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监狱”建设,无疑是江苏监狱系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绘就的愿景目标,重大的战略构想。现代化理论认为,人的现代化,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没有人的现代化,现代化建设就失却了基础支撑。据此,在“现代监狱”建设破题之际,结合学习习总书记关于监狱工作的批示,笔者以为,监狱警察专业化,是监狱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易言之,即实现监狱的现代化,建设“现代监狱”,必然要求推进监狱警察的专业化建设。
人类出于对犯罪的恐惧、厌恶和憎恨,对犯罪人必欲惩之而后快,眼不见心不烦,希冀将社会的害群之马统统关进监狱。监狱作为社会的惩罚机构,不啻是社会的“恶地”。罪犯是“社会化”过程中的失败者;社会通过刑事运作机制,将其识别、淘汰出来,剥夺自由,送进监狱,由监狱警察承担起管理、矫正罪犯的任务。可以说,在社会分工中,监狱警察面临的是违法者、社会病人和不正常的人。监狱事务繁难,工作充满对抗性,这决定了监狱从来就不是社会的人才高地。所幸的是,当代我国的监狱管理人员列为人民警察序列,同时又享有公务员身份,反映了国家和社会对监狱工作的理解、重视,为监狱吸纳社会人才参与犯罪人矫正事业提供了支持。但是由于监狱警察专业化不够,对监狱工作人员的激励机制乏力,人员素质不能持续提高,处于低层次徘徊,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已有人才的培养,挫伤了积极性,造成人才的流失,同时也不利于监狱警察素质的长期养成、精进,影响了监狱管理水平、执法质量、矫正效能的提高,削弱了监狱工作的社会价值,有违社会对监狱工作公正、效率的期待。
监狱警察专业化,从个体的视角看是指监狱警察在严格的专业训练和自身不断主动学习的基础上成为专业人员的动态的、长期的成长过程;从群体的视角看是指监狱警察职业有专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制度,具有自己独特的职业要求和职业条件成为社会一个专业的发展结果。
价值在日常生活和一些社会科学中,它的特定含义是指“有用”或功利效用。就其一般含义来说,价值可以定义为:客体的存在、属性及其变化同主体的结构、需要和能力是否相符合、相一致或相接近的性质。如果这种性质是肯定的,就是说客体对主体有价值或正价值;如果是否定的,则意味着客体对主体无价值或有负价值。价值的实质是客观存在与主体需要之间相符合的关系,是“社会地产生的具有客观基础和客观内容的主观产物”。监狱警察专业化对于社会、监狱、监狱警察等主体具有积极的正价值。
一、监狱警察专业化是提高监狱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回应社会的期待
监狱依法执行刑罚,实现社会正义;监禁隔离罪犯,保障社会安全;矫治犯罪人,在社会预防和治理犯罪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监狱作为全控机构、极权机构,执法监督不易,监狱执法是否公正?监狱囚禁罪犯,防逃和自身的稳定秩序是其起码的要求,监管是否安全?社会为监狱的运行投入了高额成本,监狱矫正质量如何?这些都是社会对监狱关注的焦点。
监狱不是普通的行政机关,普通的行政机关以事为中心;而监狱的学问是一门关于人的学问,监狱以“人——罪犯”为中心。监狱的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基层监区的警察直接管理矫正罪犯,直接与罪犯打交道,直接面对大量形色各异、经历复杂的罪犯,他们需要丰富的经验。“就像当前产业界非常缺少高技术工人一样,实际上当今各个国家的监狱差不多也都十分缺少高素质、直接的、面对面管理和教育改造罪犯的监狱基层工作人员。这在管理学上,被称之为‘终端执行’问题”,监狱的执法水平系于监区,监管安全系于监区,矫正质量系于监区。从某种意义上说,监区工作是监狱工作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这种特殊性需要强化监区这个监狱的 “终端执行”。监狱警察采用公务员管理模式,并不完全适合监狱工作的特殊性。目前单一的公务员职务晋升机制,造成了监区一线人心不稳,矫正和管理专家不能在一线生成、集聚,许多有工作经验的、作出一定成绩的警察先后被调到机关工作。加之一线警察工作压力大,辛苦程度高,而待遇上缺乏明显的激励,不少人谋求调离监区。一线缺乏高素质警察,人员流动快,这可能是目前的职务晋升机制对监狱工作带来的最大伤害,也是监狱的执法、监管、矫正等工作质量难以提高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因素。
实现监狱警察专业化,选择走专业化道路的警察将在一线集中、沉淀下来,保证专家级的人员能够到达执行的终端并在那里有效地运作,这样将大大加强监区的工作,经由强化监狱的 “终端执行”,继而提高监狱的整体管理水平。
二、监狱警察专业化是监狱警察成长发展的内在要求,满足警察的诉求
心理学研究表明,职业工作带给人们的并不仅仅是薪酬,同时还需要提供个人成长发展的空间,给人带来成就感、价值感等精神的满足。公务员管理模式本身的缺陷,形成监狱警察专业发展的限制,其进一步成长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监狱警察内部细分不足,博而不专,看守型、“万金油型”警察,为人所诟病。
公务员管理模式为监狱警察提供的工作动力是有限的。由于监狱警察普遍争取走职务晋升之路,造成了“过独木桥”现象;而且职务的授予所考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加之职数限制,警察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小、机会少,因而晋升激励作用大大削弱。“监狱警察职业倦怠状态比较普遍,中青年警察工作无激情,进取心不强。”造成这一现状的直接原因之一就是激励机制不健全。笔者以为,监狱警察应当进行专业分工,在专业化的基础上,引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机制,引导警察在职业生涯规划时的分流。有部分人争取担任行政职务,这主要是那些自认为可能适合担任领导职务的群体,他们在进行人生职业规划时会选择走行政晋升的道路;有一部分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兴趣,选择走专业发展的道路。就像学校、医院等机构一样,不是所有的人员都以担任领导职务为荣,许多医生、老师更看重自己的知识化表征的职称、学术建树、专家身份等。专业化为监狱警察提供新的激励导向机制、发展空间。
当下的监狱工作是“以安全为主导”的模式,这种工作模式带来的一个消极后果,就是监狱围绕安全这个中心设计运行监狱各项工作,监狱工作沦为一个近乎操作性的看押过程,使知识在监狱陷于无用武之地;监狱工作变成一个简单机械性的看押过程,缺乏挑战而成枯燥乏味的重复劳动。当然,保障监狱安全自然是监狱工作人员的首要职责,这不容置疑。问题是由于看守工作的知识要求相对较低,不加区分地所有的警察都从事看守看押工作,特别是大量的具有大学文化的警察去从事戒护、看押等简单工作,严重降低了工作的成就感和价值感,加剧了对监狱工作的厌烦、抵触,失去了进一步学习、进取的动力,这也是当前警察队伍中,特别是年轻警察中产生诸多问题的较为深层的原因。随着国家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监狱安全硬件防范水平逐步提高,监狱工作的安全紧张压力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释放,监狱工作必然由安全为主导的模式向质量为主导的模式转变。面对这样的趋势,进行监狱警察“细分——专业化”,将激励警察发挥知识本领,促使监狱警察在矫正罪犯的领域中接受挑战,获得活力。
三、监狱警察专业化是提升监狱矫正质量的关键要求,担负监狱的使命
监狱能否矫正罪犯,历来争论不休。影响监狱矫正效果的因素比较复杂,既与监狱与生俱来的先天性缺陷有关,也与社会环境、政策支持等因素相关。我认为监狱对于矫正犯罪人具有一定的成效,但是这种成效在相当的程度上由监狱警察的素质所决定。“就像好的法官执行一部不完善的法典比愚蠢的法官执行一部‘不朽的’法典要好一样,一种有独创性而且协调的监狱制度如果没有相应的管理人员来执行也没有价值。”矫正犯罪人,涉及到犯罪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法学、伦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不进行专业分工,没有长期的专业训练,没有学养精深的专业知识,委实难以胜任矫正工作。当下监狱警察的工作普遍停留于看守、管理的层次,谈不上专业、系统的矫正。这种状况与现代监狱不但是监禁囚犯的场所,而且也是矫治犯罪人、促使犯罪人再社会化的机构的理念背离,亟待改变。“监狱应该具有好像洗衣场的洗涤功能,把已经穿脏了的衣服,洗刷干净,使该批衣服能再穿用。社会经由刑事司法审判而把犯罪人送入监狱执行,必须具有与个人把其肮脏不能穿用的衣物送给洗衣店洗涤的心情一样,希望洗洁后能够能够取回穿用,决不希望愈洗愈脏,甚至于把衣物洗破了或者洗丢了。因此,监狱不但要有足够安全的戒护,来确保送进来的犯人不会走失(逃跑),更重要的还要像够水准的洗衣厂,拥有专业技术人员及足够的空间,以及相当的洗涤设备与洗涤剂,而能就衣物的质料、颜色等加以分类,洗刷干净。否则,其洗刷的后果,不是愈洗愈黑,就是污染上其它颜色,而最终至于不能穿用。”实现监狱的“洗涤功能”,需要监狱警察个体在严格的专业训练和自身不断主动学习的基础上,经过长期的努力,成为一名专业人员;需要监狱警察中一部分群体掌握专门的矫正知识,提供特殊的矫正服务。监狱警察经由专业化才能完成现代监狱矫正犯罪人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