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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如何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新机制和创建交通安全新模式

    时间:2009年11月26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有其重要意义。笔者结合当前预防交通事故新机制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实际,提出通过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新机制和创建交通安全宣传新模式,以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主体的单一性不适应对象的多样性和形式的单调性造成内容的非针对性的问题,以提高交通参与人的现代交通意识和交通道德水平。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物流量高速增长,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以“轿车进入家庭”为主要标志的现代交通格局已初步形成。但由于我国道路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与广大交通参与人素质普遍较低的现状不相适应,造成交通事故频发,伤亡人数剧增,经济损失惨重,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当前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课题。因此,要持续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必须采取治本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新体系,创建交通安全宣传新模式,全面提高广大交通参与人的现代交通意识和交通道德水平。本文拟就此作一探讨。

        一、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涵义及重要性

        (一)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涵义

        “宣传”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释义为:对群众说明讲解,使群众相信并跟着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则是以保障交通安全为目的,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为主要内容,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对交通参与人的意识发生作用,促使其提高自身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文明意识,从而有效地遏制交通事故发生的活动。

        通过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概念,可以发现其具有以下内涵特征:一是宣传内容的特殊性和目的的唯一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是通过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而最终达到保障交通安全的目的;二是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和途径的复杂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是一项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和复杂途径进行的社会化系统工程;三是宣传对象的针对性和层面的广泛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对象就是广大交通参与人和单位,包括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四是宣传结果的权益性。通过宣传,广大交通参与人不断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文明意识,对于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重要性

        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三大支柱:基础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其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是交通管理工作发展的先导和根本保障,也是提高全民现代交通意识和交通道德水平的重要手段,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有其重要的意义。

        第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崇高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宗旨,旨在使广大交通参与人树立“安全出效益”、“文明参与交通”的思想,以弥补道路交通硬件建设的不足,保证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第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是提高全民现代交通意识的基础性工作,目的是使广大交通参与人不断提高自身的交通法制观念,使其在思想上真正树立“依法管理交通”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理念,以推动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主体的单一性不适应宣传对象的多样性

        第一,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虽然预防交通事故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不断落实,并积极建立了预防交通事故新机制——四长责任制,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基本上还是由交警一方在进行,未能真正发动国家相关部门和社会相关组织积极参与,势必造成了宣传教育的不全面性,并易诱发形式主义的出现;

        第二,交通参与人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其中,个体交通参与人又分为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他们的文化等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并且存在年龄、职业等特征条件的差异性,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存有不同的认识。虽然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着,但由于宣传人力和物力相对不足,造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入农村、单位、学校、社区和家庭的实际比例相对不高。

        (二)宣传形式的单调性造成宣传内容的非针对性

        第一,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应针对不同的交通参与群体,通过不同的形式和途径进行。其中包括文字、图画等平面资料,电视、广播、网络等视听资料,以及文艺表演等宣传形式,可以通过交通警察日常宣传和集中教育的途径进行宣传,也可以通过有交通安全宣传义务的部门和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但长期以来,各相关部门、单位各自为政,加之处于宣传主要地位的交通警察普遍缺乏专业的宣传知识、设备和充足的宣传经费,造成交通安全宣传形式单调,缺乏多样性;

        第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基本上涉及到每个交通参与人,符合宣传广泛性的要求,但宣传形式始终停留在一搞宣传就挂横幅、贴标语、发传单、展展板、播录音、放光盘的固定模式,不能根据农村、单位、学校、社区、家庭交通参与人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造成宣传公式化和教育填鸭式,缺乏针对性。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措施

        (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新体系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必须不断发挥预防交通事故新机制的作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新体系,使之成为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

        第一,以各级党委、政府为龙头,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从上至下、纵横交错、覆盖全*的宣传体系,构建多方位、多角度、多层面的宣传网络。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要提高认识,高瞻远瞩,增强预防交通事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意义的认识,制定长远的系统规划,在人力、物力和资金、政策上给予倾斜,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第二,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主体,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组织、策划和指导、协调、监督工作。首先,国家要赋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宣传工作的实权,使其能直接深入社会组织、策划宣传活动,并有权指导、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其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负责组建专门宣传机构,管理专项宣传经费,培养专业宣传骨干,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不同时期、不同环境、可实施性强、收益明显的宣传计划,并切实组织实施;

        第三,以学校教育为基础,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幼儿园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真正做到“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首先,国家教育部门应将交通安全常识列入学前教育的教学计划,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列入中小学教育的理论教学计划,并将交通参与技能(例如:如何正确通行、如何正确乘车、如何正确骑自行车等)作为一门实践性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分别作为必修课程引起所有师生的重视;其次,教育部门要协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针对各学校实际交通情况,建立交通安全责任制和交通安全巡视制度,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四,以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为依托,通过长效宣传机制加强交通参与人的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后的再教育,以强化其现代交通意识,使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真正进入千家万户。首先,居委会和村委会作为国家最基层的行政组织,要建立宣传基础阵地,落实“四长责任制”,由一把手亲自抓交通安全宣传;其次,居委会和村委会要由专人负责建立交通管理对象基础性台帐,制定长期宣传和定期走访制度,能真正深入有车辆、驾驶人和存有交通安全隐患的家庭进行针对性宣传教育; 第五,以相关单位、部门和组织为后盾,积极调动交通、安监、文化、教育、农业、宣传等单位和部门以及工、青、团、妇等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积极性,以点拉线,以线带面,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首先,相关单位、部门和组织要认真学习和领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内容和“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充分认识到自身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必要性和必须性;其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喉舌作用,建立适合不同群体爱好的宣传阵地,同时通过广电、平面和网络等媒介,做好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实施情况的舆论监督,褒扬先进,鞭策后进,达到“先进带后进、后进追先进”的宣传效果。

        (二)创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新模式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自2004年10月开展以来,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取得了显著的宣传效果,对预防和控制交通事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不断地改革和创新是民族进步和国家发展的灵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要在“五进”活动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因人施教、因地制宜,创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新模式。

        第一,创建宣传形式新模式。首先,改形式化宣传为人性化教育。日常的宣传形式普遍存有一致性和说教性,容易使交通参与人产生逆反心理。因此,要通过组织策划一些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突出“以人为本”理念的宣传方式,采取贴近生活、情理相融的宣传方法,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现代交通意识真正深入民心;其次,改阶段性宣传为长效性宣传。目前开展的“五进”活动面广范围大,但大量的宣传工作在短期内是无法真正深入每个农村、单位、学校、社区和家庭的。因此,要建立长效的宣传机制,由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辖区内全面、长期的宣传工作,尤其是搞好“进学校”的宣传活动,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升一个战略高度,从小做起,从自我做起;

        第二,创建宣传角度新模式。首先,在完善对外宣传的基础上加强对内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是一门涉及知识面较广的工作,其理论经验的不断总结和创新是有必要的。因此,在搞好对交通参与人宣传的同时,要不断加强宣传主体内部之间理论的学习和经验的交流,创建内部宣传的平台;其次,在完善法制宣传的基础上加强道德和技能教育。长期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主要以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为主要内容,但恰恰忽视了对交通参与人参与交通的道德和技能的教育。因此,要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和媒体反面曝光等形式,不断加强对交通参与人如何文明、科学行车、行走和乘车的教育,努力提高其交通参与的文明意识;

        第三,创建宣传层面新模式。首先,不断加强对重点交通参与人的宣传。交通参与重点人口一般界定为专门从事运输的机动车驾驶人,但结合近几年的实际情况,农用车驾驶人、进城务工人员、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等交通参与人的综合素质相对较差,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的认知程度相对较低,成为存有交通安全隐患的重点人口。因此,要以创建“平安县区”和“交通安全文明村”工作为载体,不断加强对此类交通参与重点人口的宣传教育;其次,不断加强对重点交通参与单位的宣传。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辆的剧增,“特权车辆”的数量也在不断上升,由于此类车辆驾驶人普遍存有特权思想,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因此,要以“五进”活动为契机,在加强对运输企业单位宣传的同时,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深入军营、党政机关、急救中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安全等使用“特权车辆”的重点单位。

        总之,我们要以建立预防交通事故新机制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契机,把交通安全宣传当成一项全*性的长期的系统工程来抓,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以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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