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四种理念”推动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先进的理念对推进社会进步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用先进的理念指导工作,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落后的理念则阻碍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公安机关作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力量和重要建设力量,必须立足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创新先进理念、不断发展先进理念,用先进的理念指导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用先进的理念和创新精神开拓公安工作的新局面,推动公安工作实现新发展和新跨越。
创新思想理念,着力提升公安民警思想境界 思想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总指挥”。只有不断创新思想理念,才能更好地振奋精神,鼓舞斗志,才能更好地运用与时俱进的思维和开拓创新的胆略谋划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才能更好地着眼于变化的新情况,及时调整新思路,接轨新机制,把握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开创公安事业的新局面。一是创新思想理念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政治纲领和思想指南。公安机关思想理念是否得以创新,思想观念是否得以转变,关键是能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因此,我们要始终以科学发展观武装思想、统领行动,切实将其作为政治信仰来追求,作为科学真理来坚信,作为行动指南来践行,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创新思想理念要着眼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思想、理念上的陈旧和落后,是改革创新的主要障碍。要立足于新的历史时期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改革的思维、发展的办法、创新的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更加清醒地看到我们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更加认清公安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检查思想观念、传统做法和体制机制上的不适应,深入查摆工作方法、工作标准、工作作风上的不符合,用科学的理念、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方法,谋划新思路,拿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推动新发展。三是创新思想理念要把握新机遇,实现新跨越。当前主要任务是奥运安保工作,要切实将奥运安保作为推进公安事业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机遇,大力弘扬“白加黑”、“5+2”、“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事不过夜”的工作精神,抢抓机遇,推进工作,以有为换有位的精神,以雷厉风行、只争朝夕的状态,全力投入到奥运安保各项工作之中,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创新管理理念,着力提升公安民警整体素质 管理理念是支撑特定管理方式的管理哲学,不同的管理理念将产生不同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行为,并产生不同的管理绩效。作为公安机关,就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创新公安管理理念,以落实为责,以实效为尺,实现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管理过程的流程化、管理效果的最大化。一是坚持严格标准抓管理。公安工作的成效取决于制定标准的高低,取决于标准执行的程度。因此,我们必须增强标准意识,树立标准理念,按照高标准、高站位的指导思想,着眼于各警种、各部门、各岗位的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标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涵盖公安工作的标准体系,实现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管理效果的最大化,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样样有标准、件件有着落。二是坚持严格纪律促管理。教育广大民警要严格遵守《人民警察法》、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公安厅“约法三章”以及“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等一系列纪律规定,构筑纪律作风建设的“高压线”,规范民警的行为,教育民警过“三关”(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跳“三圈”(生活圈、娱乐圈、交际圈)。同时,要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切实加大对公安队伍的管理力度,确保广大民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每一起案件,处理每一起事故,执行好每一次勤务,严防各类执法问题的发生。三是坚持内外监督促管理。内外监督是促进公安机关管理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要途径。当前,我们要不断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机制,一方面要主动接受党的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外部监督,加强队伍管理、树立良好形象。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充分利用政工、纪检、督察、法制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民警的执法办案、行为规范、日常管理等工作、生活列入监督范围,实施有效监督,使管理和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从而形成内有拉动,外有推动,上下联动、相互牵动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公安管理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创新从警理念,着力提升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公安民警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促进者和保障者,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从警理念,深入开展“从警为什么、从警为了谁”的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切实把公安工作中取得的最新成效更多地、直接地体现在保障和服务民生上,体现在提升群众安全感、社会和谐度和群众满意率上,着力提升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一是公正执法树形象。要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从警理念和执法理念,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把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执法环节都纳入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做到执法人性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以严格的执法程序、过硬的法律素质、优质的办案质量,严惩犯罪分子,保障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创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辩证统一。二是竭诚为民树形象。要按照“以人为本”的思想,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从关心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小事做起,真真切切拉近与人民群众的感情,用实际行动将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到人民群众的心中。特别是要求窗口单位和基层民警都要进行“假如我是办事人、假如我是受害人、假如我是当事人”为主要内容的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推出亲民、为民、爱民的新举措,密切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创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三是力保民安树形象。要牢固树立“保障民安是最大的警务”的理念,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创新警务模式,大力实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与人民群众保持零距离沟通、与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零距离碰撞,以最有效的警务活动反哺社会;努力在预见、防范、化解、处置各种内外不稳定因素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四个能力”和“四个水平”,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 创新工作理念,着力提升公安机关工作效能 工作理念决定工作效能。要按照*总书记“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的要求,不断创新公安工作理念,切实转变传统的公安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使公安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力争实现公安工作的效率、效果和效益的最大化,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一是要着力提升打击效能。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要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牢固树立信息主导警务理念,坚持打黑除恶不放松、坚持命案必破不松懈,把打击的重点始终放在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流窜犯罪上,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打击效能,真正实现“通过打击形成震慑、通过追逃消除威胁、通过治乱改变面貌”的工作目标。二是要着力提升防范效能。平安是小康之基、人民之盼、公安之责。要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要求,结合辖区治安状况的实际,因地制宜、因情施策,有针对性地调整防控重点和警力部署,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面上,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在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的部位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上,形成以繁华路口为点、以交通要道为线、以巡防区域为面的守点、巡线、控面的全方位的巡逻格局,加强社会面的防控力度和密度,确保重点时段、路段、区域不失控。三是要着力提升行政效能。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管理工作,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高效廉洁的社会管理与服务长效机制,提高公安工作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同时,要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地动员和调动广大民群众、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积极性,通过快捷的办事效率、热情周到的服务和各种行之有效地管理、服务措施,实现警民互动,共管互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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