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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好公安群众工作的认识与思考

    时间:2015年02月17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公安机关是与广大人民群众距离最近、联系最广的执法部门,服务质量的好坏,群众的满意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形象,影响到党委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如何真正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创新深化公安群众工作,继续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群众工作,是当前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重大而现实的课题。笔者就此谈几点个人的认识和思考。

        一、新形势下做好公安群众工作的现实意义

        始终保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群众工作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系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和发展,具有与时俱进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做好公安群众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与时俱进的根本要求。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人民群众是党和政府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胜利之本。群众路线是我们党一切工作必须坚持和贯彻的根本路线,是我党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的重要源泉,是顺利推进改革发展事业的可靠保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安机关必须把握时代特点,紧跟时代主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改革意识,根据不同阶段的总体形势,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总结、梳理与群众工作有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用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在坚持群众路线的过程中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进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把群众工作提升到战略性、全局性的高度,推动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做好公安群众工作是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改革关键期,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社会问题集中反映,新老矛盾交织叠加,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新、种类多、情况复杂,如果处置不当,个别问题、局部问题可能转化为全局性问题,非对抗性矛盾可能转化为对抗性矛盾,对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带来严峻挑战。公安机关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落脚点和着力点,了解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倾听群众和呼声和要求,时刻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将良好的爱民之意转化为有效的惠民之举。要从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入手,深化“大调解”体系建设,围绕重点领域、行业、群体,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和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建立完善覆盖社区、村组和重点执法环节的基层所队维护稳定体系,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安全监管等工作,避免群众之间的利益冲突、民间纠纷、家庭矛盾激化,以群众之间的和相处实现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三)做好公安群众工作是推动公安事业发展进步的现实需要。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担负着新形势下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群众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奠基石,只有把群众工作做扎实,公安机关才能完成使命,公安工作才能长足发展。在当前社会治安复杂多变、公安工作日益繁重的情况下,必须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依靠人民、发动群众,坚持群众路线,走专群结合、协同作战的道路,不断加强警务资源开发,着力挖掘和利用社会资源推进警务工作社会化,盘活社会民力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善于从人民群众中汲取力量和智慧,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实现警务工作由公安机关“孤军奋战”向社会各界“齐抓共管”转变,让公安事业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不断创新警务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整治社会治安,使和谐社会具有坚不可摧的基石。

        (四)做好公安群众工作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实现途径。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和专门力量,处于执法办案、化解矛盾和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在当前利益诉求交叉、社会矛盾复杂、化解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如果应对不好,处置不当,极可能成为矛盾的焦点,群众很容易把不满情绪转移到公安机关,导致社会矛盾转化为警民矛盾,甚至还可能激化,引发警民冲突,带来严重后果,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宁。公安机关要依托信息化建设,以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行阳光警务,加强公安宣传工作,想方设法与群众沟通、互动,增加公安工作透明度,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议权,最大限度地让群众体验公安工作的酸甜苦辣,感受公安民警的艰辛不易,让群众了解公安机关、理解公安民警、支持公安工作,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泗洪县局创新群众工作的有效实践

        一是全力维护稳定,创新开展“民警每月回趟家”活动。近年来,泗洪县局创新开展“民警每月回趟家”活动,全局近***名原籍在泗洪的民警利用自身对籍贯村(居)情况熟悉的资源优势,挤出周末或节假日等休息时间,每月回到原籍地,与籍贯地村(居)实行挂钩联系,深入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收集社情民意及维稳信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力当好“四大员”:即法制宣传员、治安信息员、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员、防范指导员,密切了警民关系,提升了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项工作水平,得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活动以来,共走访群众*万余户,召开村组干部群众座谈会***余场次,征询意见建议***余条,化解矛盾纠纷***起。泗洪在全县开展“双回”活动推广公安机关做法,要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月要回出生地、回居住地至少一次,着力把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培养在矛盾爆发之前,扎根基层服务发展大局。

        二是大力服务发展,创新开展“***治安服务帮办”活动。坚持“全警参与、就近帮办”的原则,泗洪县局成立*个“***警务帮办服务队”,任命***余名“***治安服务帮办员”。对全县投资*亿元以上的企业单位派驻“***警务帮办服务队”,对其余所有企业单位均派出“***治安服务帮办员”。落实治安服务帮办“十个一”职责,为全县企业单位实行***天无休的治安服务帮办;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对帮办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一律实施问责,对工作扎实、有突出贡献,予以表彰奖励。建立“泗洪警企QQ服务群”,开展警企联动,方便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与沟通,维护企业单位稳定。活动以来,共走访全县企业****余家(次)、帮助企业安装技防监控设施**余家、化解企业重大矛盾纠纷**起、发现并配合企业整改安全防范隐患***处。

        三是突出特殊人群管理,创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机制。近年来,泗洪县先后发生多起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案、事件发生后,对嫌疑人的处理和对受害人的善后处置难度大,成为一段时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针对这一情况,泗洪县局牵头筹集***万救治资金,探索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面排查、分类救治”的管控模式,全县**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得到有效救治、管控。设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基金以来,未再发生一起因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产生的重大案、事件,有效地保障泗洪的社会稳定。人民公安报公安内参、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推介了我县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经验做法。

        四是着力保障民生,创新设立事故等特困家庭社会救助基金。近年来,泗洪不少家庭因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和刑事案件等多方面原因陷入不幸和贫困。****年,泗洪县局牵头筹集***余万元成立了事故等特困家庭社会救助基金,并每年予以补足基金,专门用于交通事故肇事人无力赔偿、逃逸等原因致使受害人家庭特困和刑事被害人特困家庭的救助,为开展社会常态化、机制化救助事故困难家庭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已救助困难家庭***户,救助***余万元,消除了一大批不稳定因素,促进了社会和谐,最大限度发挥了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功能。

        五是切实抓好交通管理,创新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示范工程。在全县各乡镇全面推进农村道路交通示范工程建设,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五进宣传”,扎实推进一路一档、一桥一档、一患一档、一车一档“四项排查”,落实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及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三项整治”措施,实现乡镇集镇区、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和出行环境“两大改善”,切实改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农村地区事故发生,赢得了广大农村居民的广泛好评。

        六是强化动态管控,创新巡逻防控模式。建设巡防作战指挥室,每天分析研判城区发案情况,实时监控比对,及时发布处置指令,提升了快速反应能力,严密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全力打造泗洪巡防铁军品牌,****年新华社等**家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集中采访我县大巡防工作。实行“情巡对接”,通过构建“巡防警情研判指令平台”,对每日发案情况的研判、分析,掌握发案规律特点,利用手机短信和电台,及时向巡防人员发布预警信息和处置指令,开展有针对性的巡逻防范、盘查,有效压降案件。实行“监巡对接”,建立专职监控巡视队伍,全天候**小时值守;实行“指巡对接”,***指挥中心及时将警情下达街面巡防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中间环节和指挥层次,畅通指挥渠道,努力实现准确防范,精确打击,有效提升了巡防效能。

        三、新形势下做好公安群众工作的几点思考

        新形势下,公安机关要主动适应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研究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要求,积极构建民意导向警务战略,努力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强化民本意识,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思想是一切行动的先导,如果公安民警为民服务宗旨不强,群众工作就是空谈。公安机关要强化民本意识,真正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永恒追求,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要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做好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的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好多种形式的爱民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的排查整治活动,转变传统的管人观念,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思想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

        (二)改进工作作风,及时了解掌握民情民意。民意的根源在于百姓之中。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警风警纪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公安队伍。广大公安民警深入基层,通过强化警民互动,提高公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警民“面对面”交流机制,完善民警走访群众的工作机制,尤其是社区民警要经常主动联系群众,深入社区、深入企事业单位、深入学校,广泛收集当事人与群众的意识,切实发挥群众对警务工作的推动作用。

        (三)苦练沟通技巧,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打铁先要自身硬。只有提升民警的群众意识和整体素质,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以民警的人格魅力开展群众工作,才能取得于民,提高群众工作的实效。一是抓素质培训,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加大基层民警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着重开展以群众工作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搜集技巧、人际交往技巧、语言表达能力、风俗礼仪等素质培训。用群众易于接受的道理、语言去做群众工作,以真诚的行动来获取民心,赢得民意,全面提升民警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群众工作能力。二是抓工作历练,提升群众工作水平。大力实施警力下沉,适时调整机关民警特别是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同志到基层一线工作。引领广大民警实践、提炼做好群众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上、用得好的工作法。三是抓规范执法,提高群众工作公信力。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工作流程和具体标准,从源头上减少、杜绝执法的随意性,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群众的支持,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公正廉洁警队。

        (四)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做好新形势下公安群众工作,要最广泛地组织群众,加强警民密切合作、共同开展治安工作的新机制。加强社区警务,组织流动人口信息员、协管员、保安员等融入社区管理的行列,构建公安机关、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企业与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综治网络,引导社区群众广泛参与社区管理事务。强化治安防范的群众参与,积极构建警民合作开展治安防范的平台,共同改善社会治安环境。完善矛盾纠纷的社会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形成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格局,最大限度地激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忠诚履行职责,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平安是民生之本,没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就没有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没有社会稳定,也就没有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生存发展更无从谈起。从本质意义上讲,公安机关恪尽安民之责就是最大的为民服务,就是最大的群众工作。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扫除“黄赌毒”、打击“两抢一盗”、打击经济领域犯罪、交通秩序整治、治安乱点整治等系列严打整治行动,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推进平安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六)切实关注民生,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小事”、“小案件”,从“小”入手开展工作,满腔热情地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这既是公安机关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根本方法,也是公安工作重要的价值取向。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努力构建以民意为导向的公安行政管理和警察服务群众体系,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使公安社会管理创新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民生,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期待,多推出符合实际、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措施,在对外窗口中打造“首问式解答”、“一次性告知”、“引导式接待”和“一站式服务”等服务模式,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安机关为民带来的实惠,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满意度。

        (七)拓宽沟通渠道,大力推进警察公安关系建设。公安机关要要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广泛走访群众,积极开展警校共育、警企合作、扶贫帮困等活动,密切关注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及时发现、化解不稳定隐患;要开展***宣传日、警民恳谈、警营开发日等活动,采取公开举报电话、开通群众信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征求意见机制,拓展警民交流沟通平台,适时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情况通报会,采取登门拜访和短信告知等方式,听取意见评议,主动接受监督。要重点要公开服务事项,公安办事依据、公开工作流程、公开办理时限、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督方式,增强执法活动透明度,使一切警务活动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知晓办事程序,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真正做到最直观、最便捷地方便群众办事,全方位、全过程地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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