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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做好群众工作来诠释新时期人民警察优良传统

    时间:2013年08月11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人民警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了群众工作是诠释人民警察职责的重要表现。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公安群众工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形势和挑战,可以说谁的群众工作做得好,谁就赢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谁就掌握了公安工作的主动权,谁拥有人民警察的优良传达室统,谁就有了做好公安工作的无穷源动力。本文结合我区“忠诚、胜利”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科学发展、构建社会和谐的新时期,针对当前公安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公安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如何坚持走基层,访民生,深入践行“忠诚、胜利”核心价值观,保持人民警察优良传统。就公安群众工作转型升级的必要性进行了阐述,认为保持公安机关优良传统就是要严明公安机关组织纪律,提高基层民警特别是年轻民警的群众工作能力,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这已经成为当前做好基层公安工作的当务之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改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等诸多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特殊时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做好公安群众工作,无论在指导思想、思维方式还是实际行动上都必须实现新的转变,基层公安群众工作面临着转型升级的重大挑战,如何从高起点、高层次、高水平用严明的纪律来要求自己,谋划基层公安群众工作,如何保持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象,已经成为我们公安机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今年以来,公安厅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开门评警”大走访之际,提出了“忠诚、胜利”核心价值观活动,更多地以老百姓的眼光来考量和审视社会治安问题,更多地以老百姓的感受来做好公安工作开展的情况,畅通了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密切了警民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初步探索出了一条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新路径,延续并推进了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笔者通过伊敏公安分局“大走访”、“忠诚、胜利”核心价值观的开展情况,就基层公安优良传统的保持谈一些粗浅看法,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当前公安群众工作面临的形势

        在警务活动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现在的基层公安群众工作与以往相比,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一)群众的权益观念逐步增强。随着法制的逐步完善,人民群众的权益越来越以明确的形式规定和表现出来,如土地承包使用权、工资利益维权、面的车油补等问题的出现,反映出群众的法制意识全面提高,依法维权、争取利益的意识逐步增强。在改革过程中一部分人的眼前利益和既得利益有所牺牲,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日益复杂,一旦处理不当就会酿成群体性事件,基层组织单一的政治思想工作手段往往很难奏效,也给我们公安群众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群众的自主意识显著增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财、物跨地区、跨行业流动十分活跃,人们经济上也日益独立和富裕,再加上以人为本和民本思想的贯彻落实,基层以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为代表的民主政治建设的进步,人民群众的平等意识、自主意识、维权意识、监督意识明显增强。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基层党委和政府配置资源的权力逐步弱化,一定程度削弱了维持社会向心力的凝聚因素,群众对基层组织的权威和信任有淡化倾向。公安工作中,表现在群众对治安检查、交通管理等行政管理措施不理解,在配合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上大大不如以前。

        (三)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部分群众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不满情绪和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地借助于集体上访这一特殊形式表现出来,群体性事件大幅度增加,策略越来越多,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经济利益矛盾和某些政治、文化、思想观念及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加之信息传播开放性和社会流动性的发展,在一些群众中自由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有所抬头,当个人、小集体利益与全局利益,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发生冲突时,更多地关注个体、局部、眼前、直接利益,对整体、长远利益认同弱化,使得某些潜在矛盾转化为现显性矛盾且具有突发性,若处置不及时,往往小事变大事,造成被动局面和不良后果,给基层公安群众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

        (四)社会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目前,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的多元化,农村人口向城市和非农产业大规模加速流动,在改革中出现了新行业、新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旧有的社会结构迅速分化重组,新的社会结构正在形成,不同区域和不同行业的发展水平和收入水平差距持续拉大,社会心理和道德价值取向多样化、复杂化,促使了治安维稳工作的对象和领域不断扩展,但社会的组织化建设和价值取向建设并没有及时跟进,难免存在一些治安“盲点”和“乱点”,导致一些工作无法切入,“热在上面、冷在下面”,给基层公安群众工作增加了难度。

        (五)社会舆论作用越来越显重要。目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可实现信息交换的新媒体,使信息的自由流通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一个信息封闭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在现代信息社会中,新闻传媒在塑造公众价值观念、强化公众意识、反映和引导社会舆论等方面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它的传播效果直接影响到基层政府管理的能力和绩效,尤其在公共危机事件等群众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如何与日渐商业化的媒体进行协调,实现双方对信息资源控制和干预的良性互动,在基层公安工作中显得越来越重要。

        二、目前公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安民警有着严明的纪律,但在工作执行中往往会执行不到位出现偏差。严明的纪律不是对民警的束缚而是对民警严厉的爱,有了严明的纪律才能有一个好的执行标准,保证在工作中不出现偏差。

        群众工作是中国公安工作的根本工作,是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纵观公安发展史,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公安工作群众路线贯彻得好,警民关系就融洽,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就强,安全保卫工作就会顺利发展,反之就会受到挫折。可以说,公安群众工作是公安机关始终与时俱进、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制胜法宝。分析当前“服务措施增多了、警民关系疏远了”的主要原因,不难发现当前基层公安群众工作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群众工作意识淡化。不会办老百姓关心的小事,就不会办大事。小事办不好,大事就干不成。把简单的事办好了就不简单;把平凡的事做好了就不平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优良传统和重要法宝,是各级领导尤其是基层民警的基本功。然而从现实情况看,我们一些民警不仅缺乏与群众沟通的技巧,而且做群众工作的意识逐渐淡薄。当前,“重打击、轻防范”、“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在一些民警头脑中依然存在。从目前的基层公安队伍现状看,一批年轻民警走上领导岗位,基层公安队伍的知识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活力进一步增强。但年轻民警缺乏基层的长期锻炼,与群众的感情不深,不了解群众,不愿做、不会做群众工作是个普遍问题,基层所队出现坐办公室的人多了,下责任区的人少了。

        (二)群众利益观念不强。少数民警在工作中没有将群众利益放在重要位置,求真务实的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不足,没有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做群众工作只停留在口头上和形式上,报告工作“闭门造车”,下基层“走马观花”,入户调查“走捷径”,接触群众“走过场”,为民办事敷衍塞责,没有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群众来办事,也是拖拉、推诿,工作效率低下,群众意见很大。还有个别民警屁股坐在了既得利益者一方,“为老板服务”,漠视和剥夺群众利益。在老板与群众之间由过去利益一致到现在利益冲突时,他们或自然而然,或不由自主片面地站到了老板的一边,群众意见很大。虽然利用警察等社会控制工具达到表面上的社会稳定,但稳定并不等于和谐。

        (三)群众工作方法缺乏。目前,做群众工作“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的问题比较突出。“群体性事件”处置中往往暴露一些民警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引起群众抵触和反感的问题。我们有些一线民警,不愿到群众中去,不掌握群众心理,不了解群众愿望,不熟悉群众语言,不研究群众工作规律。在工作中,没有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去开展工作,妥善地解决社会矛盾,群众说,“想听的他们讲不了,所讲的都是听腻了的。”有的民警动辄就把一些情绪激动的群众指责为“刁民”,把一些群众的合理诉求斥为“无理取闹”,摆不正“主人”与“公仆”的位置。有的民警不愿接触矛盾,不会化解矛盾,在各种矛盾和群众诉求面前感到束手无策,无从着手。还有的民警在群众工作中习惯奉行的是“通不通,三分钟,还不通,龙卷风”,往往使简单问题复杂化,个别问题社会化,凡此种种做法,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由于民警和群众之间长期缺乏良性的交流渠道和互动空间,群众不能真正了解公安工作和民警所付出的大量劳动,因而不能真正理解公安工作。民警与群众相互之间关系脱节,从而渐渐失去公安工作赖以生存的群众基础。

        (四)民警综合业务素质不高。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群众参政议政意识增强、法制意识不断提高,这对公安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可是,少数民警综合业务素质不强,平时不愿学习,不求上进,政治嗅觉不敏感,对问题的看法凭主观臆断,缺少敏感性、系统性、全面性、客观性、科学性、预见性,不善于从大局考虑问题,遇事匆忙应战,对一些事情的处理缺少果敢沉着,办法不多,方式方法过于粗暴,有的缩手缩脚,群众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五)社区警务机制不健全。在实施社区警务战略过程中,社区民警由于受派出所工作负担过重、警力紧张等因素的影响,存在着民警下不去、看不见、呆不住的“三不”现象。即使下去了,有些民警也由于缺乏做群众工作的基本功,不能与群众打成一片,不会宣传、组织、发动和依靠群众,无法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导致基础工作薄弱。此外,民警的日常工作繁杂,工作和生活条件比机关差,使得一些民警不愿长期在社区和农村工作,不利于保持公安群众工作的连续性和延续性。

        三、坚持改革创新,

        促使公安群众工作尽快转型升级

        建立开放、参与、合作、共赢的民意导向警务运行模式,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警务民主化,努力构建警务共同体,使公安工作充分体现民意,广泛汲取民智,更好保障民安,促进平安和谐的活动。公安机关不仅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更要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并把它转化为一种警务运行模式,把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纳入警务运行体制之内,把群众对社会安全的愿望转化为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的共同行动。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放在履行好职责的重要位置来抓,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只有掌握工作主动权,才能真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拓宽沟通渠道,通过转变宣传教育方式促转型。公安工作关系千家万户,发扬民主听取群众意见是前提,而正确的公安工作决策,只有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同,贯彻执行才有坚实的基础。当前改革力度大,社会发展快,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不仅需要群众理解和支持,而且需要群众贡献智慧社区民警应当对群众关注的治安热点、疑点,不回避矛盾,发现问题力求讲清道理,讲清依据,注重对群众的教育引导。

        (二)规范群众自治制度,通过典型示范引导促转型。宏观上的高度组织性和微观层面的自治组织性,是民主政治不断推进、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特点之一。目前群众自治组织能力已大为提高,各种新型经济组织发展迅猛,各类社会性组织也大量涌现。这是政治清明、社会进步、充满活力的反映,也是群众文化提升、需求发展和权利意识增强的体现,但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因此,新形势下公安群众工作不应弱化,而应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三)维护群众利益,通过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转型。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不断推进的新时期,人民群众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但在具体利益上则存在着多元性和差异,因此发生矛盾和冲突的概率增大,正确处理群众利益矛盾成为公安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如何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利益,在具体工作方法上也应有所改进。近年来,在地区发展、企业改制、城市建设等进程中,各种社会矛盾大量涌现。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应切实关心群众疾苦。社区民警可通过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让群众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利益,来赢得群众信任。当各种利益发生冲撞时,要尽力帮助协调和化解矛盾。协调利益冲突要坚持依法行事,多听取群众的意见,有些领域法律规定不完备,应积极当好党委 政府参谋,遵循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准则去处理问题,并关注弱势群体。

        (四)组织发动群众,通过鼓励群众参与治安管理促转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群众需求的多样性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可国家又不可能把人民的一切需要都包下来;但群众中能动员起来为自身和公共利益服务的潜力,却难以估量。在这种客观情况下,揭示了当前紧紧依靠群众办好各项事业的必要性和现实性。新形势下坚持群众工作方法,应该有新的内涵。在政治领域,党提出要拓宽群众有序参政的渠道。社会治安管理同样也要拓宽群众参与的范围,在法律规范引导下,能交给群众或发动群众参与的,尽可能组织发动群众参与。

        (五)融入社会群体,通过培育治安骨干力量促转型。国务院研究中心曾分析近二百封农民来信,发现群众从有意见到组织集访、最后形成维护自身利益的群体组织,都与基层组织不了解或无视特定群体呼声有关。伊敏河地区邪教组织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同样与基层组织脱离群众、忽视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有直接关系。组织发动群众历来是党的群众工作要求。融入社群之中,是密切群众关系的基本要求,也是适应社会结构发展变化的必要措施。只有深入社会群体之中,才能融洽同群众的感情,切实反映群众呼声,动真情、办实事,从而将群众发动起来,支持基层公安工作。社区民警要善于通过有说服力的实际工作,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努力成为社区群众信赖的人和群众的主心骨,并教育培养一大批群众骨干,为我所用,群众中不乏精英人才,特别是那些在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群体中有一定威信的骨干,一方面要帮助他们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另一方面要帮助他们进一步提高威信。通过他们可以团结引导更多的群众,来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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