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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强交警路面执勤执法科学体制机制的认识

    时间:2009年11月14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省**县交警大队组织力量采取措施,充分发挥全体民警、协警的智慧,调研讨论,问计于民;集体讨论,自我剖析,对症下药,终于总结出了路面执勤执法工作中应采取的比较科学的运作机制。

        一、创新完善大队领导路面执勤执法工作的议事日程制度。

        路面执勤执法工作,是我们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机动车及其驾驶人管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对策的基础,是我们实现“降事故、保平安、保畅通”总体目标的重中之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认真贯彻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市交警支队《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和标准》,《2009年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创建一周一安排一检查一评比,一月一评比一总结一通报,切实把路面执勤执法工作纳入大队领导的议事日程。二是把路面执勤执法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重视中队警力配置,装备配备,教育培训,尽快打造出一支精通业务,作风过硬,装备齐全的高素质的路面执勤执法队伍,夯实路面执勤执法工作的基础。

        二、创新创建路面执勤执法工作的长效制。

        合面执勤执法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体制,是我们加强路面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办案质量的措施和保障。因此,创新创建路面执勤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体制非常重要。

        一要创建适应路面执勤执法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以前,我们大队秩序股做为支队秩序科的对口单位,仅仅行使机关办公的职责任务。基层中队做为大队执勤执法实体,独立开展执勤执法工作。大队秩序股与基层中队脱节,基层中队之间脱节,造成大队秩序股职能单一,办公困难重重;各基层中队孤军奋战,执勤执法不能形成合力,不能造就严管重罚态势,执法效果欠佳。问题的根源主要是缺乏协调、监督、检查、考核体制机制。

        第一,创建完善大队秩序股对大队负责、协调、监督、检查、考核执勤执法工作的体制。克服大队秩序股办公困难,解决大队秩序股与基层中队、各基层中队脱节的突出问题,创建完善大队秩序股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基层中队工作是我们的首选。也是提升大队秩序股当好大队参谋和助手能力的重要途径。

        第二,创建完善基层中队对大队负责,接受大队秩序股协调、监督、检查、考核体制。在大队领导下,创建完善基层中队服从秩序股协调、监督、检查、考核体制,基层中队定期定向大队秩序股报告工作,报送数据,大队秩序股定期分析,评估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工作体制。是我们科学制订勤务计划,着力落实勤务计划,整合执勤执法资源,凝聚力量,集中优势警力,迅速打造执勤执法严管重罚高压态势的重要措施。也是我们解决基层中队执勤执法不规范,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办案质量不高的体制保障。

        二要创新完善路面执勤执法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违法行为不处理不放回所扣留的车辆,不退还所扣留的驾驶证,是我们全队路面执勤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既增加了群众与我们摩擦的概率,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又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量,严重浪费了警力;又把群众引向托关系走后门的邪路,加大了警民矛盾,严重影响了大队,中队及其交通警察的公信力。这些做法恰恰是我们路面执勤执法不注重证据和程序,以及缺乏路面执勤执法科学发展的机制应付出的沉重代价。因此,大队需要在执勤执法运行机制方面,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秩序规定》。在如下几方面创新完善机制:

        第一,创新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审批机制。创新完善审批机制,可以预防在路面执勤执法工作中缺乏证据,滥罚款、乱罚款;以罚款代替驾驶证暂扣、吊销,以罚款代替行政拘留,处罚不到位,处罚超上限;严重违法行为减轻处罚,轻违法行为加重处罚;适用法律条文不准,违反程序的违法处罚现象滋生。

        第二,创新完善违法处理室的工作机制。大队路面执勤执法不规范,办案质量不高,重要原因是没有把违法处理室的作用发挥出来。因此,我们一定要创新完善违法处理室的工作机制,规范执勤执法,规范执法案卷装订,提高办案质量。

        第三,创新完善罚款分离机制。实践证明,罚缴分离制度,对于我们路面执勤执法减轻工作压力,减少群众摩擦,提高路面民警证据和程序意识,改进执勤执法方式具有相当大的作用,我们一定要创新完善和充分利用这个机制,加强规范执法化建设。

        第四,充分发挥违法录入系统的作用。违法录入系统是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科技强警、向科技要素质、要警力、要效益的法宝。《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在执法程序上明确了违法录入系统的作用,既然法规有明文规定,那么我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只要我们提取到违法行为的充分证据,在规定期限内录入违法处理系统,违法处理系统就会自动锁定当事人的机动车及其驾驶证车管业务,而且只有当事人到指定地点处理了违法行为,系统才会解锁。因此,我们在路面执勤执法工作中,一定充分发挥违法处理系统的作用,提高执法效益。

        当前,全*公安系统正在狠抓信息化,执法规范化,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显然,创新创建路面执勤执法适应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对于全队开展“三项建设”必然起到体制机制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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