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力服务法治建设
*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发展社会民主政治,努力建设法治*”的奋斗目标。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建设“法治*”这一目标的提出,为今后五年全*公安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公安机关要深入贯彻*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积极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实现“法治*”目标。
一、围绕建设“法治*”奋斗目标,进一步深化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建设“法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对进一步推进我*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首先是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认识要统一到*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上来,使推进者、实践者真心去干、努力去干,真正把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摆到突出位置,作为基础性、全局性、引领性的工作抓出实效。
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顺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立法、执法和法治环境建设都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对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越来越严,对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安机关担负着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双重职能,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承担着重大责任,必须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在各项公安执法工作中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要求。当前,在公安工作中,影响执法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主要问题在于执法不规范,不仅给少数人利用执法权谋取私利提供了可乘之机,也使一些主观想做好工作的民警在执法中出现差错。因此,公安机关要顺应时代发展的大趋势,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充当先锋,必须从执法规范化建设抓起,全面规范各项执法行为,大力克服执法不规范带来的种种问题,以制度化来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来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法治氛围。
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委、*政府反复强调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落实到公安机关,就是要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公安机关要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必须执好法、用好法,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当前,我*正处于大发展、大变化、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既给公安工作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也给公安工作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对敌斗争日益复杂,新型犯罪不断出现,治安问题多发频发,利益矛盾多种多样,舆论影响空前加大,这些都需要我们积极应对。公安机关要战胜挑战,维护好、发展好社会稳定的大局,必须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否则,不仅不能完成好本职工作,而且还会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建设高素质公安队伍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广大公安民警的主要工作是执法,也决定了公安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对外形象主要体现在执法水平上。近年来,全*公安机关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他们之所以能够得到党和人民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就是因为他们忠于职守、依法履职,坚决捍卫党和人民的利益,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而极少数领导干部和民警犯错误甚至违法犯罪,主要是他们执法犯法,越出了法律规范。从我们处理的大量公安信访案件的情况看,执法不规范是导致瑕疵案、冤假错案的主要原因。因此,提升公安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必须大力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对广大公安民警的教育管理、监督考评。
总之,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具有关键意义,抓住了这个“牛鼻子”,就会带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新的任务、新的要求,我们要有只争朝夕的精神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否则,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就会陷入被动。
二、近年来我*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及启示
2009年以来,全*各级公安机关大力开展了以“固理念、强素质、抓整改、促规范、创满意”为主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文件,明确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职责任务,并分阶段召开全*性专题会议,总结成绩、分析问题、部署工作,推动了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序开展。通过三年多的努力,全*公安执法工作发生了积极深刻变化,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良好氛围:致力于教育培训,在提升执法主体素质上有了明显进步;致力于科技投入,在强化执法信息化水平上有了明显进步;致力于机制创新,在发挥执法监督效能上有了明显进步;致力于长远发展,在完善执法制度上有了明显进步。三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公安厅党委部署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符合实际的。回顾总结三年多来的工作实践,在如何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上,我们得到以下启示:
第一,坚持理念先行、效果统一。近些年来,我们大力倡导、积极实践既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理念,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遵守执法规范,做到公正廉洁执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第二,坚持目标引领、项目带动。各地公安机关对照*公安厅提出的阶段目标,自找差距,明确重点,自我加压,各个突破,积小胜为大胜,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方面,在目标设置上力求明确具体、符合实际,使建设工作有确定的参照;另一方面,在措施项目上科学安排、相互衔接,推出的信息化应用、办案场所改造、执法资格考试等措施,为我们实现阶段性目标提供了抓手,形成了动力。
第三,坚持软硬结合、相互促进。执法理念、执法制度、执法能力等“软件建设”虽然在短时间内难以形成明显的成效,但涉及到执法主体的思想认识和习惯养成,涉及到工作机制的科学完善,因而更具基础性、长期性;而改造执法办案场所、建立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更新执法装备等“硬件建设”成效形象,具有显性特点,也会从客观上影响执法主体的认识,规范执法主体的行为。只有“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两手抓、相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才能有持久的动力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否则,既难持久,也难见大的成效。
第四,坚持领导带头、全警参与。执法规范化建设是系统工程、全警工程,涉及各级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和每一位民警,需要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实践证明,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亲自抓、领导班子带头抓、各部门各警种共同抓,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整体发展进步的关键所在。因此,执法规范化建设既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整体谋划,统筹协调,又需要发挥部门、警种的优势,调动广大民警的参与热情。
三、推进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的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五大攻坚战”,为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打好“素质能力攻坚战”,筑牢执法规范化之基。执法素质能力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核心要素。注重理念引导,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析理等方式,培育广大民警把公正执法作为普遍的价值追求,把文明执法作为基本的方式方法,把安全执法作为重要的前提条件,提高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落实以考促学,围绕“八个一”的内容,加强集中培训、岗位练兵、自学自练和网络教学。组织全*民警参加中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将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民警上岗、晋级晋职等挂钩。发挥典型效应,结合新一轮全国、全*执法示范单位申报评选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技能竞赛,评选岗位业务能手。同时,对执法后进单位和个人敢于较真碰硬,严格执行“执法问责六条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通过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带动整体执法水平的提升。
打好“场所建设攻坚战”,强化执法规范化之器。各地要严格落实*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的指导意见》,抓紧改造建设。*公安厅将采取滚动排名的方式,每月一通报,每季一验收,确保全*完成率达到100%。同时,明确强调执法办案活动必须在办案区进行,询(讯)问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涉案物品必须在指定场所存放保管,坚决杜绝“建而不用”。将执法场所规范设置纳入派出所等级评定内容,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年终不得评为优秀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不得评为优秀。
打好“问题整治攻坚战”,根治执法规范化之疾。针对接处警、受立案不规范,违规取保候审等问题,*公安厅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各地、各部门都要建立治理突出执法问题的工作机制,结合“四联四助”,围绕“打黑除恶”、“破案会战”等中心工作,把随意执法、执法不当和执法腐败等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力争每年解决一、二个问题。继续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对结案不息访、非正常访、越级访、重复访等重点信访案件进行包案督办,确保党的十八大以前进京访、重复访重点案件全部停访息诉。
打好“信息化应用攻坚战”,提升执法规范化之能。把“强化应用”作为今年执法信息化建设的重点,解决部分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不会、不愿、不习惯网上执法办案的问题。*公安厅将继续完善警综平台执法办案系统,研发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增设执法单位和民警的电子执法档案,涉案人员、涉案财物电子台账,法制员审核把关等功能,真正把警综平台执法办案系统的作用发挥出来,为规范执法、高效办案创造条件。各地要加大案件网上办理督导力度,对未在平台录入、流转的案件一律不得审核审批。推广使用视频督察系统,对执法办案、监管场所和服务窗口进行实时监督,一线执法民警要全部配备和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活动有据可查。
打好“制度落实攻坚战”,巩固执法规范化之源。*公安厅将重点抓好执法回告制度的落实,加强检查考核,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评价,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同时制定出台《常见案件证据标准》、《常见治安事件现场处置规范》等执法规范,从源头规范执法办案工作。此外,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法制员制度,加强对法制员的选配、培训、管理、考核,在城区派出所、执法办案任务重的所队派驻或配备专职法制员,其他所队明确由教(指)导员兼任法制员。加大对各地已出台执法制度和纪律规定的落实执行力度,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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