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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如何进一步抓好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时间:2014年12月30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长期以来,由于宏观管理政策不配套、车辆技术标准不规范、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等原因,造成目前摩托车、电动车发展无序、管理失控,表现为通行秩序混乱、事故处理困难、维稳工作艰难,极大地影响了公共安全,影响了城市形象,影响了稳定大局。加强和改进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党委政府有要求,社会各界有呼声,人民群众有期盼。为此,今年来,常德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破解政策性、技术性障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新了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专项行动,已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成为继“醉驾入刑”之后又一依法治理交通顽疾的成功探索。笔者结合“两车”专项整治行动就如何进一步抓好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谈几点自己的建议。

        一、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现状与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摩托车、电动车已经成为了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是由于管理制度不完善、配套机制欠缺,管理力度与现状不容乐观。摩托车、电动车在极大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也成为了交通安全一大隐患。分析摩托车、电动车安全管理的问题主要是“四多四难”。

        一是无牌无证多,管理难。从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近年路面执法查处交通违法情况来看,摩托车违法每年超过****起,主要违法行为就是无牌无证无保险无年检。城市是交通管理的重点,无论是力度还是严管都要远远好于农村。从这一情况来看,全市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无牌、无证、无保险、无年检应该占据多数。电动车的安全管理更是无从谈起,导致摩托车、电动车管理源头失控,完全动摇了交通管理的根基。

        二是交通违法多,整治难。在城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严重扰乱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在城乡结合部或者农村地区,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上路、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但由于受诸多因素制约,对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始终难以走出“屡整屡乱、屡乱屡整”的怪圈,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基本处于漏管失控状态。

        三是交通事故多,处置难。据交警直属一大队统计,****年,大队交通事故接警****余起,涉摩、涉电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量的**%以上(总量超过****起左右)。由于近**%的摩托车未购买保险,加之很多家庭本身经济困难,一旦发生事故,多数情况下难以赔偿到位。同时,因为无牌无证,摩托车肇事逃逸的比重较大,侦破难度则更大。由此,引发的抬尸、堵路、围堵党政府机关等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已经占到维稳总量的四分之一以上,成为影响社会平安稳定的重点和难点。

        四是治安隐患多,打击难。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无牌摩托车、盗抢摩托车和电动车作为作案工具,实施盗抢、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侦破、打击处理此类案件的难度也较大。

        二、分析摩托车、电动车管理难的根源

        摩托车、电动车管理失控、发展无序,既有全国的普遍性,也有常德地域的特殊性。归纳起来主要是五个方面。

        一是守法成本偏“高”。常德属于中等发达地区,按现有市场价格水平,购买一台中档摩托车需****元左右,但要办牌办证,则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约***元、车船使用税**元、办牌办驾证费***余元、保险费***元,共需****元左右,占购买价的**%左右。在使用过程中,每年还要年检年审费、还需要缴纳交强险和车船使用税,需花费***元左右。加之,相当部分驾驶人居住偏远,经济收入不高,按规定办牌办证、年检年审,经济上不愿负担,具体执行上也确实存在实际困难,加重了车主守法成本。

        二是发展理念偏“轨”。对电动车的发展,国家采取的是先发展、后规范的鼓励政策,全国每年电动车的生产量高达****万辆以上。部分电动车能与摩托车赛跑,车速超过**公里/小时,有的电动三轮车装载货物甚至超过***公斤以上,但按有关规定一直以来不需要上牌办证,导致目前全国*亿多辆电动车无牌、无证、无检、无险,无法纳入正常的机动车源头管理和日常管控。****年*月,国家出台了GB-****新的机动车技术标准,将部分电动车纳入了摩托车的管理。但在目前公布的***种摩托车上牌目录中,电动摩托车只有*个品类,现在常德市场经销商销售的几十个品类电动车绝大多数不在此列。

        三是保险服务偏“难”。摩托车强制保险缴费基数较低(每台***元),赔付金额较高(最高达**万元)。加之摩托车自身安全性能低下,发生事故的风险较大,大多保险公司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对于摩托车承保交强险业务不积极。而缴纳强制保险是摩托车上牌的前置条件,这也是导致摩托车办牌办证率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是执法风险偏“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群体庞大,且成份复杂,相当部分为农民、下岗工人、残疾人,承担处罚的能力有限,容易出现极端行为。加之,摩托车、电动车机动性强,查缉时违法者经常强行冲岗,交警担心发生意外,一般不会强行追赶,因而难以达到应有的执法强度。

        五是齐抓共管偏“弱”。摩托车、电动车数量大,分布广,结构复杂,问题较多。目前还没有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足够重视,其他相关部门也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导致摩托车、电动车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管理不到位,出现了大量的管控盲区盲点。

        二、常德市加强摩托车、电动车管理的创新与实践

        自今年*月*日市政府召开“市城区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暨智能交通系统开通运行新闻发布会”后,我市在创新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下的专项行动在*月**日正式拉开序幕。按照市政府提出的“禁一规二限三控四”原则“禁一”即禁止在城市道路上骑行电动独轮车;“规二”即规范二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必须紧靠道路最右侧车道行驶,严禁逆向行驶、严禁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严禁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严禁加装伞具;“限三”即限制三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通行,只允许在市场内通行,不允许在市城区道路通行;“控四”即未达到电动汽车标准、未注册登记的四轮电动车不得在城市道路上通行,只能在单位院内、小区、公园和景区内通行。通过近两个月的宣传发动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正强力推进,势头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对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管理的建议

        一是需要党委政府特别重视。我市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实质上仍然是交警部门一家在单打独斗,没有形成政府行为。同时,整治行动也仅限于常德城区,各区县市并没有同时联动。要做好这项工作,党委政府重视是关键。第一要成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交安委职责机制”,构架起“政府牵头总揽、综治协调督办、部门各司其职、基层责任包保、群众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格局。市里应该成立由市主要领导牵头、由政法委、公安局、组织部、宣传部、、国税局、工商局等市直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下设办公室。各县、市、区、管委会也应成立相应组织和工作专班。通过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第二是要做到检查督导常抓不懈。全市领导小组要制定刚性考核办法,进行针对性的督办,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对各区县、乡镇下达摩托车办牌办证指标,实行每月一通报排名,每季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并将摩托车、电动车治理纳入综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的制约机制。第三要保障足额的经费投入。要把专项摩托车、电动车治理行动所需的办公经费、宣传经费、项目建设资金全额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二是需要相关部门特别配合。摩托车、电动车治理涉及部门多,不仅需要严把上牌办证和违法查处等环节,更需要从源头加强管理。第一,工商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工商部门要组成工作专班,对全市销售摩托车(电动车)的家数、种类、品牌、数量进行认真清理,登记造册。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公安局等部门应该联合执法,不定期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销售清理整顿工作,逐步实现“国标”准入机制,力求无证经营、不合格产品全部退市。第二,各部门要联合发力,规范管理。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新增摩托车“带牌销售”,乡镇要提供摩托车上户办证“一站式”服务,让广大车主少跑路,少花钱。第三,逐步完善倒逼机制。要求中石油、中石化常德分公司所属的各加油站对无牌摩托车实施“断粮”行动,不得为无牌摩托车加油;对给无牌无证无险的摩托车加油后,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加油站要负联带责任,形成倒逼机制,敦促广大摩托车主自觉办牌买保险。

        三是需要更加浓厚宣传氛围。政府应该整合宣传力量,利用公益广告、新闻媒体、学校单位等加大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安全知识的大宣传,力争尽快提高群众安全意识。第一,要充分尊重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应享路权,城市新建道路要建好用好摩托车专用道或非机动车道,为摩托车(电动车)与其他机动车的分道行驶、分类停放奠定基础。第二,要加大路面引导营造有序环境。市政、交警部门要结合城市“三改四化”设立合适的宣传阵地,通过竖牌宣传、路口LED宣传、微信、网络、报纸、电视、电台同步宣传和路面民警、协警在执法过程中宣传等手段,迅速让摩托车、电动车规范行车的意识在市民中入脑入心,成为自觉行为。

        四是需要交警部门过硬措施。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警部门首当其冲,这既是职责所在也是技术所长。交警部门要过硬措施,严管严治。第一,思想要通,准备要充分。摩托车、电动车群体庞大、结构复杂,且大多为弱势群体,交警部门要认真调研,根据本地实情,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治理前要对治理面临的各种困难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有各种预案,要把动员宣传工作做的尽可能的到位,最大限度争取市民群众理解和支持。第二,要尽最大程度简化、便利化摩托车上牌办证,改过去的通过严查围堵为发表办牌证疏导,让群众受益,减少守法成本。第三,整治违法要做到既严格依法,又要区别对待。针对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要坚持有法可依的坚决依法执行,对于电动车某些违法存在立法不完善等现实情况要以劝导为主,创新执法手段,既要管住违法,又要避免引发矛盾冲突。例如,对于电动三轮车违规进入中心城区,民警查获后应该暂扣车和经济处罚并做好宣传工作。同时,在处理过程中,我们在查验车主有合法购买手续并得到车主不再有类似违法的保证后,要放宽车辆暂扣取车条件,不建议将暂扣车辆改为不处理或收缴车辆。这样既避免了因法律不完善带来的法律风险,也体现了以人为本,减少了给违法当事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避免激发社会矛盾。

        笔者认为,只要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共同努力,各职能部门联合发力,交警部门主责抓实,那么摩托车、电动车这匹曾经的“脱缰之马”终将被关进法治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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