强。首先表现在少数领导和民警对文化建设的感情投入不够。有的是因为自身不感兴趣,影响和制约了本单位的文化工作开展,扼杀了民警文化活动热情。其次表现在文化基础薄弱。基层警队文化建设现状与民警的精神文化需求存在着较大差距,与建设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不相协调。基层警队基本没有为民警提供文化学习、活动的场所以及资料和器材,导致民警的基本文化权益得不到保障。其三突出表现在经费的投入不足。基层用于公安文化建设的经费严重不足,对公安文化基础设施和阵地建设的投资力度不大,挫伤了民警投身各类文化创作的积极性,影响了公安文化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四)人才匮乏,文化特色难显。目前多数基层警队没有建立起群众性的文化组织,没有专门的活动小组,没有建立民警专业人才档案,文体骨干比较匮乏,特别是文艺作品创作、文艺演出方面的人才更缺,导致公安大型文艺演出难以独立举办,即或参与社会上文艺汇演也只有花钱请剧团演员来凑节目,结果事倍功半。有的虽然有些文学创作、书法、摄影、绘画以及文艺、体育方面的爱好者,但由于没有搭建一个好的平台,其才华也无法有效地得到发挥和展示。此外,由于在文化建设方面缺乏竞争激励和奖惩机制,对文化建设没有完整、系统、长远的规划,没有形成机制性、体制性保障,导致公安文化事业难以发展壮大,因而其警队的文化特色就很难显现,更难产生社会影响力。

        二、基层公安文化建设的着力点

        文化是事业的根系,决定着事业的兴衰和命运。公安文化同企业文化、商业文化等一样同属行业文化,具有行业理念、行业精神、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核心价值观。公安文化以警察为主体,形成了自己的政治理念、价值取向、精神内涵、行为规范和管理模式。概而言之,由公安物质文化、规范文化和认知文化所构成。

        公安物质文化主要指警用服装、饰物、配备、业务场所建设等物化形态。即装备文化和环境文化。公安装备的改良与完善、警所的标识统一和公安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能提升形象;警容严整、装备先进的警队对违法犯罪也具有强大的威慑。环境文化体现在“墙壁文化、文化走廓、活动场所、办公环境”等物化环境方面和“关爱尊重、理解信任、团结友爱”等人文环境方面。

        公安规范文化主要指公安法规、条理等成文规范和散见于日常生活中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社会舆论等不成文规定。即公安法制文化、制度文化和民警行为文化,这是公安机关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

        公安认知文化主要指思想文化修养、业务理论、业务技能及文学艺术、体育竞技等文化形态。即理论知识、精神文化、廉政文化、体育文化和文学艺术等。这些是当前公安文化建设的当务之急,也是基层警队所要抓住的着力点和给力之处。

        (一)切实转变观念,淡化“副业”思想。*总书记曾经提出“文化软实力”的概念并强调“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周永康同志指出“要大力加强公安文化建设,活跃警营生活,陶冶民警情操”。孟建柱部长要求全国公安机关牢固树立文化育警的理念,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队伍,着力构建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的人文环境和生动活泼、团结和谐的警营气氛,要让民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可见,加强基层公安文化建设不仅有利于确立核心价值观、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弘扬警队主旋律,还在凝聚警心、激励斗志、陶冶情操、树立形象,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因此,各级领导和民警要淡化文化建设是“副业”的思想,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安文化建设的巨大作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全力保障,在行动上抓好落实,将公安文化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步推进,全力打造学习型、开拓性、服务型、战斗型的公安机关。并以丰富的文化活动来激励民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生活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警营文化生活,给警营注入勃勃生机,弘扬民警正气,展示民警形象,陶冶民警情操,稳定民警思想,激励民警斗志,强化团队精神,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文化”建设。我们党的执政理念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这也是公安队伍管理的精髓,公安文化建设的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满足民警的不断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公安文化建设所倡导和培养的是一种健康向上的警队精神,是以人为本理念在公安工作中的生动体现,是公安队伍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动力源泉,具有凝心静气、振奋精神、提高素质、增强战斗力的强大效能。

        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开展公安文化工作的保障。加强公安文化建设,其实质就是“文化育警、文化强警、文化塑警”,以公安文化来育理念、育精神、育素质、育情操、育和谐,因此,要把文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在人、财、物等方面全力支持,一手抓文化品牌建设,一手抓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全力为公安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要开辟文化阵地。要注重文化环境的建设。在办公区、生活区建立文化橱窗、文化长廊,张贴名言警句,形成“墙壁文化”;建立警史陈列室、警队荣誉室、事迹展览馆,形成“场馆文化”,用一代代公安人呕心沥血的生动画面、一个个英雄模范人物的闪光足迹、一幅幅催人奋进的动人作品,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要注重活动场所的建设。建立民警读书室、文艺创作室、健身中心、演艺舞台、体育活动场馆、心理咨询室等,购置图书、训练器材、设备等,满足民警文化学习和健身娱乐、休闲需求。要注重创新文化阵地。走出去,利用社会红色革命教育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场所等,激发民警的参与热情,增强队伍的使命感和自豪感;请进来,利用视频会议系统,请专家、学者和知识民警走上“公安大讲堂”,向全体民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党课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民警综合素养。

        三是要搭建活动平台。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文化建设的意见》,成立公安文化联合会,建立起多项保障机制,使公安文化建设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轨道。及时组建各种爱好兴趣小组,采取自愿加入、抱团组阁的形式,成立诸如文学创作、书画摄影、音乐歌舞、警体运动等文化协会,从而构建民警文化活动平台。同时,在公安网设立电子书屋,为民警学习和查阅资料提供条件。利用互联网络、公安内网,开设公安文化网站,为民警展示才华、提高素质搭建平台。并以此展示文化建设成果、报道文化活动、开展民警间的文化互动、学习交流以及警民间的文化交流与社会互动,塑造现代警察新形象。

        四是要培植文化人才。要大力发掘培养文化人才,做好文化骨干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通过各种兴趣小组、协会,切实把公安文化人才组织起来,开展文化交流,创作公安优秀文艺作品,丰富警营文化生活,为公安文化建设逐步培养出一支好的队伍。要毫不吝啬地对积极参与建设的专业人才、表现突出的特长民警给予政治上和经济上的适当奖励,鼓励和带动更多的人投身到公安文化建设中,并为他们施展才华、贡献聪明才智提供舞台。要像军营文化建设一样,将警营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来抓,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广罗人才,大胆引进人才,并提供让其滋生发展的土壤,做到“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三)升华警察精神,激活“满池春水”

        精神就是人的精、气、神,毛主席讲“我们共产党人是有信仰的!”、“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周永康要求人民警察“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精神是民族的魂、文化是民族的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振奋的精神、坚定的志向和高尚的品格,就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同样,公安机关如果没有一种精神,也会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不可能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

        核心价值观是公安队伍的精神归宿与支柱,是公安事业建设发展的原动力。而文化建设的目的就是要建立和培育个体的核心价值观,这也是公安队伍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开展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层县市公安机关开展公安文化建设,要以警察精神文化为核心,立足于塑造忠诚警魂,培育核心价值观,力促民警正确树立苦乐观和幸福观,用先进的文化教育人、陶冶人、引导人、塑造人,让民警在良好的文化氛围中增长知识、增加品味、增强素质。要通过开展全警读书活动、教育培训活动,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警事竞技和演讲比赛等系列文化活动,组织民警学理论、学法律、学科技、学文化,营造读书、求知、成才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培养民警钻研业务的精神和品格;要通过举办大合唱、红歌会、歌咏比赛、朗诵比赛等,进一步激发民警爱岗敬业的精神和热情;要通过开展球类比赛、棋类比赛和拔河比赛等,进一步增强民警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精神。要通过参观革命历史纪念馆、国防教育基地、烈士陵园等,重温入党誓词,接受红色教育,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和使命感;要运用书法、绘画、摄影、横幅、展板、橱窗等多种表现形式,对办公区域、活动场所、服务窗口等进行文化布置,突出公安文化的特色主题,营造公安精神氛围;要通过开展公安文学征文活动,进行评比奖励,激发民警不断创新精神和潜能,让民警出更多的公安题材的小说、诗歌、散文、随笔、评论、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电影电视剧脚本、戏剧曲艺文字作品、歌词等精品文学作品,展示警营积极向上精神,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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