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形势下做好公安工作的思考(三)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构建和谐是公安工作的主要任务。在当前我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公安机关如何理清思路、摆正位置、明确职责,更好地肩负起自身的政治和社会责任,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平安环境,是值得我们认真探索和思考的重要课题。
一、新形势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 当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沙湾正处于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期、重点建设的攻坚期、矛盾纠纷的高发期,新的形势赋予了公安工作新的内涵,也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求社会环境更加稳定。征地拆迁、拖欠工资、安全事故、医患纠纷和非正常死亡问题等引发的矛盾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要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要求治安环境更加安全。随着交通、通信越来越便捷,人口流动、资金流通越来越频繁,跨区域犯罪、流动犯罪、团伙犯罪日趋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区治安环境。这就要求公安机关要在超前防控、主动出击上下功夫,全面加强打防管控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三是要求服务环境更加优质。随着人流量、车流量的剧增和电子商务、网络支付等技术的推广应用,要求公安机关适应节奏不断加快的现代生活方式,更好地寓管理于服务中。四是要求社会管理更加创新。随着新型网络诈骗犯罪、新型黑恶势力犯罪不断发生,作案方式、作案工具不断更新,这些案件和以往案件的侦破方式、立案标准等都有着巨大的差异,要求公安机关与时俱进,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当前公安工作存在的不足 针对新时期、新任务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当前,我区公安机关在思想认识、业务能力、工作机制等方面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部分民警自身职责定位不准,工作消极被动、缺乏创新精神;有的执法思想不端正,存在“为钱办案”的错误倾向;有的人为设置障碍,影响企业发展;有的插手工程建设,造成不良影响。二是素质能力有差距。有些民警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工作方式方法老套,业务能力、知识结构、思维方式等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如在侦办智能型犯罪时,说不上话、办不了案,无从下手。三是打击效果有差距。一些民警对调解和打击处理把握不准,对一些不该调解、也不能调解的案件也本着息事宁人、大事化小的原则调解处理,没有达到打击效果;有的民警重破案、轻追赃,重结案、轻反馈,将犯罪分子抓获了就认为案结事了,未能积极开展追缴赃款赃物工作,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利益。四是服务质量有差距。少数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动辄以管人者自居,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执法活动中无视当事人权益,影响了警民、警企关系。 三、改进公安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强化服务意识。结合“喜迎十八大、创造新业绩,争做人民满意警察”、“警民亲”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服务经济、便民利民、构建和谐等为内容的专题思想教育,引导全局民警牢固树立“平安是第一软环境,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克服以管人者自居的特权思想,改变重管理轻服务的思维方式,强化服务发展意识。 (二)提升服务水平。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群众工作水平、提高治安管理、科技应用水平为主要内容,立足岗位练兵,分类开展培训,积极引导民警学习经济知识、文史知识、科技知识、外语知识等,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对涉及重点建设和民生问题第一时间受理、侦察和办结,坚决杜绝态度恶劣、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敷衍塞责、马虎应付等不良现象,切实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 (三)加大维稳力度。一要主动维稳。对征地折迁、权属纠纷、环境污染、社会保障等易产生矛盾的领域,要加强信息搜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提前预防、妥善化解,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定因素。二要力保平安。深入开展“四打四保”(打黑恶犯罪、保重点工程,打制假侵权、保企业品牌,打涉企犯罪、保平安发展,打非法集资、保金融稳定)活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建立健全综合防控机制和办案协作机制,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三要加强防范。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将街面防控、社区防控、视频监控、卡点堵截、虚拟社会防控等巡防、监控力量向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延伸,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空间,努力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施工秩序。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涉企案件坚持“慎用人身强制措施,慎用资金强制措施,慎用执行强制措施”原则,严办侵害企业利益的案件,慎办影响企业生产和经营的案件,不办为了捞钱搞垮企业的案件,不插手企业之间的经济债务纠纷,坚决杜绝一切有碍企业发展和影响投资环境的执法行为发生,确保执法权正确有效行使。 (五)落实追效问责。大力整治服务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上的不适应问题,对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违法违纪行为,采取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岗位调整、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拓宽警务公开内容与范围,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自觉接受企业、群众监督,对落实承诺服务措施不到位的积极纠正整改,通过严格问责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营造和谐警民、警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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