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监狱民警队伍执法素质的思考
民警队伍执法问题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伴生的附产物,与社会落后文化和腐败思想意识紧密相关,并在不同社会时期呈现多样的执法腐败表现形式。执法腐败问题是严重危害监狱形象的毒瘤,如何根治执法问题是摆在各级监狱管理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试从当前队伍建设中暴露出来的执法问题,探析解决民警队伍中执法问题的途径。
一、当前监狱民警队伍现状以及存在的突出执法问题 “不审势即宽严皆误”。正确认识民警队伍建设形势是确定任务、采取措施的前提,也是加强监狱民警队伍建设工作的基础。近年来,各级监狱管理机关对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工作思路更加明确,工作力度逐渐加大,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监狱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有所减少。特别是通过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滥用枪支警械具、滥用强制措施、收受犯人及其亲属的财物、为罪犯传递、提供现金及违禁物品(包括打手机)等突出的几类热点案件,明显下降。使民警队伍形象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对监狱民警队伍的满意率不断提高。但是,我们还应该清醒看到当前民警队伍的执法问题还相当严重,特别是违反司法部“六条禁令”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包括收受犯人及其亲属的财物、为罪犯传递、提供现金及违禁物品(包括打手机)徇私舞弊、违反枪支警械管理使用规定、在岗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玩忽职守的问题,还在不同程度地存在。 执法不公正、执法不严格、执法不文明和执法不廉洁的问题是当前民警队伍中的主要问题,也是所有问题中性质最恶劣、危害最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危害监狱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危害社会公平和正义。能不能解决好这些问题,攸关社会主义监狱事业的兴衰,攸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抓住了执法不公正、执法不严格、执法不文明和执法不廉洁的问题,就是抓住了队伍建设问题的主要矛盾;治理执法问题,就把握住了队伍建设工作的关键。所以,应把执法问题,作为队伍建设问题的重中之重,摆上首要位置,进行重点治理。这一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和解决,其他问题解决得再好,民警队伍的形象也不会彻底改善,党和人民群众也不会完全满意。 二、产生执法问题的主要原因 导致执法不公正、执法不严格、执法不文明和执法不廉洁问题的原因很复杂,涉及队伍自身素质、客观环境影响和队伍建设工作诸多方面。 (一)从民警队伍自身看: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有些民警世界观、人生观不正确,价值取向扭曲,私心杂念较多;有些民警法制观念淡薄,也有些民警文化水平过低,业务素质较差,难以胜任执法工作。从客观条件看,执法环境比较艰苦,受经费不足的制约,“从优待警”的政策保障尚未到位。不切实际地、盲目地攀比,使一些民警心理极不平衡,不惜铤而走险。所以这些,都是产生执法不公正、执法不严格、执法不文明和执法不廉洁问题的重要原因。 (二)从客观综合因素来看:民警队伍中的诸多问题从根本上讲,是社会各种消极因素影响的结果,它的存在不依赖于人们的主观意志,而取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它的最终解决,也要靠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在现阶段,经过加强工作,创造相应的环境和条件,民警队伍中的某些问题可能会得到遏制和一定程度的解决,但一些深层次的意识、观念问题,由于滋生问题的土壤难以在短期内根本铲除,解决问题的条件一时还不具备或不充分,可能会屡治屡犯,难以根绝。因此,要把加强监狱民警队伍建设作为永恒的主题,常抓不懈。 (三)从队伍管理的环节看:存在诸多与新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方面。 *、认识不到位。起点和标准低。有些监狱包括监区民警对“从严治警”的方针理解不深,特别是有些领导同志认识上有误区。有的自我满足,认为监狱民警队伍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与其他政法队伍相比已经很不错了,再严格要求没有必要;有的得过且过,认为民警工作辛苦、待遇不高,有点毛病在所难免,不必深究;有的持有同情心理,对违法违纪行为多从工作失误、素质偏低、无主观故意的角度考虑问题,寻找借口,有意偏袒;有的抱有畏难情绪,认为问题不好查、难处理,怕惹麻烦、得罪人,特别是对徇私枉法类的深层次问题,不愿管、不敢查;有的护短意识很强,怕查出问题损害单位形象,影响自己政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思路不正确。在治理队伍问题时,有的片面强调思想教育,而不从严格管理、落实制度、加强监督,加强环境制约的角度考虑问题,颠倒了意识和存在的关系;有的重刹风、轻治本,注重解决表面问题,不注意长效机制建设;有的全面出击,平均用力,十个指头按跳蚤,什么问题都抓,什么也解决不了。 *、机制不健全。存在队伍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行为规范、处罚标准过于宏观、原则,难以对号入座;或有禁无罚,出了问题难以追究(如:对司法部的“六条禁令”,违反了怎么办?)。有的监督机构缺乏相应的职权和手段,难以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查处问题(警务督察、狱政巡查怎样发挥作用?)。此外,队伍管理的责任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一手抓本职业务,一手抓队伍管理)也不够明确。民警队伍建设工作多由政工系统部署(政治处、政工科安排),实现监狱“五无”往往是狱政部门(狱政科、狱侦科、教育科)立功受奖,而监狱发生“五无”案件,往往是责备政工部门和政工领导没有管理好队伍,没有教育好民警,这显然是不客观公正的。 在通常情况下,监狱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和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多由上级部门制定和提出。因而,民警发生重大问题往往都希望上级主管部门查处,但民警队伍的管理特别是领导干部管理是按照管理权限来进行的,目前,科级以下的干部主要是监狱党委管理。因此,上级监狱管理机关的纪检部门,不好越权查处下级监狱党委管理的干部。所以,在整个队伍建设工作中,条块关系如何定位、怎样用一个尺度均衡处理?谁对民警队伍建设负主要责任、怎样体现这一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细化。 *、工作不落实。有些监狱工作,部署搞得轰轰烈烈,督促落实却很不到位,特别是在执法监督、违规行为查处方面,尤其如此。据调查,在贯彻落实司法部“六条禁令”过程中,各监狱查处违反“六条禁令”的案件屈指可数。而发现、查处的案件只占了全部查处案件的*/*。这次贯彻落实司法部“六条禁令”工作声势之强、力度之大都是空前的,尚且存在这种情况,一些监狱包括监区工作不落实的问题,略见一斑并值得反思。 三、提高民警队伍执法素质的基本思路与措施 (一)基本思路 *、思想政治教育与客观环境制约紧密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决队伍建设中的问题,首先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入手,这是民警队伍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但是,要清醒地认识到,教育只是提高思想觉悟的一个手段,而不是根本途径。要改变民警的思想观念,必须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改造客观环境紧密结合。一般而言,人们的思想观念与他所直接接触的社会现实是相适应的,有什么样的社会现实,就有什么样的思想观念。在人们面对的社会现实没有发生变化之前,单方面要求观念改变是很难实现的。所以要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一方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人们认识事物的发展规律,调整与现实的关系,使思想观念与已经变化或正在变化的社会现实相适应;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先进观念和理念为前导,改造客观环境,在改造环境的同时,也改造自己的思想观念。 *、民警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民警队伍建设与民警业务工作水乳交融,相辅相成。队伍建设的措施要通过业务工作落实,队伍建设的目标要通过业务工作实现,队伍建设的成效要通过业务工作检验,要把队建工作融化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贯彻落实在业务工作的全过程。离开民警业务工作谈队伍建设,就会不得要领,就会南辕北辙,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队伍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始终放在民警业务工作特别是执法工作的全过程之中。 在实践中,要注意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有的监狱把“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割裂开来,狭隘地认为对罪犯不讲究政策、策略,不讲究方式方法,厉声恶气、埋汰侮辱、甚至打骂体罚就是严格执法。而忽略了把“严格执法”寓于“文明执法”之中,从而通过严格、文明的执法来体现执法的公正。民警队伍的基本职能是“执法”,而“公正”的宗旨主要靠在执法环节和过程中来体现。“严格执法”要寓于“文明执法”之中,而不是游离执法工作之外。只有把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公正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实现民警队伍建设和民警业务工作的高度统一。 *、治标与治本紧密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针,也是民警队伍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在队伍问题比较严重的情况下,着重抓“治标”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在遏制问题的发展蔓延上。当前,就是要贯彻落实好“六条禁令”。这是形势的需要,不如此就不足以维护队伍的形象,就有可能造成队伍建设工作的全面被动。当“治标”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队伍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后,就要加大“治本”工作力度,着重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不这样做,已经取得的成果就难以巩固,就走不出屡次治理、屡次反复的怪圈。 *、继承和创新紧密结合。民警队伍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很强的连续性,要通过若干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实现预期的目标。所以,必须持之以恒,不能朝令夕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警队伍建设工作要以贯彻中央*号文件和司法部“六条禁令”为主线,锲而不舍地抓好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同时,又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制度和机制创新,解决突出问题,推动队伍建设工作逐步深入发展。 (二)工作措施 *、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素质是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核心和灵魂。而思想又是行为的先导,是精神的旗帜和方向。故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司法部“六条禁令”,确保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一是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着重提高全体民警实际工作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培训工作机制,把业务培训作为上岗、任职、授衔、晋升的必经程序,把学习期间的表现和考试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基地、培训教材和师资力量的建设,使教育培训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管理。一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落实好“直管”和“协管”工作。同时,加强政工部门建设,切实配齐配强政工部门的力量,发挥党管干部的效能。二是配好监狱各级领导班子。“抓班子、带队伍”,把靠得住、有能力、群众信得过、工作有成绩的人,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三是加强对监狱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落实民警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把队伍建设工作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与监狱业务工作一起考核;同检查、同奖惩。五是建立健全任职资格考核制度。每*年对全体民警进行一次资格考试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培训;对后备干部和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任职资格考试、考核制度,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一是继续大力推行执法工作公开,加强社会监督。监狱机关和监区凡是能公开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一律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强执法检查,集中治理民警队伍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重点是:保外就医、减刑、假释、用工等执法环节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如:违规滥用枪支警械具和强制措施的问题;收受犯人及其亲属的财物、为罪犯传递、提供现金及违禁物品(包括打手机)徇私舞弊的问题;在岗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玩忽职守等问题。进一步抓好司法部“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把“六条禁令”的要求真正融化到监狱机关、各个监区的规章制度里,落实到广大民警的行动中。三是加强执法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制约,尽可能缩小个人自由裁量的空间,堵塞工作中的漏洞。同时,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严格执行中发〔****〕*号文件,确保监狱民警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随着监狱经济的发展,逐步落实好“从优待警”的政策,加大监区“五小工程”建设的力度,改善监狱机关和监区的办公条件和民警的生活条件,丰富警营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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