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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时间:2015年08月14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是“牛鼻子”,“监督责任”是“牛鞭子”,抓住“牛鼻子”,挥动“牛鞭子”,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指明了方向。当前,全省*系统形势非常严峻,处于风口浪尖之上,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就显得更加重要和必要。借此机会,我谈三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理清职责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理清职责、落实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起来,关键在各级党组织抓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抓没抓准。只有牵好“牛鼻子”才能种好“责任田”。如果责任不明确,落实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所以,落实“两个责任”,前提就是要科学划分和明确界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界限。要通过清单式明责、图表式分责,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化。比如,党组主体责任“六责”,监督责任“四个转变”。要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行,明确党组班子、党组书记、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四级主体责任和一般干部的直接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主体责任体系。要坚持“力度统一论”,党组既负全面责任、主要责任,又要自觉接受纪检组的监督,积极落实纪检组长分工排序有关要求,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放手、放胆工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为*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同时,要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在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承担监督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二、全面履责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需要务实的行动。要强化刚性约束,扎紧制度笼子,执行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约谈提醒、绩效考核、明察暗访、内部审计、执法督察、“一岗双责”、“一案三查”(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等制度,建立个人履责、各负其责、监督检查、约谈提醒、责任追究、案件查处的责任链条。全市*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必须切实树立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意识,摒弃部分领导干部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的错误想法,充分发挥“两个责任”在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到落实“两个责任”与收入任务、征收管理、税收执法、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守纪律、讲规矩、查风险、作表率”活动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强化问责是落实“两个责任”的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多年来,全市*系统对干部“善待”有余、“严管”不足,必须切实转变观念。严是爱、松是害,“严管”才是真正的“善待”。严格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督促各级党组织、纪检部门把责任落到实处的“杀手锏”。用好这个“杀手锏”,首先要充分认识责任不落实就是失职,失职就要受到追究;同时,还要通过制订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责任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的“倒逼机制”,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各级*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要时刻绷紧廉政风险这根弦,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切实发挥“领头羊”作用,带头履行好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广大*干部必须认清形势,正视现实,勇于担责,履职尽责,做明白人、清醒人、局中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铸就忠诚灵魂,坚守干净底线,勇挑担当责任,促进“两个责任”在**系统 “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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