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公安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几点思考(二)
信访对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公安机关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做得好不好,关系到公安的形象,关系到党委、政府的形象,关系到一个地方社会的稳定。因此,做好公安信访工作意义重大,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信访工作,浅谈以下几点看法。
一、多策并举,切实提高执法质量。
提高执法质量是从源头上减少公安信访的有效途径。执法质量提高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了,群众满意了,万不得已走信访之路的人自然会变少。
一要加强执法培训。在进一步强化法律知识和公安业务知识专门培训的同时,针对实际执法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实行集中统一培训和局机关业务部门下基层指导讲学相结合的方式,来巩固、更新民警的法律专业知识,引导走出执法误区。
二要端正执法思想。通过认真学习,端正执法思想,转变重口供轻证据,重实体轻程序,重职权轻人权,重经验轻法律的执法观念,使广大民警在各项执法工作中能更加自觉地、坚定地体现和落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
三要促进执法规范。建立公安执法工作的责任体系,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落实好领导、执法部门和岗位民警的三级执法责任;紧紧围绕《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开展各项公安执法工作,健全日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个案质量评判制度,以点带面促整体质量的提高;不断完善公安内部案件审核、个案质量评判、执法质量考评、执法情况通报、执法过错追究及警务督察,行政复议、应诉等各项执法监督制度。
二、三管齐下,努力增强群众信任。
重点把握好三个字:“疏”“劝”“导”。
“疏”即疏通信访渠道。如果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有怨言、不满而没有地方诉说或找不到地方解决,就可能引起信访。因此,要给群众诉说怨言、不满的机会,并做好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给他们一个说法。
“劝”即及时理解劝慰。要求民警换位思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群众有怨言、不满、一时想不通,及时做好解劝工作,切忌以“刁民”视之、用“这事我不管”、“你们上告吧,我奉陪到底”等语言相激。
“导”即指明方向出路。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解决的纠纷,民警积极向当事人指明解决的方向与途径,帮助其联系有关责任部门加以解决。从而增加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感、亲切感,有效预防和控制信访案件的发生。当然,在力争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查处内部违法违纪案件、说服重复越级上访的信访老户的同时,也要依法查处违法滋事的信访对象,不能手软。
三、立足始发,重视初信初访查处。
一要建好“窗口”。信访部门不仅是公安信访工作的窗口,而且是公安机关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窗口。为此,要以“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为标准,力求窗明几净、制度上墙、茶水齐备,态度和蔼,办事热心,以尽量使每位来访群众能够获得热情的接待与满意的答复。
二要及时处置。公安初信初访绝大部分集中在局信访部门。信访部门要严格按照办理初信初访有关规定的流程、期限、标准,准确归类并分出轻重缓急进行拟办处置,或报局领导阅批、或自办、或转处等,特别注意要以尽可能快的速度答复来信来访当事人,尽量避免他们因等待心切而产生重复访、越级访。
三要落实责任。派出所直接接到的信访件,必须认真登记受理,尽快落实责任人进行处理。信访部门转处时必须明确办理期限,要求办案单位指定具体责任人。
四要加强督查。相关领导和部门必须适时到各基层办案单位督促检查,对到期应办的信访件进行催办,对疑难信访件进行会诊,必要时直接介入,防止积压;另外,可通过回访信访当事人的方式来检验办案质量,同时可从中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四、全力以赴,排查解决信访积压。信访积压是造成越级访、异常访的重要因素,但实际工作中要完全杜绝信访积压是不切合实际的。我们要做的主要是及时发现、努力解决业已形成的积压信访件,并想方设法防范,尽可能地减少新的信访积压件的产生。
(一)加强跟踪排摸。信访部门对转其他业务部门处理的信访件要经常过问办理进度;对逾期未报结的要立即追查,搞清原因;对处理的确有难度且不可避免要形成积压的,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寻求对策。
(二)集中优势力量解决难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凡积案都有其特殊的疑难处,所以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一是要落实领导包案。对影响十分重大的、复杂的、特别是需要公安以外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的信访积案,由领导亲自挂帅包案查办。二是要多警种形成合力。对案情比较复杂的案子,进行特殊处理,力求多警种配合形成合力。三是要依靠当地政府。不少案子需加强同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络,充分发挥基层治保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尽量通过既合情合理又合法的途径灵活机动地将矛盾化解在农村,解决在当地。四是要发挥一线民警的积极作用。优秀民警不仅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而且群众基础较好,把一些疑难积案交给他们,不但能使案子得到妥善解决,而且有助于在群众中树立起公安的良好形象,有利于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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