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公安交警如何加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
交警大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基层组织。它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依法管理交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交通的重任,同时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系群众最直接、最广泛、最密切的重要窗口。为此,加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基层公安交警的第一要务,只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更好地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依法管理交通的各项光荣任务。笔者就近年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基本做法和取得的成功经验,浅谈几点意见,仅供参考。
一、统一思想认识,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道防线 思想认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学习贯彻“3.25”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贺国强中央纪委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掌握中央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真正把公安干警的思想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上来,统一到温家宝总理的报告上来,统一到贺国强中央纪委书记的要求上来,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方针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在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大家以坚定的信息、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实践证明,建立健全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大队长张恃海任组长,大队党支部副书记、教导员李海军任副组长,大队党支部宣传委员、副大队长隆加奎、大队党支部组织委员、副大队长肖义照、大队党支部纪检委员郭建英为成员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检查指导、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具体日常工作。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本年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为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落实到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由于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方法得当,措施有力,使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办事机构具体抓、全体党员民警积极抓的齐抓共管的局面,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俗话说: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同样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如果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是一盘散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党和人民赋予的依法管理交通职责各项任务就不可能很好完成。为此,*县交警大队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重点,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努力把公安交警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精通业务、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秉公执法、能够应付各种重大政治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之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治教育、政治纪律、警纪警风、反腐倡廉、财经纪律、警务公开、创先争优、便民利民、服务群众、拒礼拒贿、奖优劣汰、监督制约等各项建章制度,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以法律制度规范党员民警的行为,使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政治思想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指导我们搞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离开了它就失去了方向和灵魂,给各项工作的开展带来影响和困难。为此,我们在抓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必须注重警察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近年来,注重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广大党员民警的教育,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社会主义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发挥广大党员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做好交管各项工作和服务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理想,是人们所向往、信仰、追求的奋斗目标。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修养,不断端正共产党员的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开阔眼界,以稳健的步伐,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做到生命不息,战斗不止,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而奋斗努力。 (二)加强马克思主义教育。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通过加强马克思主义教育,使每一位共产党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加深对党的指导思想的认识,加强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自觉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以指导自己的行动,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 (三)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是社会的、阶级的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反映着行为的道德调解特殊方向,又带有具体职业或行业活动的特点。它的核心是热爱自己的职业,千方百计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民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这是人民警察一切活动的准则,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全体交通民警热爱本职工作,不怕工作艰苦,不怕生活清贫,牢固树立“我为人民管交通”的思想,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依法管理交通的职责,把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好,把手中的权力正确行使好,把责任认真履行好,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决杜绝乱作为、不作为的不良行为的发生,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纠纷,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益和民主权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加强法治理念教育。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是保障国家法律实施的重要力量,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是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责。能否严格执法,不仅直接关系到法律的严肃性,而且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关系到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为此,注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强学习法律,提高法律素养。采取集体学与自己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打牢严格执法、正确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和知识基础。二要坚持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严格执法,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坚持按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规定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标准和程序来进行执法活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在执法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和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三要模范遵守法律,树立良好形象。公安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模范遵守法律是公安干警的应尽责任,要求每位公安干警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确保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贯彻落实。 (五)加强宗旨意识教育。《人民警察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现阶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工作任务的根本宗旨,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一切职务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执法为民。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二是勤政守法。坚决排除“法外之民”、“特殊公民”的思想观念,在执勤执法活动中要求民警立足本职,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勤勤恳恳地工作,清清白白地做人,把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好,把手中的权力正确行使好,把责任认真履行好。坚决杜绝乱作为、不作为的不良行为的发生。三是甘当公仆。人民警察来自人民,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好自己的法定职责,自觉做人民的勤务员。要求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把管理与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为服务强化管理,不能高高在上、盛气凌人,对人民青年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不能以加强管理之名损害群众利益,更不能以管理为手段谋取个人或部门利益。四是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要求公安干警在工作、生活中对待群众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办事热情,服务周到,考虑细致,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密切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让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有亲切感、信任感、安全感。 (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执政六十余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制定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为革命、建设和改革提供了有力保证。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并取得良好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正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消除,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对党员干部的侵蚀不可低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正处于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局面,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为此,注重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教育工作:一是抓好民主集中制的教育。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教育。通过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使之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努力实现“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目标。二是抓好艰苦奋斗的教育。艰苦奋斗是一种精神力量,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也是拒腐防变的有效措施。我们说艰苦奋斗,并不是要求共产党员都像新中国成立前的那样,过着一种食不果腹的生活,也不是要求党员干部都去做不食人间烟火的“苦行僧”。在人民群众生活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强调艰苦奋斗的精神:要求党员干部反对挥霍公款,损公肥私,假公济私。邓小平同志指出,党员干部只有坚持艰苦奋斗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江泽民告诫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一定要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有了艰苦奋斗精神,才能做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才能有效地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拒腐蚀、永不沾”。三是抓好优良作风的教育。应当肯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党员和党员干部队伍经受住考验,涌现出了一批思想解放、勇于探索、廉洁奉公、不计较个人得失的优秀党员,涌现出很多富有理想、英勇奋斗、先人后己、不怕牺牲的模范党员。这些是我们党风建设的主流。但是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形势,确有极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经不起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上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讲排场、摆阔气,奢侈浪费;弄虚作假,报善不报忧;敷衍塞责,玩忽职守;任人唯亲,搞关系网;压制民主,打击报复;敲诈勒索,索贿受贿;贪污盗窃,挥霍浪费;玩弄女性,道德败坏。所有这些,都危害了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干扰了改革开放,损害了党的形象。为此,我们必须加强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保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四是抓好反腐倡廉的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保持公安交警队伍清正廉洁,是人民群众对公安干警的基本道德期待,是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严格要求。为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得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各项措施,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自律意识,从思想上、行动上筑牢反腐败斗争防线,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五、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加强监督检查是发现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县交警大队在监督制约方面注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监督检查机制建设,并坚持用制度来管人管事,以法律制度规范民警的行为,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二是抓好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注重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检查、指导,使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不脱节;三是抓好监督队伍建设,聘请有警风警纪监督员,充分发挥警纪警风、执法执纪监督员的作用,实施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四是抓好社会监督,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为契机,深入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纪警风监督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五是抓好自我监督制约,采取召开各种会议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点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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