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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时间:2014年01月29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年,*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安部和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及《*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我省公安机关开展的社会管理创新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贯彻落实警务公开工作规范、规范权力运行、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以执法公开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部流转机制。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公开办)要切实加强指导、协调,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督促相结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厅属各单位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落实警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和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学习和借鉴厅人事处的做法,根据本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范围,认真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建立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部流转机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各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以规范文件形式,于*月**日下午下班前报厅公开办备案,报送情况将结合****年第二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检查予以通报。

        二、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我厅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和更新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省厅和部门文件、公安统计等信息;及时发布重要的政务活动、决策部署、人事任免等信息,主动公开民警招录、警务保障和政府采购等信息;及时发布有针对性的预警信息和安全防范知识;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发布权威信息,不断提升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继续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力度。对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是便于公众了解、理解政策,推动政策落实的有效措施。厅属各单位在报送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时应附上解读信息,并由厅公开办及时发布。

        四、大力开展专题专栏建设和民意征集、网上调查活动。一是交警、边防、消防、治安、刑侦、经侦、禁毒总队,出入境局,宣传处等部门要参照公安部政府网站的做法,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重大部署、专项行动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策划,每季度至少在*公安公众服务网上开设*个以上专题专栏,集中发布可公开的信息,并按照“谁开设、谁维护”的原则做好专题专栏的日常信息更新维护工作。二是围绕政府施政的有关主题和公众关注的热点,依托政府网站开展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是倾听民声民意、鼓励公众参与政务、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建立公安机关网络问政机制的基础。厅属各单位,尤其是交警、边防、消防、治安总队和出入境局等重点服务窗口单位,应围绕公安机关便民便企服务或涉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每季度至少分别选定*个主题通过*公安公众服务网的“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渠道,广泛征求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于活动结束后在网上公开调查投票数及网民意见,对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进行统计分析,公布对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

        五、继续改进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进一步优化、规范省厅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要结合我厅*公安公众服务平台“*+N”服务大厅的运行以及即将对*公安公众服务网的升级改版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科学划分栏目版块,优化展现形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做到网站美观大方、布局合理、脉络清晰、方便使用。二是进一步畅通省厅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短信平台、电子信息屏和公安政务微博等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三是紧紧围绕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这一主线,扎实推进全省“网络民生警务”工作的开展。要充分发挥省厅新闻发布平台作用,建立健全运作机制,进一步把警务工作和服务项目向互联网延伸,开展警民互动,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四是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充分运用公安政务微博即时交互工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服务社区警务、服务广大群众、服务现实斗争,有效促进警务工作在社会公众参与和互动中得到提高。

        六、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一是要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台帐制度,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台帐,及时做好核查工作,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认真做好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及时受理、转办、答复公众对我厅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提高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合法性和时效性。三是做好省厅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工作。厅公开办每天查看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发现问题即时解决,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提升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层次。四是根据公安部的《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执法公开的依据、对象、范围、内容、程序、方式等,进一步加大执法公开力度,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五是继续做好每季度对厅属部分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工作。由厅公开办于每季度末月下旬对厅属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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