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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树立强烈的民本意识是交警必须养成、实现、追求的价值观

    时间:2013年01月24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现在把民本放在政治操作的层面上,是一个时代特色。党的十七大报告在三个大的部分都精辟地阐述了民本的重要性,可见,紧跟时代脚步,紧跟党中央,是各行各业做好本职工作的先决条件。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作为和老百姓直接打交道的公安交警,只有树立强烈的民本观念意识,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工作才能不断得到提高,也才能彰显出新时期的交警良好形象。因此,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强烈的民本意识是交警必须养成、实现自我和永恒追求的价值观。

        一、民本观念源远流长,是新时期交警必须养成的价值观。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乃是中国古代民本观念的典型表达和最早源头,在先秦思想里,借助天的权威来抬高民的地位,已经发展成为一种良好的传统。《尚书——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先秦的民本思想里,较为突出的还有墨子的天法学说和兼相爱、交相利的学说为来自民众的权利诉求提供论据。可见,在中国古代思想里,民本观念已经发育出来,民本是政治合法性的最高尺度,也是民众的权利主体资格和政治权利诉求的终极凭据。

        “民本”思想也是孟子哲学中的核心思想,孟子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尽心下》)提倡“王道”政治,目的是劝告统治者重视人民,君与民同忧、同乐。

        从古至今,民本观念根深蒂固,可谓源远流长,这样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伦理思想,富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公安交警作为守护一方平安的保护神,作为人车路有序运转的直接指挥者,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每一位交警必须树立强烈的民本观念,自觉认真的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的理念。必须作为一种价值养成来努力培养这种潜能,用民本理念做好公安交管工作的每一项工作,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交警只能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

        二、民本观念深入人心,是新时期交警实现自我的价值观。

        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而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代表了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人民群众推动着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人民群众既是改造自然的主体力量,也是改造社会的主体力量,因此,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宗旨,就是顺应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这一根本规律,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全心全意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作为一名交警,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最大的错误是忘记群众。交警执法的根基是人民,工作的水准和能力的大小,群众心中是杆称,交警自我价值怎样实现?怎样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最根本的是交警的执法理念和工作方法是否深入了民心?是否真正做到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同样的,交管工作需要深入下去,深入人心,古人云:得人心者得天下。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理解和帮助,任何事情都会显得苍白无力,只有人民群众的力量,才是坚不可摧的。尤其是交警的车驾管、事故处理、法制等窗口,是直接和人民群众打交道的,就要把服务群众作为实现自我价值的检验标准。

        三、民本观念不断升华,是新时期交警永恒追求的价值观。

        任何一种价值观念或理念,都会因时代的变化而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同样的,民本观念这种价值观念在当今社会也赋予了新的内涵。这里的本,不是治者政基永国、长治久安之本,而是民众自立自强、幸福安宁之本,说到底是民自本,而非他本。

        交警要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同时,牢固树立民本观念,首先必须要弄清“民本”二字的真正意义,即民之所本,就是要把人民当作治国理事之根本,充分发挥民主专政的重要作用。当然,交警作为政府的一个执法部门,既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耐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需求。车驾管要打开方便之门,简化有关繁琐手续和程序,快速办理,并要下到偏远乡镇、村组、社区,为群众上门办证办牌,事故中队民警要快速出警,做好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调解等工作,做到责任认定准确,处理公正高效,法制窗口的民警要耐心细致接待来信来访群众,热情解答群众的各种咨询,对群众反映的办事拖拉、处理不公等到问题。要及时和有关部门协商,迅速加以整改。路面执勤、巡逻队中队民警要运用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力,切实加强管理,规范社会秩序,决不能让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扰乱社会秩序,以致确保人车路畅通、有序、安全运转。

        坚持以人为本是做好交管工作的一大法宝,交警只有牢固树立一种民本观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做为工作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深厚的感情去执法、去工作,不断升华民本的新内涵,确实把民本观念作为永恒追求的价值观,交管工作必定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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