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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公安基层工作的思考

    时间:2012年11月23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科学的、先进的理念,为当前和今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正确的思想指南,也是公安基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灵魂,公安基层工作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这是历史证明了的真理。“文革”十年动乱,“砸烂公检法”,使我们的国家付出了巨大代价,人民遭受灾难。拨乱反正、改革开放后,国家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依法治国的方略深入民心。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执法主体,必须唱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公安基层工作这一具有时代特征的旋律。笔者认为应正确把握好社会主义法治的五大理念,并指导公安基层工作实践。

        一、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五大理念

        第一,正确把握依法治国理念。依法治国就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治化。依法治国理念有三方面的基本内涵:一是法制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维护法律权威,必须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人人都要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维护法律权威,必须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坚决反对从本部门、小团体利益出发破坏国家法制统一的行为。三是严格依法办事。要坚持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必须以身作则,认真学法、守法、严格执行法律。公安部门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和法规,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每一个执法环节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每一位公安民警的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一切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第二,正确把握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执法为民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和体现。每一位公安民警都应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能不能坚持执法为民作为衡量政治上是不是合格的基本标准。一是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也就是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公安民警要怀着对人民群众满腔的热情,决不能用来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不能只考虑自身工作的方便而漠视群众的方便和利益。二是必须坚持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领导方法和执政方式。人民警察应扎根于人民之中,同人民群众结合在一起,同呼吸、共命运,真正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才会有智慧和力量,才能战胜困难,取得成功。长期的公安工作实践证明,我们的工作正是有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如今年侦破西南第一案——“*.*”系列杀人案就是证明。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以人为本是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人民警察要牢固树立保护人权意识,及时高效地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执法中要做到既要强调人权保障职能,也要发挥专政职能;既要强调热情服务,也要加强社会管理;既要强调文明执法,也要坚持严格执法,两个方面是辨证的统一,不可偏废。只有这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执法为民。

        第三,正确把握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公安机关永恒的主题。公正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灵魂和生命,是维护社会公正的防线。只有通过公正执法,才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近年来,人民群众对我们公安机关执法状况的满意度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也应当清醒的看到,从“大接访”中反映出来执法问题和执法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在一些基层单位和民警在执法思想和执法水平上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公安机关的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应当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公安民警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合法合理原则。法律是根据民主程序制定的,充分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本身就蕴含着公平正义的精神,因此,我们警察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二是必须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迟到的公正不是真正的公正,这是法学界的共识。如一个应破的案件未破,一件事故处理不及时,可以把一个家庭、一个企业拖垮,虽然最终处理好了,但公平正义已大打折扣。三是必须坚持程序公正的原则。执法活动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要让人们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要让处理的过程变为当事人感受民主、客观、公正的过程,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要增强工作透明度,要认真落实警务公开各项规定,凡是能公开的执法活动一律公开,把执法过程置于社会的全程监督之下,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可能产生的执法不公的疑虑,保证公民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促进和彰显执法公正。

        第四,正确把握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也是公安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随着形势和社会的发展,公安工作的职能不断变化与延伸,公安工作服务大局的目标任务,就是要服务经济建设这个大局,不断强化服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措施,全面发挥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管理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职能。

        公安民警怎样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正确处理四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的关系。服务大局,就是要想着大局、关心大局、胸怀大局,打牢服务大局的思想基础,更重要的是要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要求,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实实在在地为大局服务。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本职工作就是服务大局。二是要正确处理好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和前提是依法履行职责,既不能离开公安部门的职能去“服务”大局,甚至干一些明显超越公安机关法定职能的事情,也要防止不顾大局孤立地就公安工作做公安工作。三是要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要始终把党的工作大局和整体利益放在本部门的局部工作和利益之上,绝不能以局部代替全局,绝不能置全局利益和法治的统一于不顾,搞执法机械化和特殊化,损害法治的统一和权威,妨碍和影响大局。四是要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要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服务大局,确保公平正义。

        第五,正确把握党的领导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公安机关坚持党的领导理念的重点要掌握好三个方面:一是党的领导理念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一致性。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公安工作中,要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做到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二是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的绝对性。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公安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才能有效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中央[****]**号文件指出,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主要任务是领导和推动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的大政方针;对公安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及时发现和解决公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推动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犯罪,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公安工作如果离开了党的领导则是完全不行的。三是切实增强党的观念性。公安民警既是人民的忠诚卫士、法律的忠诚卫士、人民的忠诚卫士。党员民警要带头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决不动摇,要不折不扣地、严格认真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

        二、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公安基层工作实践

        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民警的头脑,指导工作实践,推动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迈上新台阶。当前开展的打黑除恶、命案侦破、三基工程建设、警务运行机制改革、执法质量,抓落实创一流等工作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

        (一)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公安民警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一是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我国在加入WTO后,敌我矛盾出现了新特点,民族分裂分子煽动分裂从事暴力恐怖升级,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受西方敌对势力和台独势力的支持活动猖獗,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图谋加剧,对敌斗争形势日趋严峻。二是国内矛盾凸现。当前,我国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期。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三是群众法律诉求意识增强。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通过法律程序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尽管我们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仍有差距,特别是在处理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公民非因案件非正常死亡等导致违法上访,诬告诽谤、闹访和缠访问题上,基层民警有苦难诉,无所适从。这种复杂的执法环境,对公安机关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民警的头脑,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在复杂的执法环境中从容应对,彰显公安民警的执法风范。

        (二)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公安基层工作,确保政治方向。一是多变的执法环境使部分民警不适应。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加快,人们的法治观念、人权意识、程序公正意识、权力制约意识不断增强,公安执法环境不断发生变化,对规范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公安法制建设还滞后于公安基层工作的实际需要,不仅治安管理和防控工作的法律依据还不够完善,而且在公安执法工作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加之部分群众对公安基层工作不理解、不支持、恶意投诉、暴力抗法,设置障碍等等。如捉拿拦截上访者事件,使得本来简单工作必须耗费大量的精力去应付。二是利益结构的变化给执法者带来的负面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在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这种情况下,公安队伍难免受到影响。公安民警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执法目标和方向发生错误,手中的权力都可以被错用和扭曲,甚至会“异化”,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乃至危害。三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能保持政治上的坚定。要用法治理念统一民警的执法思想,牢牢掌握社会主义法治领域的主导权,大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针对热点岗位、焦点问题边查摆、边教育、边整改、边建设,医治思想政治上的“软骨病”,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始终保持公安基层工作的政治方向。

        (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解决公安执法工作的现实问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公安基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灵魂,要深刻领会并用以规范和约束民警的执法行为。目前,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但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还存在“为情”、“唯我”执法问题,往往与一些民警执法理念出现的编差有直接关系。这些“不平”很容易引起人民群众的“共鸣”,因此,要下决心解决这些执法中的现实问题。一是抓教育,促规范。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目的,是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到公安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用以指导公安基层工作的全过程,使民警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把执法为民变成一种自觉行动。二是苦练执法办案基本功。办案民警要自觉自练,边工作边训练,边学习边实践,通过实际案例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加深对办案程序和方法的掌握,通过执法检查,走访等具体工作了解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提高办案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民警执法办案要从接受报案、审查立案、调查取证到采取强制措施,做出处理的各个环节,以及公安行政管理业务的各个流程,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职责,克服执法活动的盲目性、随意性,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三是苦练群众工作基本功。办案民警要始终树立执法为民的新观念,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的方针,办案依靠群众,常深入走访群众是中国刑警的基本功,要掌握做群众工作的方法,拉近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执法办案、社会治安管理不但要保持法律效果,更重要的是保证社会效应。引导民警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始终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确保社会平安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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