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公安法制工作要点
*年,公安法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总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思路,以深入开展“三访三评”、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奋发有为、求真务实,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障。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加强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社会管理创新中有关法律政策问题的研究,以“第一位的标准要求”,为公安机关维稳处突、社会矛盾化解以及各项专项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二、积极投身“三访三评”活动。按照《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法制工作实际制定访评方案,突出访评重点,体现法制部门特色;深入基层一线,到人民群众中去,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拜人民群众为师,真正访出感情,访出实情;针对访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加以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执法公开力度,研究制定《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增强公安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继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阶段目标,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充分发挥执法规范化建设倒逼执法素质提升的作用,推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的深度运用;加大推动执法办案场所改造、使用和监督检查力度,年底前执法办案场所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坚持开门搞建设,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积极宣传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切实增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效果。
四、大力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按照加强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密切联系公安执法实际,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着力抓好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法治文化品位,充分展示公安机关严格公正规范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认真组织好新一轮全国执法示范单位的申报、选树工作,大力总结宣传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培育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组织开展“公安法治文化建设”主题征文和法制员业务竞赛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公安法治文化氛围。
五、进一步抓好执法资格考试和执法培训。组织开展首次中级执法资格考试,继续抓好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抓好《行政强制法》、修订后《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学习培训,把培训重点放在基层一线执法办案民警;紧紧抓住“教官、教材、教法”三个基本要素,加强执法培训基础建设,进一步增强执法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变被动学法为主动用法,不断提高执法培训质量。
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继续抓好《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建立全国统一的执法办案考评指标体系,完善执法办案考评结果运用机制,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加大执法突出问题整改监督力度,强化对存在重大执法问题案(事)件的核查,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个案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建立执法风险评估和预警提示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案例指导制度。
七、加强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做好《刑事诉讼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看守所条例》、《拘留所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工作;加强执法调研,继续健全完善相关执法制度,着手修改完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法律文书。
八、加强劳动教养审批和矫治委员会试点工作。继续完善落实“五项改革措施”,严禁违反规定审批劳动教养案件,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做好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试点工作,为改革劳动教养制度积累经验。
九、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做好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修改准备工作;加强公安机关贯彻执行国家赔偿法情况调研,适时召开公安机关贯彻实施国家赔偿法座谈会。
十、全面加强法制部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法制部门“队建制”改革,加强法制队伍综合素质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建设意见,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正规化,与公安执法工作相适应的公安法制队伍,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各项法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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