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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析非机动车与行人在日常交通管理中的现状与对策(二)

    时间:2015年01月27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随着我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各种现代化交通工具得到广泛应用,但是骑乘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和步行仍然人们出行最基本的交通方式。由于受客观条件和人们的法制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县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非常普遍,也是诱发交通事故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做好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管理,对于压降交通事故、缓解交通压力、改善交通秩序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我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各种现代化交通工具得到广泛应用,但是骑乘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和步行仍然人们出行最基本的交通方式。由于受客观条件和人们的法制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县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非常普遍,也是诱发交通事故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做好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管理,对于压降交通事故、缓解交通压力、改善交通秩序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当前我县非机动车与行人交通管理现状:

        一、管理难。长久以来,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一直是个棘手的问题,不让行、不怕车、不服管的现象比比皆是,教育难、处罚难等矛盾突出。

        三、违法行为多。主要表现为:非机动车侵占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私装动力装置、违法带人等;行人有人行道不走人行道、未设人行道不靠路边行走,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意突然横穿,不遵守交通指挥信号随意闯红灯,不注意避让机动车等等。

        四、交通安全意识差。从我市的情况来看,选择非机动车和步行交通方式的大多为一般工薪阶层、农民、中小学生和无业人员,这也是事故伤亡人员的重点阶层,从2004年事故统计来看,这类人员事故死亡299人、伤784人,分别占总数的86.7%和83.9%,主要原因就是文化程度低,工作不固定,流动性大,难以接受交通安全教育,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不强。

        之所以造成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混乱、违法行为普遍的状况,究其原因有三:一是客观条件不足。由于我国国情造成长久以来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基数较大,加之城市的规划不合理、市区道路网结构不完善、配套道路基础设施不健全等原因,致使非机动车和行人不得不越线、占道行驶。二是交通参与者交通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差。这部分参与者由于文化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差,“交通违法无所谓”的心理、“别人违法我也违法”的法不责众心理、“没有警察管理”的投机心理、“机动车不敢撞我、警察不愿管我”的侥幸心理等因素在作祟,不惜以身试法;也有一部分是对新法了解甚少,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如许多人对《安全法》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的规定根本不知晓。三是交通管理不到位。一方面是现有的法律法规对非机动车该如何行驶、行走作了较全面的规定,但对违法行为该如何实施有效处罚规定的不够详细,缺乏对拒不接受处罚行为人的强制措施,实际运用中难以操作,缺乏有效的震慑力和约束力;另一方面非机动车及行人违法行为人多量大,民警在执法中常常遇到“法不责众”的尴尬局面,民警依法纠违,群众误认为找茬,故意刁难,抵触情绪大,甚至围攻民警,致使执勤民警对此产生不愿管的消极心理,也一定程度上放纵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行为。

        加强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对于树立城市文明形象、提高城市品位具有重大意义,作为沿海开放城市,我们该如何加强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呢,笔者简单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第一,以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为载体,加快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现代化进程,促进建立现代交通管理意识。要把握政府重视交通安全的有利时机,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加强非机动车、行人管理的措施,由政府协调规划、建设、城管、工商等部门,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考虑改善非机动车、行人的通行和停放条件,加大投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安全设施并加强管理(如:规划绿化带、设置交通护栏等强制隔离设施,增加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合理渠化路口等),从道路基础设施、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到交通管理,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使交通参与者得到安全、便捷的服务。同时还要积极争取政府淘汰效率低和安全隐患大的交通工具(如残疾车、接送小学生的电动三轮车等),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净化城市交通环境。

        第二,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充分运用交通管理“五进”载体,在创新执法理念、完善服务举措、加大宣传力度上做文章,广大市民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把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当成我们宣传交通法规的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平台和展示交巡警风貌的窗口,把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到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来对待,特别是各级领导与公安民警及其家属,要带头垂范,在全社会大力营造“遵章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广泛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实时报道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定期公布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交通事故分布情况,时时提醒市民注意出行安全。三是加强交通管理志愿者队伍建设,以岗代训,提高志愿者的整体素质。组织交通管理志愿者上路协管交通也是交通管理社会化的重要内容,既可以缓解当前警力不足的矛盾,又可以使交通管理志愿者通过上路协管交通这种特殊的教育形式来增强自身的交通法制观念,加深对交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四是内外联动,加强源头管理。要积极尝试与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取得联系,实行交通违法抄报制度,在纠正中小学生和职工违法时,以教育为主,并将违法者的姓名、违章时间、地点及违章情节反馈到其所在单位或学校,由单位或学校进行教育和考评,并及时反馈交管部门,以提高交通法制教育的效果。

        第三,提高民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通过强制性的管理来约束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行为。一是要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关于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有关规定,严管重罚。对于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行为,除了个别法盲外,对于大多数明知故犯者,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只有通过强制性的法律途径,加以防范和处罚,才能使他们放纵的违法行为有所约束和控制。二是要依靠科技,保障民警的执法行为。由于民警在查纠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行为中将耗费更多的精力与时间,甚至发生磨擦,因此,安装路面的监控设备、为民警配备录音笔等科技装备,既可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又可以在发生纠纷时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以保护民警管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大对民警管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考核力度,扭转民警执法的片面性。结合民警绩效考核工作,加大查纠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行为的考核分值,转变民警的执法重点,促使民警加强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管理。

        第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这是削减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总量的治本措施。要通过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流量、流向的调查、分析,合理分布公共交通的运行网线,布局停车站点,优化运行调度,提高服务质量,把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总量引导到公共交通上来,从根本上减少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总量,以达到加强管理的目的。

        总之,非机动车和行人和管理,既是一个难点、热点问题,也是我们必须加以解决的重点问题,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必须重视人、车、路的每个方面,边研究、边总结、边实践,最终达到让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实树立文明交通的观念,而要做到这一点,决不能依赖于短期的突击治理,需要我们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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