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严明政治组织纪律,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忠诚教育,自觉服从党的组织原则,自觉接受党纪党规的规范和监督,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紧紧围绕分局中心工作、重大警务部署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执法监察和现场督察,坚决查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等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不断改进学风会风文风。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活动,依照《*市公安局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推进作风根本转变。 *、以“效能风暴”行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警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吃拿卡要、庸懒散漫、冷硬横推和乱收乱罚等突出问题,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加强厉行勤俭节约工作,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 三、严肃查办案件,保持惩治高压态势 *、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有案不查是失职”和“主动查处是政绩”的理念,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执法过程中的关系案、人情案和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加大对下查办案件力度。对媒体曝光、社会关注的案事件,要挂牌督办,限时办结,适时公布真相。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违纪违法问题要早发现、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健全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加强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受理查办系统升级版管理,加强举报线索和信访案件的分析研判,落实署实名举报反馈回告制,提高初核率、查办率和违纪人员处理率。 四、注重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加强廉洁从警教育,认真开展第**个“宣教月”活动,开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学习月”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不断加强警规警纪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民警自觉践行人民警察廉洁从警的核心价值观。 *、深化警示教育,坚持“一案一剖析一警示”,通过案件通报、案例汇编、拍摄播放专题片等载体和形式,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警营、进所队、进民警家庭活动,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的清风正气。 五、强化监督机制,切实增强制度的制约力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情况开展针对性地抽查核实。 **、进一步加强党内外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三重一大”问题上重民主、重程序、重规范。充分发挥公安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审计、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特邀监督员、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外部监督力量对公安工作的监督。 **、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对“三公经费”、执法活动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 **、大力推进监督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好、发挥好网上督察音、视频系统和执法流程监督系统的作用,坚持开展网上督察、网上巡查工作,加强对民警执勤执法活动监督制约。 **、继续落实警务公开制度,以信息化为依托,拓宽公开领域,扩大公开范围,最大限度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立足公安实际,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大力整治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立案、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乱罚款、违规保管处置涉案财物等执法突出问题。 **、开展严肃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廉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巩固取保候审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深化、拓展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和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针对民警执法服务动态流程和执法办案重点场所实施有效监管,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抓好“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十条局规”等警规警纪的贯彻执行,严肃查处违“令”违规行为。 七、坚持强基固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责任分解任务具体、职责明确、落实到人。分局党委要加强对纪检监督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纪检监督部门的工作汇报,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纪检监督干部依法依纪开展工作。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机制。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检查考核工作实效,形成以检促抓、以检促落实的长效机制。年底班子成员带队对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做好考评结果的运用;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省公安厅机关关于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问责规定》和《*市公安局*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问题,以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八、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督部门工作水平 **、坚决落实中纪委“三转”要求,通过转职能、抓惩处、转方式、抓监督,转作风,抓落实,以过硬的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进一步加强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建设的意见》,确保纪检监察机构健全,警力充足,经费保障到位。 **、建立纪委书记向上级公安机关纪委(全委会)述职制度。 **、严格执行《公安部纪检监督干部四大纪律》,切实抓好“自身净、自身硬”的素质作风建设,坚持秉公执纪,敢查敢管,努力打造人民满意、民警满意的纪检监督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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