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管理二三事
日前,我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寄来的大宗信件。拆封一看,内装已故原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的《*书法作品选》。顿时,一种莫名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一种深切的怀念之情骤然而起。于是,引发我急迫写下了对*先生美好回忆的文字。
应该说,我认识*先生比较早。那是他从省外办调市府办任秘书科副科长不久,因为工作上的关系与其经常接触。当时,南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适应形势发展,结合贯彻执行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参照大连“人不斜穿、车不越线、各行其道”的管理目标,在市区全面推行“非机动车和行人纳入红绿灯交通信号指挥”举措,引起社会哗然、议论纷纷,甚至个别领导也以“南通不是上海、大连”为由相悖。此刻,*先生走出机关、深入路面、开展调研,并以在省城南京工作*年的“亲眼目睹”,与时任交警大队长达少怀达成共识,并一起向分管副市长汇报、得到肯定支持,批准颁发了《关于行人和非机动车纳入红绿灯指挥的通告》,使这一前所未有的举措,在南通古城顺利执行至今。
我之所以称*为先生,缘于他曾当过中学教师,又长我*岁,其勤奋好学精神、直抒胸臆个性、激情奔放魄力,一直震憾、感染、激励着我勇往直前。尤其是他除了兢兢业业地工作外,学习书法成为他毕生的追求,并倾注了巨大的热忱和精力。而我,就在他的精神鼓舞下,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笔耕不止、撰文不息,成为人生追求的最大乐趣。记得24年前,我从机关科室下基层警队担任指导员时,他闻讯特地来到我队里,与我促膝谈心、动之以情、再三勉励,告诫正确对待组织调动和“委屈”,坚持把喜于的文章写下去,并赠言:“做官一时,是正是邪,历史见证,无需道长论短;为民一世,是好是坏,后人评说,终会实事求是”。
当翻开尚有墨香的《*书法作品集》,我感慨万千、激动不已。我虽然不懂书法,但对其条幅诗情尤为钟爱,深深感到这是一本展现*先生人品的书法集、富有艺术追求的书法集,同时佐证*先生不仅是一位党性很强的共产党人,更是一位充满人情味的文化人。尤其作品集中“乐以龙为友,莫与狐作伴”、“做几件吃亏呆事以百世使用;留一点善念心田让子孙永耕”的楷书联语条幅,简直是一曲激浊扬清的正气歌!人生前进道路上的指迷灯!!
*先生退休后,我俩的接触少多了,甚至他患得重病、不幸逝世也不知道……于是,一直处于内疚、不安的心情,如今只得用这段文字来弥补,并将他生前手书赠我的条幅“山静松声远,秋清泉气香”精裱悬挂于寓室客厅墙壁,以此来表达对他的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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