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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析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

    时间:2014年01月12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今年春节,交警大队根据往年春节期间,我市农村道路发生多次堵塞事件,给人民群众出行带来极大不便的情况,结合我市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详细的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措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形势平稳有序,没有出现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现象,有力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笔者结合大队工作实际,就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浅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部分农村路段存在安全隐患。自“村村通”工程实施以来,农村道路建设进一步加快,但未能真正做到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导致部分农村道路完工后,缺少安全防护设施,个别农村路段成了没有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裸路”。一些乡镇公路、县乡公路上部分路段还存在陡坡,路面坑坑洼洼、路面宽度不够、急转弯处道路设计不合理、桥梁处路面存在安全隐患、平交道口转弯处缺少交通标志等问题,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机动车增长率与公路建设矛盾凸显。当前,随着国家对农村经济产业结构的宏观调控,政策上给予的倾斜,农村的生产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农民的生活条件有了翻天覆地的可喜变化,机动车已代替自行车成为人民出行的主要工具,越来越多的车辆进入了农村家庭。车辆和驾驶人的快速增长,与滞后的农村公路建设形成鲜明对比。虽然国家千方百计加大了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但与飞速增长的机动车辆相比,农村道路增长速度远不及机动车辆的增长率,而农村由于道路狭窄、路况不良等实际现状,使交通管理面临巨大挑战。

        (三)警力配置与管辖区域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的逐年增多,警力却无法相应增加,这就导致了部分农村路段监管不到位,甚至失控漏管,无牌无证、报废摩托车上路、不购买强制保险、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十分突出。

        (四)交通安全宣传不到位。广大农民群众交通法制观念普遍淡薄,交通安全知识匮乏,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够,自我保护意识差,出行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较大。农村驾驶人也由于交通安全学习少,普遍存在交通法制观念不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开违法车、带“病”车的现象突出。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由于我们交通安全宣传不到位,现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仅靠交警部门利用有限的警力、有限的资源,通过散发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举办板报展览等一些规模较小的宣传方式,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远远不够,无法实现社会化、创新化宣传,农村群众文明交通安全意识还没有真正入心入脑。

        (五)联动机制运作欠佳。虽然建立了县、乡(镇)两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但一些部门和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够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联席会议制度不完善,目标任务不明确,责任分工不到位,管理力量上的薄弱导致事故预防上存在着漏洞

        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

        1、建立和完善我市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工作机制。我市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不能只靠交警唱“独角戏”,而是要争取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建立政府领导、交警为主、各级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机制,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大交通管理”。一方面在建立县乡村三级交通安全管理网络的基础上,要督促当地政府与辖区机动车车主、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建立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安全形势分析研究制度、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同时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从而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部门治理、源头管理责任有部门落实、宣传教育有部门开展、严重交通违法有部门查处的工作局面。安监时时组织相关道路主管部门对辖区的道路进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在急弯、陡坡、临崖、临沟等危险路段设置醒目的提示标志,建立安全防护设施,以保证行车安全。另一方面通过一乡一站建设,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村、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依托基层单位组织积极开展管理和教育。对辖区内机动车及驾驶员、道路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依托派出所对辖区车辆办牌、办证、审验进行宣传、督促检查,协助办理;协助处理轻微事故,重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等。三是我们交警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深入农村,掌握农村公路沿线车辆、驾车人的基本情况,了解群众所需,开展上门服务,为群众车辆办理牌证,简化办事程序,降低收费标准,公开收费标准和项目,把服务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为农民提供方便,打消群众顾虑,提高群众办理牌证的积极性,提高机动车纳管率,解决农村机动车辆无牌、驾车人无证的突出问题,帮助农民依法参与交通,构建和谐的农村交通环境。近年来,我大队就在突出抓好县乡村三级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上下足了功夫,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领导下,三级交通安全管理机构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2、建立我市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一是继续加强驾驶员教育管理。充分利用乡镇政府、驾驶员所在村组和单位的组织管理职能,强化驾驶员法制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同时交警部门要深入农村,配合乡镇政府、村组和单位适时组织农村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和安全常识教育,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做到经常化,确保驾驶员素质有明显提高。二是大力加强对农村群众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到村入户,进厂到校,送交通法规上门,提高群众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学校这一重要的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形成人人学交法,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使交通安全意识在启蒙阶段开始,形成良性循环。教育部门要将交通安全列入教学大纲计划,让学生学习交通法规,懂得如何走路、乘车,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由学生影响家庭、家庭影响社会,从而起到小手拉大手的传导作用。另一方面,要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大交通安全公益性宣传的力度和密度,提高覆盖面,使社会公众都能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从而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只有全社会都行动起来,共同参与,才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

        3、加大投入,提高道路安全通行能力。针对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提示标志严重短缺的突出问题,建议市政府督促公路、交通部门加大道路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安全隐患点段治理的投入。要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加快治理进度,逐步消除和减少道路安全隐患。对乡村道路实行农民自建、自养、自护的原则,提高道路安全通行能力。

        4、建立多警种、多部门联合机制,延伸管理网络。继续把交通管理重心由城市、主干公路向农村县乡公路延伸的同时,要以基层组织(如交警中队、公安派出所、乡镇政府、村组等)为依托,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农村地域广、公路里程长、交通违法行为分散,仅靠交警孤军奋战只会出现顾此失彼局面,要依靠地方政府的支持,建成以交警大队车管所为龙头、以乡镇交警中队、公安派出所为依托、以乡镇政府、村组为阵地的警务延伸三级管理网络,将摩托车驾驶员年审、摩托车年检、挂牌办证等业务下放交警中队或派出所,由各村级交通安全宣传员负责对本村的摩托车驾驶员、摩托车年检等业务进行跟踪督促催办,乡镇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组织日常安全教育学习等具体工作,交警中队负责把关,让农民享受到摸得着看得到的实惠。这不仅极大方面了群众办事,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的交通安全宣传也起到了积极作用。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既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需要,也是履行人民警察神圣职责的需要。如近几年我大队在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设立了“农村摩托车下乡服务队”,充分利用派出所、中队民警对基层情况比较熟悉,与农民有一定的亲和力,发挥他们直接、方便、快速、有效的优势,将部分车管业务下放到乡镇,加强机动车临时管控工作。这样既加大了交通安全法规知识、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又使我们的管理得到了进一步的延伸,从而营造了“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促进人们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通过全员动员、全警参与。

    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由于农村道路交通现状,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低、参与交通文明素质差,极大地影响了交通安全,因此,我们公安交警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及时开展交通管理调研,加大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营造 “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使农村道路交通发展逐步与城市交通相协调,实现平安、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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