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为维护大队正常的信访维护工作秩序,确保信访维稳工作不发生赴京、赴省、赴赣州市非正常上访,确保不发生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恶性事件,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局面,按照市委关于****年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大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信访维稳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使我大队做到“一减少”即减少积案存量;“两提高”即越级访停访息诉率提高到**%以上、初信初访办结率提高到**%以上;“三下降”即大队信访总量、非正常访量、集体上访量明显下降;“三杜绝”即杜绝发生影响*形象的群体信访事件、杜绝在“两会”、十八大期间发生赴京上访、杜绝发生极端信访事件。
*、认真做好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两个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即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线,突出“重视初访”和“积案化解”两个重点,做好“畅通信访渠道”、“推动事要解决”、“推进依法治访”三个方面工作。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督察中队),由*副教导员兼任办公室主任,督察中队长魏日辉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中队(科室、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排查,化解矛盾。各单位要积极排查、筛选近年来因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违法处理、车管业务等方面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并建立信访维稳工作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把信访突出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特殊群体和重点人员以及上访老户进行排查和稳控。真正做到信访问题、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二)区别对待,化解群众信访问题。要严格区别有理、部分有理和无理三种情况,区分合理要求,无理闹访和违法上访三者界限,全部有理要全部解决,部分有理要部分解决,无理的要做好疏导教育和思想稳控工作。对属于民警执法不公、违规违纪、群众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要实事求是予以纠正,严格处理有关责任人,对一些确实经过努力工作,仍不能结案的,要耐心,向群众说明工作情况,取得群众的谅解。对坚持过高要求或无理纠缠,要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对不听劝阻的,滋扰闹事影响社会稳定的,要依法予以打击处理。对群众由于不了解法律、政策方面而拒不接受处理结果的,要动员有关方面及其亲友,共同做好思想工作,要清除群众疑虑和误解,促使其停访息诉。
(三)做好初信初访,避免形成重信重访。①各单位对来访群众要做好热情接待,对来访群众的咨询一一解答,对来访群众所提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当场能答复的立即协调解决,对不能现解答复的详细纪录问题并告诉群众答复时间,由接访人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书面或上门反馈处理情况,杜绝形成信访事件。各单位要在信访维稳工作台帐中认真登记好初信初访工作的调查回复情况、解决问题情况。②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受理投诉工作中,注意工作方法、讲究工作策略,尤其是对新近发生的案件,要快查、快结、快答复,一时不能查清的要向当事人讲明原因,争取理解,避免产生新的信访案件。③着力提高民警信访维稳工作“三懂四会”能力,即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群众,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当地,防止新访变老访,老访变闹访,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四)严格办案程序,严肃责任追究。要进一步严格办案程序和工作规范,避免因接处警不及时,调查取证不全面不细致,责任认定有争议等造成群众对我单位工作不满意上访的情况出现,对凡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管控不到位导致人员失控漏管、赴省进京上访或因语言过激、方式不当激化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办案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定期排查梳理。各中队要建立信访突出问题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即一月一排查,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小时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解决的责任主体,及时把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要逐个建立档案和台帐,明确解决时限和要求,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销案,滚动推进。
(二)实施领导包案。落实责任人、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化解措施。①大队根据分管领导所分管的单位,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包案领导。②包案责任。排在第一位的为第一责任人,排在第二位的为第二责任人。坚持“五定”、“五包”责任制。即:定责任单位、定办案人员、定解决方案、定结案时间,定结案标准。逐个击破,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落实“五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疏导教育、包结案、包息诉罢访。③包案要求。对群众的合理要求,依法按政策予以解决,对要求过高的群众,千方百计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转化工作,对无理取闹,长期缠访、闹访的,坚决依法处置,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情化解群众矛盾。
(三)保持信息畅通。重大、紧急信访信息原则上第一时间报告大队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一般信访信息可视具体情况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大队信访工作规定逐级上报办理。信息报送内容要有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数及原因,事件当事人身份、单位及所属地区或部门,事件的影响与危害程度及相关情况。各单位要指定一名信息员,每月底之前将本单位的信访维稳情况报大队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中队)。
(四)强化督导检查。大队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将派督查组不定期的对各单位信访维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导检查的内容主要为:*、查看资料台帐。①信访维稳工作排查落实情况,领导包案情况。②约谈记录。*、看结果。①有合理诉求、依法按规定解决的,②看是否停访息诉,报结销号。③无理缠访,诉求过高的。④看是否有赴省进京非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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