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小区道路交通管理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为了全面推进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打造文明社区、营造文明交通,降低小区内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确保小区居民有一个平安、畅通的道路环境。汉滨大队成立调研组,深入到*、*小区、*小区、*等**个大型居民小区,对区内人员居住、道路规划、交通设施等情况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小区交通设施情况及安全隐患
通过调查小组细致、详尽的统计调查归类,以上**个小区在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小区内已规划过标志标线的(如:金洲城、竹园小区、世纪新村、*小区等),因年代长久,标志标线存在严重脱色,模糊不清,小区内道路渠划不明显,需重新规划,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也急需增加;
*.进入小区内门口虽然有警示及限速标志但不全面,且部分标志位置设置不合理,起不到警示作用,需补充警示标志、指路标志、限速装置;
*.部分小区(如桃园、怡园、二建司、临江小区等)因建设年代久远,小区在设计和建设标准上已相对落后,区内根本没有渠划道路标志标线,更不用说限速、警示标志及安全设施,加之缺乏物业管理,居民生活出行存大很大隐患;
*.新建设的小区(如*、金城美墅等),区内没有及时规划道路标线,警示、限速标志,急弯处也缺乏限速、反光镜等安全警示装置,急需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管理措施;
*.接受调查的小区,除兴华都市花园和*两个小区在建设时规划了地下停车场以外,另**个小区无地下车场,导致小区内私家车辆占用人行道,车道两侧乱停乱放,既影响了行人通行,也阻碍机动车行驶视线,大大增加了不安全陷患;
*.各小区内的幼儿园门口都需增设警示标志、限速标志,园内应合理规划接送孩子时间,以免发生交通拥堵;
二、现状分析
以上所列举的种种交通隐患已是各个小区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不好,极大影响了小区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小区内的道路一般主要供小区内的居民通行,不具有公共性,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了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论是车与车,还是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其损害赔偿事宜,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实施条例》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如果肇事方涉嫌酒驾、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物业保安一定要控制好肇事人,并报警至公安机关,要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交通法明文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道路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新的交通法还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员应及时抢救伤员,因抢救伤员而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所以一旦小区发生了事故,如果有人员伤亡,第一时间应对受伤的人送进医院救治,并保护好现场;对没有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小区物业应积极做好双方工作调解协商,避免因交通事故因发的争执斗殴。
目前,私家车逐步普及到每一个家庭,调查中发现有的小区基本没有规划车位,进入小区车辆可以随意停放,甚至将车停在了小区的入口处,直行车辆如果右转驶入小区,视线就被门口停放的车辆阻挡的严严实实,小区保安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力,极易发生车辆事故。小区上下坡急弯处没有规划停车位的地段,车辆也随意乱停乱放。小区也对此类车辆疏于管理。小区交通安全管理,物业义不容辞。只有小区的道路交通管理好了,才能少出事,居民才能安全、文明的出行和居住。
三、几点建议
这几年,安康整体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小区居民的汽车拥有量逐年增长迅速,如果不重视小区道路交通渠划和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就会存在重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轻则是居民的财产遭受损失,重则是居民生命安全。现提出以下建议及对策:
*.小区开发商应当在交警部门指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包括警示装置、限速装置、反光镜等),小区应尽快落实实施;
*.为了切实解决小区通行和停车难的问题,建议小区对区内施划停车泊位,改造绿化带,加设草坪砖,来增加地面停车泊位数,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对新建成小区(如*)做成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渠划样板小区,召开全区小区物业规范管理学习观摩现场会,取长补短共同借鉴,使安康居民小区逐步建成安全、舒适,警民共建规范的新型小区,共同维护好小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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