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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动态环境下公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思考

    时间:2014年11月13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攻坚突破社会管理创新,实现公安工作新跨越,切实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提速发展创造持续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是公安机关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公安机关推进动态环境下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略作探讨。

        一、深入解读,把握要点,积极跟进新的时代背景下社会管理格局要求

        社会管理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当前,我国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而艰巨。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尤为重要。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这一社会管理格局中,党委领导是根本,政府负责是前提,社会协同是依托,公众参与是基础,通过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实现政府、社会、公民的共治,已成为当前社会管理趋势。

        (一)坚持党委领导,是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原则。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党委领导主要表现为统筹兼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总揽全局,全面筹划,兼顾各方,协调发展,有效实现社会整合。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创新社会管理的正确方向,才能有效整合各种社会管理资源,团结和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科学、有序、有效地进行社会管理创新。

        (二)实行政府负责,是创新社会管理格局的必然要求。在建设新型社会管理格局过程中,政府将更加注重发挥在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中的职能作用,负责具体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三)实行社会协同,是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新型社会管理格局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以及不同社会组织之间的相互配合。

        (四)实行公众参与,有利于在社会事务管理中得到群众的支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充分依靠人民创新社会管理,是国家性质的必然要求,是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依靠公众参与管理社会事务,也是实现有效管理的重要形式。这一新的社会管理格局,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二、认清形势,把准脉搏,全面理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特殊重要意义

        (一)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统筹协调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理念。既要加快经济发展,也要加快社会进步;既要提升经济发展水平,更要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把深入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提高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科学化水平,做到经济发展、和谐稳定“两不误”。

        (二)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途径。当前,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这些既给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带来了巨大活力,也使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增多,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不断涌现,大量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一些重点地区存在的治安乱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安置以及网络虚拟社会等等,给社会管理创新带来的困难与压力、挑战与考验,都要求我们积极主动地面对,开展有效的工作。就必须深入研究现阶段社会建设的客观规律,创新社会管理的思路和方法,提高社会管理的效能和水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社会管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关乎服务民众、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维护民利、保障民安的重大责任。社会管理创新,是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越来越期待社会和谐、社区平安、民生改善。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通过高效、有序的社会管理,感受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文明进步。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使社会管理为民、利民、惠民更加突出。

        (四)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提升社会管理效能和水平的必然选择。社会建设水平的高低、社会管理能力的强弱,是衡量和检验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原有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有些已不适应、不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人民群众以及不同的社会群体对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需求呈现多元化,而现阶段社会管理又面临着许多新矛盾和新问题,如社会管理中服务与管理的关系如何处理好,管理者与管理对象如何形成良性互动,管理效能和水平如何提高,从源头上如何解决好管理分散、多头管而又不管、管不好、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缺位、不到位以及社会管理现有的资源和力量整合等问题,都要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认真改进和完善。社会管理效能和水平的提高,关键是固本强基,夯实基层基础,应着力在体制机制上、组织推动上、狠抓落实上有所发展、有所突破、有所创新,进而全面提升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科学化、人性化、制度化水平。

        (五)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有效打击违法犯罪的迫切需要。犯罪分子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犯罪,手段花样翻新,科技含量愈来愈高。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随着互联网等高新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增多,电话诈骗、手机短信息诈骗、网络诈骗等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面对高科技犯罪的趋势,公安机关传统的打击防控手段“捉襟见肘”,个别民警对高科技犯罪了解不多,研究不深。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提高打击犯罪的精准度和效能度,在科技信息上占据与新型犯罪较量的制高点。

        (六)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有效整合警力资源的迫切需要。当前,日益繁重的公安任务与警力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较多民警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同时,公安队伍只有不断创新,大力挖掘内部潜力,激发队伍活力,才能“盘活”警力“存量”,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

        三、明晰思路,创新理念,准确把握公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目标和方向

        (一)牢固树立“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理念。信息化是时代发展的显著特征。公安信息化对创新社会管理的支撑与拓展作用明显,特别是在当今时代警务背景下,离开了信息化这一支撑,管理的生命力将得不到延伸。高度动态化、信息化的社会环境对公安工作出了必须以信息化带动夯实基础、创新警务、提升实战能力的内在要求。孟建柱部长指出:“信息化建设昭示着公安工作的发展方向”。必须以发展的眼光和战略的思维,将信息化建设置于基础性、先导性、方向性的地位优先予以考虑,并贯穿到整个公安工作。管理创新,科技先行。当代社会是信息时代,互联网、高科技的大量和深度应用,给社会管理带来了新挑战,人口管理、重点人管控、虚拟社会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打击防控等与公安信息化程度息息相关,海量获取信息,深入分析研判,是改革传统社会管理模式,破解社会管理困局的唯一路径。因此,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强公安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提升社会管理效能的支撑,社会管理创新是对公安信息化建设成果的深化,是对公安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实践检验。

        (二)牢固树立“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结合实战,服务实战”的理念。公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出发点和归宿点都应该服务于公安工作,避免“为了创新而创新”的认识误区。必须立足公安主责,树立“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结合实战,服务实战”的工作理念,真正着眼于提升公安机关社会管理效能和公安实战能力,要准确把握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过程中的职能职责,防止无限扩大或随意缩小管理范围,要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服能力,做到发现得了、管理得实、控制得住。

        (三)牢固树立“社会管理创新必须整合社会资源”的理念。公安机关在整个社会管理中地位极其重要,发挥着核心作用,但社会管理工作覆盖方方面面,涉及各个行业,各个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缺少社会参与,很容易陷入劳而无功的困境,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要求,必须牢固树立社会化理念,坚持政府牵头、多方参与、综合治理,推动管理社会化,把部分管理社会的权能交给社会,推行“小政府、大社会”的公共治理模式。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发挥其社会管理的主导作用,整合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源,实现社会管理参与主体的多元化,让更多的社会力量、群众力量分担公安机关的部分管理服务职能,形成社会化管理新格局。

        (四)牢固树立“社会管理创新就是提升服务能力”的理念。要强化“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实现由防范型管理向平等型、服务型、无偿型管理的转变。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作为社会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管理中加强服务,在服务中优化管理,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水平。要以强化提升服务效果为目标,加大公安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力度,努力精简公安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简化办事手续、方便群众办事,提高管理、服务效率,让群众从公安社会管理创新中感受到快捷、便利、文明、和谐和实惠。

        四、全面着眼,重点着力,做强“六大支柱”,强力支撑高县公安社会管理创新上档升级

        (一)巩固完善,拓展升华,高站位推进矛盾纠纷“排-化-防”工作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升华、巩固“排—化—防”工作体系,突出现实、虚拟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实现公安管辖和非公安管辖矛盾纠纷对接化解,加强不稳定因素和“涉警”纠纷的有效预防。要建立长期性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畅通网上矛盾舆情收集渠道,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联动机制。要建立实施多元调处机制。整合行政资源,分流调解非公安管辖矛盾纠纷和“涉警”矛盾纠纷。整合公安内部资源,全力化解公安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整合网络资源,打造矛盾纠纷化解新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合力开展二次调解。要着力预防,推进矛盾纠纷防范化解长效发展。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涉警矛盾发生。综合分析研判,提高矛盾纠纷预警能力。强化制度建设,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常态化。要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最大限度避免警民直接冲突,把好矛盾调处底线。在处置各类因利益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当中,要从从公安的职责任务、角色定位、防止局势失控等多个角度全面考虑、周密思考、慎重行事,维护社会稳定,助推警民和谐。

        (二)颠覆传统,提升效能,打造高县社会人员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助推基础工作信息化变革。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程中,高县公安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拓展思路,颠覆传统,创新理念,以政府为主导,充分整合部门资源、社会资源、监狱资源、信息资源,合力研发建设了高县社会人员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系统以社会采集功能、多点采集功能、规模采集功能、动态采集功能、定位跟踪功能、关联比对功能、超前采集功能、快捷录入功能等八大功能,强力推进基础工作信息化变革,有效提升公安社会管理效能。通过对社会人员信息的全面化、实时化、动态化采集和轨迹化管控,系统实现了社会人员信息采集、应用一体化,探索了新型警务模式,催生了新的警务生产力,收到了基础工作信息量跃升、信息实时准确度跃升、基础信息实战应用成果跃升、基层警务生产力和战斗力跃升、公安打防控管服能力跃升“五个跃升”的成效,突破了信息化建设基础工作信息化常态和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两个瓶颈”。

        (三)拓展思路,整合资源,以信息化手段构筑新型治安防控体系。安全需求是群众最大的需求,安全感取决于优良的社会治安环境,依托于严密的治安防控体系。要按照高站位思考、高标准谋划、高起点实施、常态化运行的要求,站在更高的角度,从更广的视野来推动此项工作。按照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要求,把大情报工作有机融入新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在强化打击破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快建立“点、线、面”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防、物防、技防整体推进,空中、地面全面覆盖的全方位立体型治安防控新体系。要完善“扁平化”指挥体系,确保实现快速接处警。要深化“四大警务”,实现服务管理“全天侯”。要变革勤务模式,切实提高见警率,让群众感到“民警站在家门、警灯闪在身边、警笛响在耳旁”。要整合各方力量,打造“网格化”治安防控。要加大统筹协调,构筑预防犯罪的“天罗地网”。

        (四)创新思路,丰富平台,全力推进“网上公安局”优化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要着力提升信息化条件下管理社会、服务群众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业务办理、群众诉求、纠纷调解、法律宣传、形象展示“五位一体”的网上公安局,整合信息服务资源,推行网上便民措施,构建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了解办事流程,打开电脑就能查询办理结果,鼠标一点就能办理业务的阳光警务模式。要新增开辟网上警务工作平台。建立外网受理、内网审批、统一管理、周到服务、全程监督的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网上办理各类审批事项及提供各种网上服务,努力为群众提供人性化的场景式服务。要巩固网上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进一步完善“网上调解室”,网上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要建立完善“网上110”、“局长信箱”、“社区民警信箱”、“网上社区警务室”等,完善网上受理报警、求助、投诉、咨询功能,拓展警民沟通新平台。要建立网上预警平台,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危害。加大对各类案事件的分析研判力度,形成预警性信息向广大群众发布,引导群众配合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治安防范,形成警民互动开展治安防范的良好氛围。要积极推行网上信访和警民互动,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在“网上公安局”建立警民联系平台,完善网民信息处理机制,接收处理网民咨询、投诉和举报信息;建立“网上公安”发言人制度、开通警民互动QQ群;面向社会公开征聘网友担任网站义务监督员。要实行网上警务公开,建立涉警舆情引导平台。对公安机关服务事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情况和敏感问题情况及时发布信息,正确引导涉警舆情,促进和谐警民关系。

        (五)兼顾全面,突出重点,创新在逃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管控工作。以在逃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为突破口,全面抓实涉稳、涉恐、涉毒、在逃、重大刑事犯罪前科、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8大类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建立健全“红橙黄绿”四级预警管控机制,根据列管重点人员的基本状态和现实表现,进行社会危险性综合评估,划分层次,全部纳入“红橙黄绿”四级预警监控,确保异常情况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其中,对在逃人员,要落实专门力量,实行专案经营,并整合各方力量收集掌握在逃人员信息,全力掌握其活动轨迹,最大限度降低或避免其社会危害性,同时,组织精干警力,全力做好对在逃人员的缉捕工作;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摸清辖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底数,掌握好现实状况,全面详细地采集录入情况信息和照片资料,逐人强化看护管理措施,明确管控责任,确保列控率达100%。

        (六)规范执法,强化队建,为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机制和力量保障。公安机关最主要的工作是执法工作,公安民警最基本的行为是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是公安机关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机制保障;公安民警是执法行为的主体,也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主体,一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都需要公安民警队伍来推进,要始终抓住队伍正规化建设主线,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供坚强的力量保障。规范执法行为方面:一是要通过落实培训制度、搭建培训平台、创新培训形式等方式,不断提升全局民警的执法素质;二是要通过大力推进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手段信息化、执法奖惩制度化,不断加强执法管理;三是在坚持严格执法的同时,要特别注意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柔性执法;四是要借助扩大社会监督、加强内部监督、接受党政监督等方式,不断强化执法活动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方面:一是要注重宗旨观念教育,打牢为民根本,把思想政治建设置于首位,把宗旨观念教育作为根本,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标尺;二是要全新打造高县公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全局民警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归属感。以坚定理想信念、献身公安事业为核心,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深入诠释公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大力倡导和培育全局民警核心价值观,引领民警思想行为,保持民警政治坚定、思想纯洁,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履行使命、竭诚奉献,为全县公安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三是注重群众工作能力培养,增强为民本领,提升民警素质,密切联系群众,善做群众工作;四是要从严管理队伍,树立为民形象,着力构建和谐警营,切实锻造优良警风,从严执行纪律规定,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纯洁公安队伍;五是要注重加强宣传沟通,增进警民互信,切实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积极推进警营开放,深度宣传先进典型,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理解、支持和拥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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