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民警价值追求的“心灵灯塔”
“*最美法治人物、*最美警察”、“*十佳最美志愿者”、“*十佳最美儿媳妇”,这些响当当的美誉让“*****公安”增色不少。
近年来,*市公安局以打造“系列最美人物”品牌为抓手,深度挖掘,广泛宣传,积极选树典型,从而充分为队伍建设补足了“精神之钙”。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局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领域,先后涌现出了*、阮殿树和娄冬英等一批“系列最美人物”先进典型。
他们岗位平凡,但事迹却令人震撼、感动。他们的平凡举动烘托出的是中华民族的文明,追逐的是我们共同的中国梦。这些“系列最美人物”虽说是平民英雄,但是他们已然成为广大民警价值追求的“心灵灯塔”。
推荐+选树 把身边的“最美”“挖出来”
“岗位平凡,业绩不凡。”*市公安局把发现“最美”的“眼光”落在了默默无闻的普通民警身上。他们把工作实绩放在第一位,把广大民警广泛推崇,极具先进性、时代性和代表性的民警作为推荐的充分必要条件。
“我们选树的先进典型一定要是全体民警一致公认的‘明星’,这样的典型才有说服力。”*市公安局政委李从德说。
分层次推荐、选树。为了最大限度把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在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领域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该局在全局范围内广泛开展了群众性的推选活动,层层筛选,优中选优。最终,该局从全局民警和民警家属中,推荐选树了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热心公益志愿服务行动的先进典型、办公室副主任阮殿树,以及孝老爱亲的先进典型、警嫂娄冬英。
据了解,今年以来,*被*省委宣传部授予“*最美法治人物”荣誉称号,被*省公安厅评为“*最美警察”并记一等功;阮殿树和英武派出所民警张永干的妻子娄冬英,分别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十佳最美志愿者”和“*十佳最美儿媳妇”。
培植+推介 让身边的“最美”“靓起来”
大张旗鼓宣传先进典型,才能最大限度展示他们的“最美”之处,并让他们美丽的精神涵养深入人心。为此,该局在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中,全方位培植、立体式推介,积极搭建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不断提高典型宣传工作的影响力,让民警身边平凡的人物成为耀眼的“明星”。
一方面,充分运用公安内网宣传阵地,在公安机关内部以简报形式,采取连续报道的形式向广大民警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在公安机关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一方面,通过传统媒体和新鲜媒体开展立体“轰炸式”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广泛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他们还积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记者集中采访的形式,多波次开展集中宣传,从而提升了先进典型事迹的感染力。
在“*最美法治人物、*最美警察”*这一重大典型的宣传工作中,该局先后通过本地媒体宣传“预热”,省市级媒体宣传“加热”,国家级媒体宣传“升温”等形式,先后在中江网开展了访谈,在《法制日报》、《*报》、《*法制报》、《*晚报》等媒体展开了深度宣传,充分展示了最美人物的人格魅力。
卓有成效的宣传推介,展现了系列最美人物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个领域的人物风采。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场新闻发布会和集中采访报道活动,举办了一场极具影响力的“*最美人物发布会”,在各大媒体刊发稿件**余篇(条),收到前所未有的宣传效果。
表彰+奖励 让身边的“最美”“香起来”
“系列最美人物”的表彰奖励活动,极大激发了广大民警集体荣誉感和职业自豪感。通过组织召开学习先进典型座谈会、撰写心得体会等活动,使广大民警感到,有为才能有位,先进典型成了大家争相学习的榜样,也成了名副其实的“香饽饽”。
“他们的事迹平凡而感人,值得我们大家学习。”该局青年民警在座谈时深有感触地说。
“过去,我们总觉得要争当先进觉得离现实很遥远,事实上,要成为一名先进典型,就要在日常工作中,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该局刑警大队民警在学习“系列最美人物”先进事迹后提起了倡议。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香满园。该局通过打造“系列最美人物”品牌,实现了“墙内开花墙外香”的社会效果。通过积极宣传典型,树立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同时极大地促进了公安各项工作。据了解,该局继续保持了命案和八类案件全破的打击犯罪强劲势头,社会稳定大局得到了进一步巩固,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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