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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时期基层公安机关教育训练工作初探(二)

    时间:2015年02月15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公安机关处于社会矛盾的前沿,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为切实履行公安机关重大历史使命,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于我们的神圣职责,就需要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对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更新公安民警知识结构,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然而,基层公安机关由于受培训条件和师资力量的制约,在培训理念和培训方法上存在偏差,导致在实际工作与培训工作脱节,基层公安机关民警对培训工作理解上存在误解,在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影响了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为更好地搞好新时期基层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提高公安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对当前公安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仅供参考。

        一、基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培训内容不够科学。上级公安机关每年都会组织初任培训、警衔晋升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全警轮训等培训工作,培训的内容很多,对提高民警素质,增强公安工作的后劲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真正的公安业务培训如警务技战术、法律法规、信息化应用等内容相对较少,加之培训的教材远远滞后于现实斗争需要,导致培训的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高质量的贴近公安实战的教育训练内容较少,只追求大而全,不讲究精而细,眉毛胡子一把抓,从而导致培训内容繁杂、成效不够明显,有的甚至出现了走过场、走形式的现象。

        (二)教学设施不够完备。在培训条件方面,一是教育训练基础设施比较差。没有足够的教育训练场地和师资力量,与上级公安机关教育训练机构没有形成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市警校还没有启用新的教学基地,各项设施都很落后。各县(市)公安局真正拥有教育训练基地的不是很多,设施也不是很完备,不适应新形势下公安教育训练的需求。二是教育训练的方法还需改进。目前,全市公安机关的教育训练工作还主要依赖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市警校的教育训练方法还基本沿袭以往的教育训练模式,缺乏改革创新和运用现代化教育训练方法,要真正把民警听得懂,能学会,操作简单、方便、实用,实际工作用得上的公安业务知识传授给大家,提高基层民警的对敌斗争本领。三是教学人才缺乏。除市警校有专职的教学队伍外,各基层公安机关参加教学的教官都是从各业务部门挑选的。他们一般文化层次较高、业务能力较强,但毕竟不是专职教官,掌握知识结构不尽合理、专业知识老化、实践能力较弱,加之很少参加各类较高层次的教学培训,在知识更新、教学方法、教学经验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

        (三)民警素质参差不齐。基层公安民警中知识结构不同,实践经验、年龄差异较大,给培训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由于各方面原因,在培训中不可能把水平相当、年龄相近的民警安排在一起培训,培训中,只能“大帮哄”,从而影响了培训质量和培训进度,使教育训练工作没有针对性。如在信息化应用方面,有的民警年龄偏大,对电脑应用操作方面不熟,个别老同志不会打字,不会查寻,甚至连拼音都不会,影响了培训的进度。但青年民警接受新生事物较快,对信息化知识掌握的较多,有些知识一点就通,原有教育训练“一刀切”的方法,势必给培训工作带来许多难度和不便。

        (四)工学矛盾十分突出。基层警力不足,众所周知,警力不足的问题严重地制约了教育训练工作的开展。由于基层警力紧张,业务工作繁重,各单位在安排人员培训时都有一定的困难。不参加培训,有些业务就不能提高,参加培训,当前工作就会受到一定冲击和影响。去年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 “春季护航”“、“百日护游”、“平安雪城”、 清网行动”和“大情报大战600天”等多项行动,可以说是一个战役接着一个战役,全局民警集中精力开展专项行动,这就与市局开展的培训工作发生冲突,影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培训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普遍存在着对教育训练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对培训工作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只热衷于培训数量的多少,而忽视培训质量的提高。对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总是抱着完成任务的态度被动接受,或认为培训是一个休息的机会,有的还借口工作忙、时间紧不愿派人参加学习。一些单位领导和民警对培训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学习不感兴趣,有的甚至对培训有抵触情绪,学习积极性不高,培训效果不佳,处于被动学习状态,不仅影响了参训民警的积极性,还造成了参训单位人力和财力上的浪费。

        二、加强基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教育培训的能力建设。一是加大硬件建设力度。以“战训合一、轮训轮值”为主要载体,抓好训练基地建设,特别是加大市警校的基础设施和教学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县级公安机关教育训练基地建设,争取政府资金投入,完善和更新现有教育训练设施。二是抓好教官队伍建设。在提高警校老师队伍素质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基层公安机关教官队伍的培养,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实现开放式选人,建立高素质、专家型、开放式的专兼职动态教官库。在教官队伍的培养上,通过进修、外出调研等形式对教官进行培训,进一步拓宽视野、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强化责任意识、信息意识、创新意识和实践意识。要重视对教官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增强其事业心和责任感;要鼓励教官通过调查研究和多种途径主动获取公安事业发展的第一手资料和信息,进行知识和理论创新,创造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要在教官使用方面,加强对教官教育训练的指导、管理以及对教学效果的考核工作,并把教官的知识水平、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与自身的实际利益挂钩,促进教官教学能力水平的提高和教官队伍的优化。三是加大教材建设力度。要结合实际制定教学方案,组织开展教案编写和评估工作,要理论与实战相结合,充分挖掘我们身边的精典案例进行剖析和研究,着力为基层公安民警培训提供高质量的教材和教案。

        (二)加强教育培训的改革创新。一是做好需求分析与研究。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当今社会治安形势下基层单位和公安民警对教育培训需求,在确定培训目标和制定培训计划时,充分考虑公安业务的实际需要,民警工作岗位的具体要求以及参训民警的个人素质、知识结构、业务技能和对培训的认识想法等因素,以保证培训目标和培训结果的一致性,避免培训的盲目性。二是进行教育教学创新。探索教育培训的新模式、新方法和新手段。用新的教学模式、新的教学理念和新的管理方式激发民警的教育培训热情,采取送教下乡、送教下基层等方法,坚持公安工作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基层民警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自觉性。培训中,要以提高民警的素质为目标,以提高岗位技能为重点,既强调公安民警职业通用知识与技能的传授,又强调特定职业、岗位的特定知识与技能培训。三是加强教育培训管理。要建立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学员一日生活制度、考试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章,提高管理职能和水平,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对培训学员的管理,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教育培训的考试考核。在培训结束后,要成立由市局政治处牵头,各县(市)局政工部门领导、业务单位、小教官等人员参加的考试考核小组,制定考试考核计划、标准和办法,对参训学员的培训情况进行交叉考核。与此同时,要建立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激励机制,把培训质量的高低与培训组织者、培训教员和培训民警的职位职称警衔晋升挂钩,与评优评先挂钩,进行严格的奖惩兑现,从而激发管理人员、教官队伍和参训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建立必要的支持体系。要对教育训练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技术支持、人才支持和资金支持。在政策方面,要出台教育训练的管理办法,对教育训练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使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参训单位及受训民警在培训上有章可循。在技术方面,要保证培训机构与业务单位在公安业务技术方面基本同步,体现培训的先进性。在教官队伍方面,要建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动态配备机制,加大教官的流动性,要舍得把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民警选进教官队伍。在经费方面,应争取政府的支持,适当加大教育训练经费的投入力度,以满足不断增大的培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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