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生问题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思考
党的十七大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历史性地载入党章,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升华为党的执政理念,成为党执政兴国的根本方针,民生问题摆到了从未有过的高度,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了充分体现。公安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关,公安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公安民警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广泛、最紧密。当前,衡量警民关系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准就是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的高低。笔者认为,只有重视民生、改善民生,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期待,才能有效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一、以提高公众安全感为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 社会平安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和特征。“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公安机关来说,就是要充分履行打击防范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还人民群众以安全、安宁。一是打击破案要有震慑力。在当前刑事犯罪高发期,公安机关应把群众安全指数作为检验打击破案成效的直接标准,从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刑事犯罪问题入手,把主攻目标对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犯罪,做到露头就打,主动进攻,除恶务尽,决不让其坐大成势。对杀人、绑架、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要以“命案必破”为龙头,力争发一起,破一起。对入室盗窃和盗窃广电设施案件,要组织精干力量破坚克难,力求发案能破,争取早破多破,提高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此鼓舞群众,震慑犯罪。二是整治热点要有遏制力。不同的地方治安热点形成的条件和反映的形式不同,危害的程度也不同,对此,公安机关对黄赌毒等治安问题务必高度敏感,注重治小治早治源头,用足法律手段,狠刹苗头,惩治出头,遏制势头。同时积极为党委政府献计献策,配合搞好综合治理,绝不能因为经费短缺而“放水养鱼”,大抓大放,否则一旦形成气氛,不仅很难控制势头,而且极易反弹。三是管理防范要有约束力。在管理方面,要把对特种行业的重点人员管理纳入公安工作的重要视野,在规范管理废旧金属收购点、旧手机、机动车交易市场等行业的过程中,觅取违法犯罪线索,堵塞销赃渠道;要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对其中无固定职业和收入、昼归夜出的暂住人员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和问题青少年的管控,认真落实社区、家庭、公安三位一体的帮教管控措施,尽可能压减高危、潜危群体的犯罪率。在防控方面,要立足辖区治安实际,在城区建立起以指挥中心为龙头,以情报信息为主导,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的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点线面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加大城区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投入力度,建立起全方位、全时空覆盖重点路段、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实时防控平台,有效防范盗抢等违法犯罪的发生。同时,要在广大农村创造性地开展群防群治工作,不断增强农村地区的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四是化解矛盾要有说服力。在社会改革和创新中,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引发的社会矛盾,时常演变为群体性闹事、上访事件,公安机关应在“三个高举”、“三个慎用”的前提下,在法定职责和法律范围内,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依法有礼有节有效有力地实施处置,坚持打击处理极少数,教育疏导大多数,力求把化解处置矛盾的过程变成少数不法分子受到依法打击,绝大多数群众受到法制教育的过程,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对于因公安机关自身原因引发的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公安机关应当坦诚面对问题,勇敢承担责任;对无理纠访缠访的涉法信访案件,要充分运用“大接访”的成功经验,采取多部门联合劝访、组织专门听证、法外真情感化等形式,说服上访人停访息诉,消除对立情绪,防止越级上访。 二、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目标,是公安执法活动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内在要素。公安执法必须切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的问题,实现公安执法活动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高执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一是要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价值追求,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公安执法中仍然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习惯,只重视案件处理结果,忽视案件的处理程序,违法调查、违法取证,不仅达不到实体公正,违法犯罪得不到应有的打击处理,而且有伤案件受害人感情,有损公安机关形象,甚至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二是坚持执法公正与执法效率并重。效率是实现法律公正的重要条件,公正是评价法律效率的基本尺度,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公安机关在执法中绝不能以执法公正为借口,随意延长办案时限,甚至欠拖不决。如果以提高办案效率为借口,刑讯逼供,任意伤害嫌疑人权利,践踏人格尊严,只能让人感到办案民警耍特权和无能,不仅谈不上公正,形成嫌疑人与执法者的严重对立情绪,而且极易导致冤假错案,甚至为办案民警自身带来牢狱之灾。三是坚持执法公正与执法公开并重。推行执法公开,是防止执法廉败、促进执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在公安执法,尤其是办理涉赌涉毒案件中,由于受经费保障乏力的客观影响,相当一部分办案单位和民警把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追求罚缴财物的数量上,紧紧抓住嫌疑人一心想减轻处罚或逃避打击的心理,在涉案金额上做变通处理,在调查取证中时常出现将刑事案件降格办成治安行政案件的情况,从而影响公安执法的法律震慑效果和社会教育效果。因此,要确保公安执法的公正,必须强化对执法流程中主要执法环节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在内部监督方面,要充分发挥公安督察和公安法制部门的联合监督作用,要重点围绕候问、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释放等关键环节,采取直接接触嫌疑人和知情群众的办法核实案情,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在外部监督方面要主动公开非涉密范围的内容,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大力推行非涉密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的举措,保障公民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通过实行执法公开,强化内外监督,有效防止公安执法中的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促进执法公正。四是坚持执法公正与执法人性化并重。在当前执法环境与执法经费保障情况下,公安机关如能注重实施执法人性化,可使执法公正趋于完善和谐。首先,要体现宽严相济。在取消创收指标和打击指标的前提下,突出抓好对经济案件和伤害案件的处理,这两类案件只要犯罪嫌疑人不会再造成社会危害,能为受害人挽回或减轻经济损失或负担,并且能获得受害人的谅解和公众的同情,公安机关应尽可能不采取或少采取羁押措施,以求得案件当事人双方的满意或认同,避免公安机关做“恶人”而当事人双方均不满意的情况发生。其次,要尊重民情风俗。只要不是民愤极大的恶性案件,尽可能不在婚丧喜庆或公众普遍看重的特殊日子实施抓捕或传唤行动,即使在平时的正常执法活动中,也应充分尊重风俗习惯,尽可能采取妥当的执法行为方式,以获得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此外,要体谅对象困难。对于需采取强硬手段实施抓捕的对象,在确保其能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同时,对其提出的合理合情意见应予采纳,这样做不仅能减轻其本人和亲友的对立情绪,同时也为日后配合公安机关查证工作提供有利条件,让嫌疑人和广大群众从内心树立对执法办案民警的敬畏之情。 三、以优化公安行政管理为重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新期待 当前,公安机关承担着大量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这些职能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体现公安机关的能力和形象,直接影响警民关系。公安机关,尤其是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基层公安机关要切实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以优质高效地服务求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一是要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要立足和谐社会创建,实现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发展的总目标,切实摆正主仆关系,把公安行政管理当作应尽的职责,寓公安行政管理于为民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二是要推行便捷高效的服务举措。要以服务“社会人”为重点,创新服务机制。积极主动把管理的目的通过上门优质的服务来实现。要从户籍管理、证照办理入手,推行“一站式”服务,能让群众一次办妥,决不让群众跑第二趟,尤其是在当前换发居民“二代证”的工作中,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宣传、协调、支持,在尽可能不增加公民麻烦的前提下,采取下乡流动办证、成建制单位集中办证等上门服务等形式完成办证任务。三是要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要结合公安行政管理项目,印制“办事指南”、法制宣传等便民手段,选择显眼位置或政府网站公布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积极倡导文明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热情服务,以此拉近人民群众与公安机关的感情距离。 四、以提质强能为根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建设的新期待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公安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和形象,直接关系到对民警乃至整个公安机关的满意度,直接关系到警民关系的和谐度。如何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犯罪分子惧怕,人民群众拥戴,党委政府放心的队伍,笔者认为,公安民警应做好“四种人”:一是要强化亲民意识,让群众认可民警是自家人。“民警”是“人民警察”的简称,人民警察来自人民、保卫人民、服务人民,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因此,民警必须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要求作为第一标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从群众最痛恨的领域抓打击,坚持从群众最需求的领域搞服务。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感恩之情去执法、去服务,细心倾听群众的心声,用心解决群众的困难,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群众才会从心底里把民警当亲人。二是要强化能力素质,让群众认可民警是有用人。公安执法执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活动,它是民警的法律素质、体能素质的突出反映,同时也是民警个体综合素质的反映,公安机关务必按照“三懂五会”(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会微机操作)的基本要求,不断深化“大练兵”活动,切实解决好思想僵化、观念落后、方法陈旧、知识落伍、技能不足的问题,切实解决好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的问题,让群众感到民警是会捉鼠、能捉鼠的“好猫”。三是强化清廉为警,让群众感到民警是正派人。只有两袖清风,才能一身正气。公安机关务必采取标本兼治的方法铲除警营腐败之风,不仅要通过建立狠抓执法质量评查、举报监督查处等长效机制来有力遏制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黑幕,更要开展经常性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打牢执法为民思想,从源头上消除执法腐败现象,始终让民警以一个正派人的身份去接触群众、深入群众,从而赢得民心,赢得支持。四是强化公安公共宣传,让群众认可民警是可敬人。在当前警力严重不足,公安工作任务艰巨繁重的情况下,广大一线基层民警承受着常人难以承受的多重压力,为了保一方平安,很多民警累垮了身体,亏欠了家人,却不能为社会公众所理解,甚至令英雄流血亦流泪。要改变警察公共关系发展滞后的局面,公安机关应主动积极地抓好公安宣传工作。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和群众代表为形象监督员,定期座谈交流,听取他们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媒体舆论宣传,通过电话、报刊、互联网等传媒,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公安工作的成功做法和队伍建设中的先进典型,让群众分享公安工作的过程与成果,增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知度、认可度和满意度,以警民关系的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