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科技应用长效机制的理性思考
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构建科技应用的长效机制,以现代科学技术推动警务机制的不断改革与创新,是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要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公安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在打击、防范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等各项工作中已经或者正在以无可取代之势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然而,在公安科技应用不断服务于公安业务工作并产生巨大效益的同时,科技建设与应用过程中一些认识误区也日益显现出来。
误区之一:重投入,轻应用。科技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是无可置疑的。然而,公安科技建设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目前一些同志在科技强警工作中总以为投入越多就是工作做得越好,简单地把科技建设当成了“烧钱工程”。在总结科技强警的工作经验时,这些同志总是把高额投入作为最大的政绩,有的甚至于虚报投入数额,不惜编造“假账”,对于如何用好这些先进的科技设备则往往很少过问。这一指导思想产生的结果是盲目投入、盲目攀比,从而导致了建设与应用脱节、投入与产出相悖。一些单位计算机越换越高档,但民警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却远远达不到应有的要求,应用技能低下,计算机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有的基层所队在计算机应用技能上还不能达到“全警采集,全警录入”的要求,基础信息录入工作还是沿用聘请专门人员搞集中突击这一传统的手段。
误区之二:崇高档,不务实。有的同志总认为设备越先进越好,档次越高越好,价格越贵越好。实际运作中往往不顾实际需要,只要手中的钱够花就买最好的、最贵的。“高射炮打蚊子”的现象屡屡发生。最普遍的例子就是计算机的配置,从286、386到奔4 ,从黑白到液晶,每个时期的最高配置都是许多部门追求的目标。是否所有部门、岗位都需要最高、最好配置呢?其实,在公安科技建设中引进设备的标准说到底只能是效益,是投入与产出比。所谓先进性只有在高效益的基础上才能体现出来。2000年公安部组织的考察团在法国看到他们的警察机关使用的计算机大多是当时我们已经淘汰的INTEL286、386系列产品,但法国内政部数据库一天的信息流量是当时我国公安部半年的总和。可以想象,经过这些“落后”的设备处理的数据,为法国警察创造了多大的效益。
误区之三:重眼前,轻发展。近年来,我县公安机关在科技强警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然而,在科技建设与应用蓬勃发展、形势喜人的同时,一个令人担忧的现象较为普遍地存在着。一些同志在科技建设中往往只顾及眼前利益,一方面,简单片面地理解“建为用”的原则,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去搞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只考虑当前要解决的问题,不顾及今后发展的需要,没有一个长远的规划与打算。以至于在引进设备时前后不相配套,为今后的管理、维护带来诸多隐患。另一方面,在建设过程中重“点”轻“面”,很少有整体的考虑与打算。引进的设备之间、建设的系统之间不衔接、不配套、不兼容的现象比比皆是,制约了科技建设整体效益的发挥。
误区之四:设“屏障”,保“财富”。公安科技建设的发展特别是公安信息化进程的加快使我们可以利用网络这一先进的传输工具进行跨越空间障碍的远距离工作。信息化运作的基础是数据,没有准确有效的数据,信息化与现代化就无从谈起。应该说,对于基础数据的重要性我们大多数同志是清楚的。然而,某些同志却片面地理解了这一重要性,把基础数据这一“财富”当成私家财产,人为地设置各种障碍去阻止其他单位、部门的利用。诸如设置口令、密码限制他人对系统共享数据的访问、不向中心数据库提供有关业务数据等现象屡见不鲜,使得信息化建设变成了信息孤岛建设,信息共享变成了“家门”内共享、“家门”外“休想”。
上述误区的存在不同程度地制约了我县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其所带来的负效应不仅削弱了公安科技应用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与阻碍了公安科技向深层次、规模化方向发展。这些误区的产生与存在,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的公安科技建设与应用尚停留在功利主义色彩较浓的初始阶段,尚未形成系统、科学的长效管理机制。因此,在公安科技不断深入发展,警务机制逐步朝现代化、信息化方向改革的形势下,走出误区,以全局的、发展的、理性的思维去构建公安科技应用的长效机制已是进一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的当务之急与必由之路。
思考之一:把握应用方向,密切结合实际
要使公安科技充分发挥作用,就应该把握科技应用的方向,坚持科技应用与公安业务工作的密切结合并根据实际情况选好最佳投入点。
一要维系业务需求,服务现实斗争。要以公安业务工作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从业务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从现实斗争的实际需要出发去把握科技应用的方向。要把服务现实斗争的实际效果作为判断应用效益的唯一标准。当前,我市公安科技应用与业务需求之间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基层单位特别是派出所的业务工作流程与应用系统信息流程相分离,信息化发展进程与基层综合信息应用水平的提高速度相背离。派出所作为公安基础信息的源头承担了大量基础业务数据的采集、录入工作,是公安信息化的前哨。然而,由于现有的应用系统大多是按业务线条需求开发的,信息流程与派出所业务工作流程相分离,派出所作为基础信息的提供者却不能成为信息化的受益者。因此探索建立与派出所基础工作紧密结合、融信息流与基层业务工作流于一体的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将实有人口管理、治安管理、行业管理、案件管理、安全防范、档案管理、内务管理和业务统计等主要工作领域的信息应用以综合应用的方式实现一体化,既满足派出所自身需求也同时满足上级公安机关和其他业务部门各类应用系统需求,是我市公安科技应用工作服务现实斗争的一大课题。
二要坚持量入为出,盘活现有存量。如何选择应用系统建设的方式、规模,只能在实际需求的导引下根据现有的设备状况、资金情况去抉择。在投入上一方面要量入为出,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有限的资金,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另一方面要盘活现有的科技存量,使已有的投入不断产生新的效益。那种在规模上欲包罗万象而盲目“做大”,投资上欲毕其功于一役而竭泽而渔的做法是万万不可取的。
思考之二:系统、有序发展, 注重宏观调控
构建科技应用长效机制就是要用全局的观念、发展的思维,合理、有效、系统、全面地对公安科技服务于公安业务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在构建公安科技应用体系过程中,我们在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的同时,还应以系统论的观点去研究应用系统建设、发展的内在与外在因素及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
一要坚持规划在先,防止盲目发展。随着科技应用项目的日益增多、范围的不断扩大、投资的逐步增加,过去那种只注重眼前利益,只考虑局部需求的建设模式必须彻底改变。要在应用项目的建设中充分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前期投入与后期建设之间如何衔接?新建系统与老设施之间如何配套?这些问题都必须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考虑和周密长远的规划。在这方面,我们的一些应用项目就是一个很好的反面例子。公安信息化发展之初,各业务条线纷纷开发各自的应用系统,由于缺乏长远的规划,同一业务警种内不同业务系统之间互不兼容,不同业务警种间的应用系统就更是南辕北辙了。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导致了目前各地都在花大力气搞系统整合。
二要有全局观念,发挥整体功能。信息化把局部的功能充分聚合成了整体的效应,公安科技应用也是如此。我们的一些同志往往从本位主义的观点出发,在科技应用中,把本应共享的数据人为地屏蔽起来。殊不知,此乃划地为牢、自陷囹圄之举。试想,如果每个单位、每个部门都如此,信息化的资源从何而来?科技应用怎么产生效益?要发挥科技应用的最大效能,就必须有整体的思维、全局的观念。
思考之三:不断转变观念,改革管理体制
构建公安科技应用长效机制,除了不断探索应用系统的建设发展规律以外,从科技应用的实际出发,转变观念,打破旧体制的束缚,建立与是健全适应科技发展、鼓励公安科技应用的新机制已是刻不容缓。
一要改革管理模式,建立新型机制。信息化促使打击、防范、控制工作的全过程发生了变革,传统的单兵作战模式被多警种协作、大范围配合的集成化运作方式所取代。这种协作与配合的基础就是各类警务信息的提供与传递。因此,公安管理模式要围绕信息化这一主题进行改革,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起各单位和每个民警收集、提供、利用信息的积极性。例如,在局部考核指标中应把原始信息的提供者与工作中利用信息有所突破者统一列为奖励目标而不是仅以公安信息的最终使用者作为考核对象。诸如此类的新机制必须尽快建立。
二是强化人才意识,确保发展后劲。现代科技的成功应用是建立在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作用的基础上的。构建公安科技应用长效机制就应强化人才意识,把引进、培养、稳定公安专业人才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切实抓好。要采取各种方式引进专业人才,同时也应为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创造良好的持续提高素质的再教育环境,并以各种方式鼓励他们的创造发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稳定这支来之不易的队伍。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安事业可持续发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