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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社会治安问题的辩证思考

    时间:2014年03月05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社会治安是指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各种社会矛盾和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是经济繁荣的前提和保障。当前,我市治安形势依然严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因此,辩证地认识社会治安问题,对于我们正确分析产生社会治安问题的成因和掌握治安问题的规律,对于制定正确的决策以预防和减少治安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治安问题的产生是事物内部矛盾的结果:成因复杂,内外交织

        分析和评估*目前治安问题产生的成因,不但要直视本地的特殊情况,还应考虑社会变革的大背景。

        (一)经济上的消极因素。一是社会转型产生的“阵痛”。*在二十多年的社会转型中,与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环境保护、交通营运、市场管理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成倍增加,且规模和处置难度也愈来愈大,给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十分明显。二是经济发展付出的“代价”。****年*完成GDP****.**亿元,若按实有人口一千万人计算,人均GDP折算为****美元,说明*已进入“人均GDP突破****美元时期”,而这个时期是国际上公认的社会结构变动最剧烈、各种矛盾最突出、刑事犯罪最猖獗的时期。国外有学者认为:“犯罪已成为现代化方面最明显和最重要的代价之一。”三是贫富差距拉大引起的“失衡”。城乡、区域、产业之间以及不同社会人群之间财富分配不均、贫富差距加大,导致社会失衡,影响到社会公正。*发生的侵财型犯罪,就是贫富悬殊在犯罪问题上的表现,隐显了流动人员企图通过不法手段来缩短贫富差距的一种心态。

        (二)政治上的消极因素。一是政府的社会控制力减弱。在社会结构、经济制度的变动下,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管理模式逐渐失去了原由的效力,加上政府职能还未完全转换到位,致使一些社会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一些消极因素得不到及时化解。二是一些基层组织功能弱化。个别地方干群不和,基层组织软弱无力,对一些民间纠纷调解疏导无方,致使治安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失去作用。三是国际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临近港澳的地理位置、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模式和国际制造业基地的定位,决定了*无时无刻都在承受着国际敌对势力所进行的全方位“浸染”。

        (三)社会管理上的消极因素。一是流动人口高度集中滋生的问题不少。全市现有工业企业达*.*万多家,吸引了大量的流动人口。蜂拥而来的流动人口成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主要力量,同时也是造成*刑事、治安案件高发和对社会管理冲击较大的一个重要因素。据统计,我市公安机关每年抓获的上万名违法犯罪人员中,**%的违法犯罪人员都是流动人口。在人口大流动给社会管理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上,许多本应由流出地政府负责管理的问题却让流入地政府来承担,使*在很大程度上承受了国内其他经济发展较落后地区的社会转型之痛。二是城市管理不到位。长期以来,*在城市化进程中,社会发展规划没有充分考虑治安防控因素,且职能部门管理力量偏少,管理能力有限,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防范措施落实不够,在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和娱乐服务场所、非法摩托车、机动车车修理、通讯器材、废品收购等特殊行业及部位的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较多,使一些治安问题滋生蔓延。三是社会保障不完善。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以户籍管理制度为基础的,在莞的几百万外来工基本上被排斥在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之外。外来工为*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却享受不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有的连工资也不能得到保障,在心理上对社会产生对立情绪,甚至通过不同渠道、不同方式来泄愤、报复,从而给社会治安造成现实威胁。

        (四)法律上的消极因素。一是执法力量不足。我市公安机关是打击违法犯罪的主力军,但警力与人口的万分比仅为万分之七点四(此比例数不仅远低于珠三角其他城市,还大大低于全省平均数万分之十八点八),警力不足与日趋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二是对一些违法犯罪控制不力。受法律法规不完善、部分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警力不足、办案调查取证难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一些治安问题难以整治,一些违法犯罪难以控制。三是法制宣传教育滞后。普法教育流于形式的多,效果不明显,部分群众的法制意识淡薄,既不懂得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也不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遇到纠纷,要么野蛮解决,要么投诉报端,要么聚众闹事。

        (五)意识形态上的消极因素。当今社会人文道德沦失,过去靠“德”维系的关系在私欲的膨胀下逐渐破裂,金钱和权力占有的多寡似乎成为检验人们价值的唯一标准,不劳而获、欺诈致富、损公肥私、正邪不分、因果倒置的社会现象刺激一批批信念不坚定的人偏离正道走上邪路,扰乱社会治安。

        二、社会治安问题的存在是事物运动的过程:把握规律,理性面对

        *在社会发生巨大变迁和经济超常规发展的情况下,治安问题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伴生物”,也必然会随着这种变迁和发展而表现出一种非正常态势,并且治安问题增多的趋势仍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持续下去。在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社会治安还会呈现出一些特点:一是长期性。比如流动人口犯罪、劳资纠纷等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存在的难题。二是复杂性。各类治安问题中,从主体上看,各种身份的人都有,成分复杂;从类型上看,各类问题应有尽有,且错综复杂,相互交织;从处理上看,难度大,处理棘手。三是地域性。各个镇区存在的治安问题既有相同性,也有差异性,而这种差异性与当地的经济、交通、人口等因素有关。多年来虎门、厚街等十个治安重点镇区的刑事案件数占了全市刑事发案总数的**%,说明经济发达、交通便利、外来流动人口多的镇区存在的治安问题相对较多。

        现阶段社会治安问题的特点客观上决定了打造“平安*”的艰巨性。因此,目前解决*的社会治安问题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任何毕其功于一役或经过几个专项斗争、搞几年整治就能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想法都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切合实际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丧失信心,应看到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综合实力大幅度跃升,市委、市政府对搞好社会治安的决心很大、投入很大,人民群众对改善社会治安的期望极高,政法公安等职能部门对实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充满必胜的信心,所有这些,都为我们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下了厚实的工作基础,是我们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有利条件。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只要我们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治安问题的规律,统筹各种社会资源,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有针对性地治理,就一定能遏制住治安问题泛滥之势,实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最终达到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目标。

        三、社会治安问题的解决要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治理源头,重在治本

        所谓“源头治理”,就是从源头抓起,紧紧围绕“人”这个中心,抓住重点,抓早抓小,对一系列产生治安问题的根源、矛盾进行标本兼治,突出治本,把引发治安问题的各种诱因降到最低限度。为此,实施“源头治理工程”,必须找准源头,对症下药,有的放矢。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多方面利益关系的协调,消除转型期社会矛盾的一般诱因。应紧紧抓住因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利益调整而引发出来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矛盾,综合施策,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从根源上消除矛盾产生的诱因。与此同时,不断适应社会利益多元化的特点,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把解决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引入法制化的轨道,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消除利益矛盾。目前,我市流动人口数量接近本地户籍人口的十倍,可以说流动人口是*社会稳定的决定性因素。我们应该认识到,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保持流动人口稳定,是当前*犯罪预防的根本方向,是搞好当前*社会治安的治本之策。我们既要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又要尊重他们的合理要求与合法权益,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租房、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各种公共服务,尽可能地创造条件使流动人口以较低的成本逐步融入城市生活,让流动人口也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有效化解因地区差距、利益分配不均引发的各类矛盾,尽可能地降低流动人口的犯罪率。

        (二)加强打防结合,消除引发治安问题的具体诱因。严打与严防是控制治安局势的有效手段。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流窜犯罪,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坚决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不下去,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认真纠正过去“重打轻防”的错误倾向,针对源头问题,切实把思想观念、运行机制、警力配置、工作措施等真正落到“预防为主,防范在先”上来,将严打、严管、严防、严治真正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严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比如,围绕“人从哪里来”这一源头问题,强化用人单位的治安管理责任,与流动人口流出地政府建立联勤工作制,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教育管理工作;围绕“人住在哪里”这一源头问题,切实抓好出租屋的管理,落实屋主责任制,杜绝出租屋成为藏污纳垢的场所;围绕“赃物从哪里来”和“赃物销到哪里”这两个源头问题,强化内部单位、工厂企业、居民住宅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单位和群众的自防能力,同时加大对机动车修理、旧货市场、通讯器材、金银首饰加工等行业的管理与整治力度,坚决堵塞犯罪分子的销窝赃渠道等。

        (三)加强道德与法制教育,消除引发治安问题的可能性诱因。道德与法制教育的出发点是人的全面发展,是一种塑造人的精神与心灵的工程。只有人的素质真正提高了,才能从源头上消除引发治安问题的诱因。因此,应加强社会公众的道德与法制教育,重点抓好在校学生、违法青少年和普通群众三个层面的教育:一是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学校应密切配合社会、家庭等方面,积极担负起在校学生的培养和监护责任,既要重视科学文化知识教育,更要有意识地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操和生活习惯,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发动各方面的作用,认真研究探索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监督体系、矫治体系的建立,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预防和减少这类人员可能对社会治安造成的危害。三是对以外来工为主的普通群众的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群众的思想道德、政策、国情市情教育和法制教育,着力提高居民群众的道德素质、法制素质和安全防范素质,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形成“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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