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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儿的骄傲:警察爸爸

    时间:2015年07月29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有个警察爸爸,我很骄傲!”这是我们问*时,这个小女孩不加思索的回答。

        *,今年**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爸爸名叫*,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妈妈是特殊部门的公务员。因为父母工作的特殊性,小女孩比同龄小孩更加成熟、懂事。平常小女孩多是在奶奶家、姨妈家生活,可以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

        *月*日下午**时,公安部督办“****.**.**”特大拐卖儿童案实施抓捕前夕,*作为一名优秀的侦查员,很荣幸再次被抽调进专案组工作。此时,妻子已在几天前就出差到外省,女儿*还在学校上课,*顾不上要去接女儿下课的承诺,就匆匆赶到专案组报到。

        **时**分,女儿打来电话:“爸爸,您不是答应今天要来接我放学的吗?您又爽约啦!”

        “嗯……乖女儿,爸爸这不是又有任务了吗?你就再原谅爸爸一次好吧?”*习惯性歉疚的回答。

        “您可不是第一次爽约啦,算啦算啦,就再原谅您一次,可周末您要陪我吃德克士哦。您忙吧,我坐公交车回家就好啦。”*告诉我们,她已经习惯自己一个人在家,爸爸妈妈都忙于工作,生活自理的基本能力她都已经学会。

        *月*日上午*时,黔西南州公安局召开专案行动动员会,通报前期工作情况,对行动任务进行分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会后,*得到消息,称嫌疑人*在望谟县城郊一工地打工。*与几名同组的民警来不及吃饭,就立即驱车赶赴望谟。经过近*小时颠簸到达工地,因工地建在半山腰,*与专案组民警商量采取包抄的方式展开搜索。专案组民警翻山越岭,蹲点守候近*个小时,晚**:**分,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终于落网。

        **:**分,专案组民警将*带到望谟县公安局连夜审讯。经审讯,嫌疑人交待了其拐卖儿童的作案事实。*,男,**岁,*市马岭镇龙井人,在“****.**.**”特大拐卖儿童案件中,主要负责从**将被拐儿童运送至*,交给*、*等人。现已作案*起,运送婴幼儿*名。

        *月*日上午*时,*等专案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押送回*。至此,又一个犯罪嫌疑人落网。

        此时,我们问*累不累,*只是笑笑说:“抓捕审讯的时候好像没感觉,现在突破了,感觉好像真是有点困,肚子也开始咕咕叫啦。”

        *参加公安工作已经有**个年头了,在这**年里,他多次受到嘉奖表彰。在单位,他是一名十分优秀的侦查员,工作兢兢业业。但自古忠孝不能两全,**年来,他确是疏于对年幼女儿的关心,对深爱妻子的呵护,对患病在床父亲的照顾,对年迈母亲的嘘寒问暖,对瘫痪在床岳父的照料。

        这就是我们朴实的人民警察,不言苦、不谈累,那么的真实,那么的善良,舍弃“小家”,维护“大家”,就这么平平凡凡的捍卫着我们的社会安定,保护着我们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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