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当前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随着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消防安全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消防监督工作对预防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日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产生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近年来在消防监督队伍的管理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给消防监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何应对、解决好消防监督监督执法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将关系到整个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发展,关系到消防部门的社会形象。本文从分析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的现象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对于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当前制约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因素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消防监督对象成倍增加,情况日趋复杂,管理难度不断加大。
(一)火灾隐患无处不在,企业老板追求利润为第一目标。有的生产企业不聘用懂技术要求的熟练操作工,而是聘用不懂技术要求的外来打工族,造成违章作业,事故频发。企业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不重视,消防制度不健全,消防管理人员不落实,消防器材装备缺乏维修保养。企业租用他人房屋、场地使用有一种临时观念,企业经济效益不稳定,不愿对消防经费多投入。企业人员消防意识不强,消防知识掌握不够。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浮于表面应付,企业消防平时缺乏每天巡查和自查 自纠,火灾隐患反复发生。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虽然有自发做好消防工作的一面,但由于追求利润的诱惑,加之火灾发生也有一定的偶发性,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往往被淡化,甚至被遗忘。
(二)消防监督人员素质与经济高速发展不相协调,难以适应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规范性、系统性极强的工作,是消防监督人员消防监督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反映。而一些消防监督人员放松学习,疏忽了对消防行政执法经验的总结和积累,不吃透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立法宗旨、立法原则和基本精神,不掌握调查取证的基本方法,不熟悉消防行政执法程序,不知晓完成一起消防行政执法的要素和环节,对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存在畏难情绪,即使进行查处也难以做到依法处理。
(三)消防监督警力不足,难以开展消防行政执法。消防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不主动深入社区和企事单位开展细致、周到的消防监督检查,就难以及时发现各类消防违法行为。而当前许多消防监督部门现有的警力严重不足,有的基层单位只有*至*名警官,有限的警力忙于建筑防火审核、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安全宣传,忙于日常工作应付,难以抽出警力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也就谈不上开展消防行政执法了。
(四)消防行政执法缺少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挫伤了消防行政执法的积极性。有的消防部门将消防行政执法作为一项可为可不为的软任务,没有列入全年考核指标,对消防违法行为存在多查处、少查处、不查处一个样的现象。有的即使列为全年考核指标,但考核不连贯,存在年初时松、年底紧,年底考核时突击抓消防行政执法的现象,严重挫伤了严格执法、勇于执法的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
(五)消防行政执法缺少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拿原则做交易,以收费代处罚,办关系案、人情案等现象,甚至发生执法枉法、以执法谋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现象
(一)存在不去查的现象。随着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社会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步伐加快,新能源、新工艺、设备不断涌现,生产流程加快,社会流动人口增多,火灾隐患大量滋生。而有的消防监督部门不能准确把握社会这一社会变化,对做好特殊时期消防工作敏锐性不强,没有及时研判阶段消防工作,放松消防监督管理,不主动积极深入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放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的滋生和存在。
(二)存在无力查的现象。有的消防监督部门虽然能把握消防工作的难点,抓住消防工作的重点,但难以抽调警力开展深入细致的检查,面对随机性强、辖区内大量出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因警力不族而无力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并依法进行消防行政处罚。
(三)存在不敢查的现象。消防监督部门存在多重顾虑,行政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因地方政府领导的干扰而该立案查处的不予立案查处,该从严查处的
三、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对策与措施面对当前消防监督工作所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如何应对,是当前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急待解决的首要课题。
(一)牢固树立“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的思想观念。各级消防部门要正确理解“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的丰富内涵,正确处理好服务与开展消防行政执法之间的关系。服务是开展消防行政执法的前提和基础,消防行政执法是服务的补充和保障,两者不可孤立偏废,更不可对立。没有消防行政执法做后盾,放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的滋生存在,服务只能是被动应付,削弱了消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行政执法氛围。消防行政执法是一项系统工作,离不开良好的消防行政执法氛围和消防工作社会环境。要将国家《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作为“十二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在社会大兴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的热潮。一要主动向政府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赢得政府部门对开展消防行政执法的理解和支持。二要深入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广泛进行宣传,让广大单位和人民群众知晓消防法律法规,知道在消防安全上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做到自觉知法守法,积极检举各类消防违法行为,与消防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消防监督人员行政执法素质。各级消防部门要将消防监督人员的行政执法素质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通过培训、考核、逃汰等措施,不断提高消防监督人员行政执法素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消防行政执法队伍,使消防监督人员成为开展消防行政执法的里手行家和执法能手,人人在做好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中能独挡一面。要发挥消防行政执法骨干作用,善于总结经验和教训,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会,使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呈现出叠加式、递进式发展。要加强法制部门建设,使法制部门成为本单位开展消防行政执法的指导枢纽和组织核心。
(四)警力下沉,强化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各级消防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进一步领会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警力下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有限、紧张的警力放在工作最紧张、警力最薄弱的基层,放在稳定和控制火灾形势的前沿,放在做好消防行政执法的前沿,使基层有警力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同时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科学合理地安排各项消防工作,将消防行政执法贯穿于日常消防监督工作始终,使基层有精力去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
(五)建立消防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加强消防行政执法的考核。各级消防部门要制订全年消防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消防行政执法的目标任务,并层层分解,逐级明确责任,切实将消防行政执法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抓。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对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执法懈怠、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形成严格执法、勇于执法的良好氛围。
(六)建立岗位交流制度,对单位负责人每两年进行岗位调整交流,岗位交流有利于减少和防止腐败的产生。一些人员因长期在一个部门、一个岗位工作,会自觉不自觉地形成一定的关系网。岗位交流能从环境和源头上切断腐败行为的“动力源”,避免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等现象。岗位交流有利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新岗位、新环境可以更好地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聪明才智,优化单位内部人才群体配置,对培养多面手多有裨益。此外,人员整合、岗位交流可以消除一些人际关系方面的消极因素,保持和激发单位的活力,增强凝聚力,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七)加强消防行政执法监督,堵塞各类漏洞。各级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通过行政措施,给予通报和警告,对个别执法枉法,拿原则做交易,以消防执法谋取单位或个人私利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和打击,树立消防行政执法在社会的良好形象,维护消防行政执法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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