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机关人事管理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同时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的重要时期,现有警务运行机制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方面,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不断发展,人财物的大流动给犯罪分子异地作案、快速逃逸提供了条件,犯罪活动日益动态化、暴力化和恶性化,使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时机稍纵即逝,无形中促使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巩固党的执政基石等重务。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内部上层警种设立过多、分工过细,人多浮于事,且所有的的警务又落实到基层派出所实施,造成现有的警力头重脚轻。在处理警务时,由于种种原因形成不了合力,导致基层派出所的打击工作常常是顾此失彼。传统的警务管理模式碰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从我县的情况看,尚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是警力不足,警力比约为1:150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060。二是警员素质较低。一方面是政治素质不高,个人利益太重。另一方面工作任务重,培训计划未落实,非凡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培训没落实,警员素质的提高达不到时代发展的要求。三是警力资源配置不合理,主要是机构设置上小而全,每个机构都有专人,占用很多警力, 改革警务制度,挖掘资源、合理配置警力值得领导思考。
(一)以人为本,政治建警,因人定岗,以岗选人。 公安机关同样要靠人来实现公安事业的管理目标,即使是未来社会的管理中,最主要的管理仍然是对人的管理,要通过选好、管好基层领导来实现管理目标。周永康部长在“二十公”报告中同样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始终把队伍建设置于重要位置,按照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要求,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目标,以调动和激发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核心,以加强正规化建设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可见,因人定岗,以岗选人。将具有一定工作技能和高度政治责任心的民警提拔到派出所领导岗位上,以及由此形成结构合理的民警队伍是决定警力的首要因素,在任何情况下,领导的素质都直接地影响着警力的变化。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既是党和人民的期望,也是新时期保持公安机关性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履行公安职责的根本保障和前提条件。 (二)改革奖惩制度,树立新的公安事业管理观念。 公安机关管理应当有自己新的管理战略。一是调动民警的积极性,上下沟通思想,让所有民警的想法与公安事业的任务、目的及社会效益始终保持一致。改革现有的目标管理任务,使目标管理任务由现有的“要我完成多少”向“我要完成多少”转变,对完成好、质量高的民警进行奖励,以进一步激励每一民警的工作热情,发挥每个民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民警的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与热情,促进民警工作能力的自我提高。形成 一个从上到下的“力往一处用,劲朝一处使”的朝气蓬勃的局面。同时领导层要把握方向,注意应变,在发展中不断修正决策。 (三)、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公安教育内容广泛,基层公安机关应从实际出发,抓住符合实战需求的教育重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强化民警知识“充电”,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结合实际,积极为民警的再教育创造条件,较为系统地定期组织民警轮训。同时,要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培养一专多能的公安干警,以适应新形势对公安干警提出的新要求。 派出所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沿,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如何调动民警的积极能动性,发挥派出所的作用成为各级公安领导层急需思考的首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