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局长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二)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
(一)务必认真研读,切实厘清“两个责任”的基本要义。落实“两个责任”的核心是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全市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原原本本认真研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方案》,认真贯彻市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议和今天的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真正明白责任所在,责任所系。要清醒认识到,落实“两个责任”是中央、省委、市委的新要求,是落实对腐败“零容忍”的硬措施,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需要,各地各部门(警种)务必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做到守廉有责、执纪尽责。
(二)务必统一思想,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行动自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要负主体责任,纪委要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进一步丰富了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标志着我们党对党建规律、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全新高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希望大家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市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担当意识,时刻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遗余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见到实效。
(三)务必准确理解,把握落实“两个责任”的必然趋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使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可依、问责有据,应该说,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虚”到“实”、由“宽”到“严”、由“软”到“硬”的转变,破除了责任制落实的制度瓶颈,必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康深入开展。全市公安机关务必准确理解和把握中、省、市以及市纪委对落实“两个责任”的高度重视和推动力度,明确落实“两个责任”是全党反腐倡廉的必然趋势,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做好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执行者、宣传者、先行者。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落实“两个责任”是中央、省委、市委强调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务必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执行的高度,不折不扣、认真贯彻落实。结合当前全市公安机关具体情况,在落实好“两个责任”中,务必首先解决好五个方面的问题制约:一是务必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6月23日,市局专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贯彻省委、市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议进行了传达贯彻,但个别干部和民警对该项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落实“两个责任”的理解和把握存在偏差,甚至有不想抓、不真抓、不愿抓的错误思想,还没有深刻认识到中央、省委、市委自上而下反腐败倡廉的坚定决心和态度。二是务必解决好责任模糊的问题。落实“两个责任”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委泛指党组、总支、支部,直到每个党小组,都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必须“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作风,作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部门(警种)负责人,决不能忽视队伍的廉洁从警教育,决不能不清楚自己的廉政责任,必须将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与业务工作同时抓在手上。三是务必解决好“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目前,很多地方和部门(警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工作、轻作风,一手硬、一手软等问题,还没有找到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的契合点,没有认识到廉政教育、作风建设对业务工作的重要推动和促进作用,反而错误认为抓廉政建设影响业务工作,这种错误思想和做法必须加以改进。四是务必解决好监督乏力的问题。各级公安纪委、监察、督察等部门要打铁自身硬,并切实履行好对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责任,通过严格执纪,加大监督惩戒力度,对全警形成警示震慑作用,让民警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为公安机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作风保障。五是务必解决好组织保障问题。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必须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贯彻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强调,坚定不移抓落实;同时,要关心纪委、监察、督察等部门工作,全力保障、支持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在解决好上述“五个方面”问题的基础上,全市公安机关更要突出五个方面重点,迅速启动、全力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一)突出领导责任,强化自我反省。一方面,各级公安领导必须增强责任担当,市、县两级公安局党委以及部门(警种)主要负责人,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己是所在县市区、园区和部门(警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做到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督察等部门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另一方面,各级公安领导要强化自我反省,对地、本部门出现的民警违法违纪问题,要深刻吸取教训,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角度来反思自己的责任,反思权力运行监督是否到位,反思是否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位置在抓,是否缺少对民警队伍的反腐倡廉教育,真正从领导自身抓起,管好自己的“责任田”。今后,决不允许对所在地方和部门(警种)出现违法违纪苗头制止不力、麻木不仁,一旦发生民警违法违纪的,所在部门领导、分管领导一律按规定进行问责。
(二)突出教育预防,筑牢思想防线。坚持教育为先,大力强化民警廉洁自律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不断强化民警法纪观念,让公安领导和民警心存敬畏、心有底线。一要大力开展实践教育,以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百长千警进万家”亲民助民和“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让民警在走访帮扶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公安形象。从即日起,凡再出现基层派出所民警被群众反映或纪委通报,有漠视群众利益、接处警不及时、服务态度不好以及辖区“黄赌毒”问题突出等情况,市局纪委、监察等部门将大力问责惩处,以儆效尤。二要大力开展先进典型教育,要持续深入开展廉洁所队、廉洁窗口、廉洁平台、廉洁民警“四廉”创建和争创“无违纪所队”等活动,树立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廉洁奉公、作风过硬、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召开事迹报告会,在全警形成人心思廉、主动倡廉的良好氛围。三要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通过现身说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上廉政党课、领导干部家属助廉、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提高民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筑牢民警“不敢违、不愿违、不能违、不必违”的思想防线。市局纪委要抓紧进度,力争尽快建好廉政警示教育室和警务督察监督中心,定期组织民警参观学习,达到教育提醒之目的,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基础。四要大力开展日常养成教育,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党风党纪、警纪警规的教育培训,要求民警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六项规范”、“六个一律不准”、枪支管理使用“六句话”要求和市纪委下发的《广安市国家公职人员公务时间休闲娱乐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从点滴做起、从小事抓起,抓早抓小、以小防大。市、县两级公安纪检监察、督察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及时纠正民警不良行为和风气。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市局机关务必以新的业务技术用房启用为契机,立足新起点,展示新形象。要着力从勤俭节约、内务管理、环境卫生等生活细节入手,教育民警时刻牢记“勤由节俭败由奢”的古训,督促民警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从日常抓起,坚决杜绝奢靡腐化。
(三)突出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一要强化巡视工作,充分发挥市局已经成立的两个巡视工作组的作用,加强反腐倡廉专项巡视巡查,着力发现民警是否存在违反党的纪律问题,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陷入非法利益格局等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存在选人用人存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苗头倾向问题及时教育提醒,防微杜渐;对查实的严肃问责,逗硬处理。二要强化制度执行,“制度不在多少,关键在于管用和落实”,为此,局纪委督察部门要深度跟踪执行制度规定的情况,既深查细纠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懒散、警容不整、服务态度恶劣、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等“八小时”以内的工作行为,又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八小时”以外,严查重处酒后驾车、进入歌舞娱乐场所、参与赌博等违纪违规行为,引导广大民警切实守好做人、处事、办案、用权、交友的底线,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三要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广土工程”,进一步完善廉情预警、巡视巡查、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三述”、约谈、刚性问责等已有制度,使其更加科学合理,逐步形成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新提拔科级干部财产申报制度,从即日起,凡新提拔任用的公安科级领导干部一律实行财产申报公示,让非法经济来源无处藏身。同时,市局纪委要积极探索落实“两个责任”如何与推进公安职业化建设有机结合,如何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有机结合,厘清权力清单,完善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突出专项治理,改进民警作风。一要深入开展警车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梳理、登记警务用车,明确管理责任和使用权限,实行“交钥匙”工程,警用车辆统一保管、统一派发,严格落实用车报批报备制度,特别要深入推进警务车辆专项督察行动,坚决防止非工勤人员驾驶警务车辆、套用警车牌照和乱拉警报、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二要深入开展枪支管理专项整治,深刻吸取岳池“3.21”枪支被盗案件教训,全面审查持枪资格和佩枪情况,严格督察基层用枪单位的防护设施、安全保管措施等落实情况,坚决实行“谁带班、谁负责”、“谁用枪、谁负责”,坚决做到佩枪、用枪、取枪、还枪流程规范,确保枪支管理、存储、使用绝对安全。三要开展非法利益格局专项整治,各地各部门(警种)要深刻吸取原经开区分局副局长张孝林违法违纪案件教训,举一反三,自省自查,严格要求,防微杜渐。即日起,纪检、督察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非法利益格局专项整治,重点突出热点权力岗位、权力部门的监督管理,大力开展明察暗访、线索收集,深入调查公安民警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插手经济纠纷、干预工程招投标、参与经营“黄赌毒”场所等问题。特别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警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展开调查,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处理,确保还政于民、还公于民。
(五)突出案件查处,营造清风正气。一要广僻案件线索,认真研究公安机关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纪委、监察等部门,要大胆办案、秉公执法,积极挖掘案件线索,不断提高主动发现和查处腐败案件的能力,促进公安民警公正廉洁执法。同时,要进一步完善“12389”举报电话运行机制,针对反映问题的线索,认真分析、仔细研判、及时处理,始终保持对民警腐败的“零容忍”,决不允许腐败在公安机关有藏身之地。二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反腐倡廉中,要敢于亮剑、敢于出招,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对发生在公安机关的违规违法办案、腐化堕落、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市县两级公安纪委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决不能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必须以强有力的惩处,震慑民警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三要维护民警合法权益。要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对实名举报民警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对反映不实的,也要主动澄清真相,对诬告陷害的,要依法追究造谣生事者的责任,为民警公正执法、公道办案撑腰壮胆。
三、加强领导、逗硬落实,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市区(园区)党委要切实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组织领导,明确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级公安领导班子成员,要配合“一把手”履行好领导、推动、教育、监管“四项责任”,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警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园区)公安(分)局要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向局党委汇报上级有关部署要求,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落实“两个责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注重宣传引导。对内,要加大对广大民警的教育引导力度,统一民警思想,迅速在全市公安机关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市局纪委和宣传部门要注重收集掌握各地、各部门(警种)落实“两个责任”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明显成效,加大宣传力度;对外,要充分利用“安辑廉线”、电视、报刊、公安门户网站、公安微博、微信和手机报等媒介,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宣传报道,并就落实“两个责任”积极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追究办法,细化追究程序,形成适应公安工作性质特点,可定义、易操作、能量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实现责任追究的制度化、常态化;要加强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把脉会诊”,及时解决问题,着力改进不足。特别是对于问题不断、腐败易发的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警种),更要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相关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以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效果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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