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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公安局“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5年03月18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为认真贯彻《中共公安部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公委通〔****〕**号)及《中共贵州省公安厅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公委〔****〕***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民警的党性修养、纪律意识和廉洁从警意识,切实加强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市局党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为确保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孟建柱同志在中央政法单位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周永康严重违纪问题的极端严重性、巨大危害性和对公安战线造成的恶劣影响,切实以加强党性修养为核心、以严格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主线、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以强化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以完善制度机制建设为抓手,着力整治全市公安机关在党性观念、严守纪律、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干部民警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和遵纪守法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建设一支风清气正和为民务实清廉的公安队伍,为顺利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推进安全城市建设、打造*发展升级版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教育取得实效,成立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政治部,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同志兼任。

        三、重点任务

        专题教育活动从即日起开始,通过扎实开展好九项工作,重点整治党性弱化、违反纪律、从政不廉等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目标任务

        一是着力增强党性。重点整治思想上、行动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问题;理想信念动摇,精神懈怠,阳奉阴违,表里不一的问题;大局观念淡薄,本位主义严重的问题;宗旨意识淡漠,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问题;民主意识不强,作风漂浮,主观臆断,敷衍塞责,掩盖问题和矛盾的问题。二是严格遵守纪律。重点整治心存侥幸、胆大妄为、吃拿卡要、顶风违纪、以身试法的问题;队伍中违反“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警纪警规问题;个别民警目无法纪、道德败坏,背离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问题。三是强化廉洁从政。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问题;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的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市委“**条实施细则”以及省厅“**条细则”等纪律规定的问题。

        (二)重点工作

        *.开展好专题学习。重点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各单位要以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党小组)学习会等形式,集中学习中央关于周永康立案审查情况的通报精神、公安部党委《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省厅党委《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公安部、省厅各级领导系列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及时领会好中央坚持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的决心,准确把握好公安机关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实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为活动顺利开展打好打牢坚实基础。【牵头单位:纪委;配合单位:各分、县(市)局,市局各单位】

        *.开展好党性教育。坚持不懈地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认真学习《党章》,践行党章。以最先进的理论武装民警头脑,进一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使民警从灵魂深处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矢志不渝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进一步严肃党内生活,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经常性地使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防身治病的有力武器,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广大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严肃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锤炼、增强党性、百炼成钢。【牵头单位:机关党委;配合单位:各分、县(市)局,市局各单位】

        *.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党纪党风和道德规范教育,认真学习贯彻**月*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补精神之“钙”、筑思想之魂、除“四风”之害,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问题,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要紧紧围绕各级督导组各级领导要求整改的问题,特别是基层民警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细、抓实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要抓出成效。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落实好《*市公安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责任分解表》,并及时上报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市局活动办;配合单位:各分、县(市)局,市局各单位】

        *.深化“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围绕“为何从警”解决好人生选择、入警动机问题,围绕“如何做警”解决好职业要求、从警标准问题,围绕“为谁用警”解决好政治立场、政治方向问题,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提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坚定不移争做国家政权的捍卫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群众权益的保障者、公安事业的奋斗者、安全城市的建设者。【牵头单位:市局活动办;配合单位:各分、县(市)局,市局各单位】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好纪律教育。以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民警严守政治纪律,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事关全局、事关政治方向、事关根本原则等重大问题上,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严肃性,永葆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教育引导广大民警严守组织纪律,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任何时候都不能把个人行为凌驾于组织之上;教育引导广大民警严守法律法规,始终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坚守法治的定力、厉行法治的意志,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守护者;教育引导广大民警严守人民警察的各项纪律规定,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坚决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确保政令、警令畅通,确保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指示部署在公安机关得到坚决贯彻落实。

        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警示教育。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违法违纪人员现身说法、参观反腐教育基地等形式,特别是要以周永康严重违纪问题为反面教材,使广大民警深刻认识贪欲之害、不廉之果、失足之恨,切实增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始终坚守廉洁从警的基本底线,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普遍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对广大民警特别是新招录的民警进行集中廉政谈话教育,对重点敏感岗位民警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有苗头性问题的民警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要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承诺书。分层分级逐一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党员干部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就严格自律、廉洁从政向组织作出承诺。【牵头单位:纪委;配合单位:各分、县(市)局,市局各单位】

        *.扎实开展文明规范执法系列活动。认真抓好文明执法教育、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服务承诺、深化执法公开、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认真落实公安部、省厅、市局便民利民措施和服务承诺,进一步加大宣传和督导检查力度,提升广大民警和人民群众的知晓率,确保服务承诺落到实处,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牵头单位:直属分局;配合单位:各分、县(市)局,市局各单位】

        *.深化“督察风暴”行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赵克志书记关于“严打犯罪、严管队伍”和“五去五求”的要求,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部党委“十项规定”、市委“**条实施细则”以及省厅“**条细则”等纪律规定,严格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三项纪律”、省委政法委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五严禁”、省厅“十条警规”、“五个不准”等警规禁令,切实不断加强明察暗访工作力度,进一步解决“吃拿卡要报”、“庸懒漫浮贪”、“冷硬横推拖”和乱收乱罚、有警不接、处而无果等突出问题以及严肃查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牵头单位:督察支队;配合单位:各分、县(市)局,市局各单位】

        *.深化“大练兵、大培训、大比武”教育培训活动。围绕公安工作“主业”,强化对公安民警职业道德、职业知识、职业能力等内容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实战训练,提高民警的实战能力和水平,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确保广大民警以过硬的本领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牵头单位:政治部;配合单位:各分、县(市)局,市局各单位】

        *.开展一次规章制度清理行动。各单位要坚持重点突破、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抓好抓实纪律作风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巩固提高活动成果。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的目标任务,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对在活动中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及做法要及时总结,着眼建立队伍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重点执行落实好、健全完善好以下规章制度。

        执行落实好以下制度: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决策办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重点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围绕管人、管钱、管物、管案、管项目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行分析评估,强化对“三公经费”、执法活动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切实对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审计。三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纠正思想涣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确保政治、组织纪律严明。

        健全完善好以下机制:一是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健全并坚持“三会一课”和每周例会制度,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知识学习和职业素质能力训练。二是监督机制。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为抓手,加强对队伍纪律作风的日常管理、常态化督导检查,强化重大活动、重点时期和重点单位的督察暗访、定期通报、督导整改,并纳入绩效考评。三是问责机制。加强廉政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执行力。对违规违纪违法人员,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各级督导组及群众反馈的意见边整改边犯、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将坚决依据相关规定,严格问责查处,绝不姑息。四是激励机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中组部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对政治坚定、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有培养潜力的优秀业务骨干,选送参加相关学历教育和培训、挂职锻炼;对敢于担当、关键时候拉得出、打得胜、事迹突出的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尽责、纪律作风涣散、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班子,坚决予以调整。五是保障机制。研究制定纪律作风建设保障措施,在硬件建设上予以保障。严格公务用车、“三公”经费管理,建立健全检查、审计制度;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措施,严格体检、休假制度,加强因公伤亡和特困民警职工及家属优抚工作。【牵头单位:纪委、政治部、警保部、审计处;配合单位:各分、县(市)局,市局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这次专题教育活动,是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公安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是深化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部署,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巩固和延伸,也是市局党委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必然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的总体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举措,让广大民警灵魂上受到触动、思想上受到警醒、作风上得到明显转变。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指导活动有效开展。“一把手”要亲自抓,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带头做到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切实为全局民警做出表率,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狠抓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对专题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市局将采取定期督导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定期通报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对组织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督促改进,责令“补课”;对存在问题找不准,敷衍应付,责令活动重新进行,切实做到查不清问题不放过、整改不力不放过。市局*个督导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各级“活动办”,要对专题教育活动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督导、检查落实,坚决杜绝专题教育活动“走形式、搞过场”。督导检查情况,每月月底由市局督导组统一向市局“活动办”报送一次所督导单位(所督导单位参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单位,并在此基础上第一督导组增加清镇市局、第二督导组增加修文县局、第三督导组增加开阳县局、第四督导组增加息烽县局)的活动进展情况。

        (三)抓好统筹兼顾,确保活动成效。当前,各项公安安保、维稳等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作为省会城市任务更为繁重,全市公安机关不能只搞教育不抓工作,也不能只抓工作不搞教育,必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双促进”,要统筹抓好专题教育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以及当前安保、维稳、执法等业务工作和公安警务机制改革、“八项建设”、“三大专项战役”、派出所三年攻坚战、“两严一降”等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把活动的成果落实到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工作创新发展上,以纪律作风的大转变推动公安队伍再树新形象,促进公安工作再出新成绩、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宣传引导,弘扬队伍正气。各单位要大力弘扬队伍正气,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紧紧围绕各级各类先进评选活动特别是“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暨“寻找最美警察”活动,以及“文明示范窗口”和“文明服务标兵”评选活动,集中宣传表彰一批公安队伍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断弘扬正气,进一步肃清周永康严重违纪问题对公安工作造成的恶劣影响,不断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各单位要注意信息上报工作,每月**日前将活动推进情况报至市局“活动办”,特别是活动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请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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