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三个严禁”硬措施严肃警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为进一步夯实汲取教训查摆问题 严肃警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落实省总队“12、27”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牢记河南、榆林、延安受到通报“收黑钱”等反面事故教训,警钟长鸣,杜绝乱执法、乱罚款、“收黑钱”在紫阳交警队伍发生。紫阳大队按照支队要求迅速推出“三个严禁”,筑牢执法安全防线,有力避免执法风险对交警队伍的严重影响。
一、严禁交警收取任何现金实施处罚。 二、严禁使用POS机刷卡实施罚款处罚以免群众误会,一律要求当事人到信用社上缴罚款。 三、严禁乱罚款,乱处罚,随意执法。对于交通违法能不处罚的尽量不罚款,少罚款,注重教育和纠违;确需罚款处罚的,严格杜绝现场处罚,一律通知当事人到指定的场所或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在做好所有执法活动各种文字资料证据收集的同时,充分运用执法记录仪、电子监控、影音设备等,如实记录执法执勤的整个过程,并保存备案,做到有备无患;简易处罚案件也要一律采取非现场处罚形式,减少受处罚人与交警冲突。一般程序案件一律到执法办案区录音录像,按程序处理,清除安全和不良隐患。 执行“三个严禁”,如有违反,将依据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从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社会负面影响、以及造成难以挽回局面的、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曝光、被投诉到市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后查证属实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从严处理。 采取“三个严禁”措施后,目前执法情况运转良好,社会反映积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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