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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时间:2009年12月08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公安机关转变职能和内涵外延的重要表现,是新形势下促进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沟通互动,密切警民关系,树立警察队伍良好形象的有效载体。正确把握警察公共关系的科学内涵,消除构建警察公共关系中的不利因素,有利于融洽警民关系,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就能最大化,所以说,创造性地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学会如何在执法活动中积极运用警察公共关系的原理、方法处理问题,解决问题,营造和谐的警民关系,已经变得刻不容缓。笔者就如何在新时期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塑造新型警民关系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全面的工作,是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交流、信息共享的重要载体,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1、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公安机关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任务,就需要创造一个融洽的内部和外部关系,得到社会公众的有力支持。通过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就会让社会公众增强对公安工作的认知,愿意投入到与公安机关的密切合作上来,为我们提供更多的治安信息和线索,以此来增强公安机关打击的准确性,提高我们的作战水平,更好的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机关的协调互动,更有利于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公安机关的宗旨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一宗旨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始终。通过开展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使我们的警察队伍更广泛、更密切的接触群众,扎根到群众中去,更好的去服务群众,更能体现警察的人民本色。

        3、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公安队伍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展示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就会更好的激发民警的荣誉感和凝聚力,同时,在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中,公安机关可以从社会公众那里积极吸收有利于队伍发展的好的意见和建议,保持队伍发展的可持续性。

        4、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创新工作模式、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需要公安机关具备“公关意识”,做到主动出击,改变“坐、等”思想,创新思路,尽快转变和创新警务模式,促进整个公安工作上档升级,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警察公共关系的主要内涵和职能

        警察公共关系内涵:警察公共关系是公安机关和民警运用信息传播和情感沟通等手段,促进公安机关内外和谐,塑造公安机关和民警良好形象,增进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更好地履行政治和社会责任的一种管理活动。如何在新时期科学地、创造性地运用警察公共关系的职能尤为重要,其主要职能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舆情研判职能。包括对内对外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对内部信息工作当中,一方面要全面掌握本公安机关单位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另一方面要准确收集当前公安机关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并对此加以整理、分析。对外信息工作重点放在对社情民意的收集掌握上,尽可能做到细致全面。针对社情民意组织召开警民恳谈会、民警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内部单位职工干部定期交流会晤会、协调与群众在观念、事件上的不同想法和做法等。

        2、 沟通协调职能。首先,要加强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储备,要对公安机关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公众矛盾防患于未然;其次,在矛盾甚至摩擦现实发生后,要积极通过各种渠道来与公众取得沟通和谅解,从而妥善解决矛盾。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达到增加了解,增进感情的目的。如可以开通公安局长电话热线,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定时接受公众咨询、监督、建议等;开展“警营一日”;还可以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和网络上不断刊播有利于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稿件,占领舆论制高点。

        3、决策咨询职能。通过信息采集、处理和反馈对公共关系主体和客体的行为态度作出监视和预测,及时掌握最新信息,为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公共信息,接受上级部门的询问,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指导公安机关适时调整工作措施,确保公安机关的管理职能与公众要求的最大限度统一。

        4、危机处理职能。处理警察与公众之间的矛盾和突发事件。公安工作中因为保密和传统意识等多方面的因素,很多时候公安工作是在一种自我封闭的状态下运行的,透明度不高,与公众的互动更是少之又少,警察公共关系建立恰好可以填补这一空白。

        5、凝聚警心职能。警察公共关系以信息交流为手段,通过各种方法来沟通广大民警的心理情感,有效地把握民警动态思想脉搏,协调公安机关内部成员的关系,它和思想政治工作相辅相成,使公安机关内部上下一心、团结一致,为公安机关正常运行扫除内部障碍。

        6、公众服务职能。 为公众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就是要求每位警察要真诚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目前,警察组织要做到热情服务,就是要在警务工作中注意这么几点:第一,要认真履行警察的职责,忠实完成法律赋予的各项任务;第二,要立足岗位不断改革和完善各项服务措施、文明执法,开展多方面、高质量的便民、利民活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第三,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以良好的举止、文明的语言,正确的方式方法,让人民群众有亲切感、信任感、安全感。

        7、 形象塑造职能。公安机关的形象是指公安机关中的广大民警在执法、办案和为人民服务的社会实践中显示的行为特征和精神面貌,包括内在气质和外观形象两个方面。 警察公共关系是公安机关内求团结、外求发展的一门艺术,它通过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创造性的工作,树立起良好形象,不断密切警民关系,达到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变警力有限为民力无限,有力地促进公安工作。

        三、影响警察公共关系构建的不利因素和存在的误区

        目前,要构建和谐警察公共关系,充分发挥其强大的社会功能,我们仍面临着诸多不利因素:

        一是公关意识淡薄,不愿公关。公安机关长期以来形成的认为打击破案是主业,是硬指标,也是上级衡量基层公安机关工作好坏的主要标准,从上到下要求全心投入抓紧抓好,而对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对协调公安机关与社会大众的关系不够重视,忽视了警民公共关系的建设。许多民警在日常工作中缺乏形象意识,对现代传媒的重大作用了解不够,因而很少将自已的日常执法等公务行为与公关行为有机地结合起来。有的民警缺乏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观念,不愿踏踏实实为群众为社会奉献,不愿通过自已的工作为群众带来满意和方便,不愿用自已的热情服务去赢得群众的好感和信赖。有的民警在与群众打交道时习惯于扮演“管理者”角色,态度冷、硬、横,有高人一等的感觉,少数甚至把对待犯罪分子的态度用到群众身上,其行为举止使群众容易产生抗拒心理,更不用说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情感上造成了“历史痼疾”。

        二是业务技巧贫泛,不会公关。警察公共关系学是一门新的学科,要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具备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但基层公安机关缺乏有效的宣传和相应能力的培养,缺乏对警察公共关系特点、规律的应有的研究,缺乏对广大民警公关知识的普及和教育,一句话,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还没有准备好。

        三是专业人才短缺,不能公关。现代公共关系的发展已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系统性、规范性。都需要一个专门的机构和一支高素质的公关队伍去承担。而我国除了个别大中城市成立了专门警察公共关系的部门外,绝大部分公安机关没有设置专门的公关机构,公关工作分散在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法制信访等不同部门,缺乏对公关工作的系统的经营,没有培养专业的公关人才,即使开展一些公关工作,也难以取得应有的成效。

        四是警察形象下降,危机公关。主要原因包括:首先是来自公安机关内部的原因。少数单位窗口形象不佳、服务意识不浓、工作作风不实和个别民警学习抓得不紧、综合素质不高、群众观念不强,致使解决问题的意识薄弱,水平不够,能力有限。加之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落后的管理方式使日常执法工作不尽如人意。其次是来自群众方面的因素。警务职能的泛化,有因难找警察的口号提出,群众对公安机关期望越高,失望越大。相当一部分群众希望民警是万能的,既是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又是排忧解难、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士。然而,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进而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第三是来自社会其他方面的原因。包括行政干预,滥用警力。一是由于公安机关执法权限较大,一些地方党政部门往往将公安机关当成万能钥匙,其他部门一遇上难办的事就让警察去管,无形中扩大了公安机关的对立面,从而损害警察形象;二是非警务活动过多,损害警民关系,影响民警的执法形象,一旦出了问题,就临时抱佛脚,不能未雨绸缪。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变化,面对警察公共关系的新课题,我们在思想和行动上还存在着诸多的误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误区之一:将警察公共关系简单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队伍内部思想政治工作。他们认为,公安机关内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有着优良的传统和丰富的经验,讲公共关系就是指队伍管理,管好队伍便是做好公共关系工作。完全忽略了警察公共关系的对外功能;

        误区之二:将警察公共关系简单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宣传工作。警察公共关系是指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互动关系。而新闻宣传则更多地体现出单向流动。从信息传播的主体地位上看,对外新闻宣传中,公安机关起主导作用,居于主导地位,工作中更加注重有益信息的传播,或因忽视或害怕公众的巨大力量,而有意回避或者掩藏不利的信息传播,工作上采取"遮、盖、捂、堵"的办法,势必产生负面效应。而警察公共关系中,则是公众起主导作用,居于主导地位,工作更加注重信息的及时反馈与应对,讲究实事求是,不回避矛盾。因此,警察公共关系比新闻宣传更科学。

        误区之三:将警察公共关系活动的载体等同于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对于普及群众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固然重要,但是一味地强化某种单一的方式,而不创造性地丰富“阳光警务”的实质内容,就会犯简单化和以偏概全的错误。

        误区之四:把警察公共关系等同于人际关系或者拉关系。其实,两者之间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实践中,却往往因各种因素而走样。因此经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公共关系变成了私人关系。没有个人私下的感情投资,就办不成公家的事情。二是集体的事情变成了个人的事情。公共关系原本是组织形象的问题,是大家的齐心协力办的事情,却最终成为某个领导或某个部门的事情。三是制度的问题变成了可有可无的问题。原本警察公共关系是一门科学,是需要长期坚持,有专门人员负责并研究实施的工作,却在人际关系理论的指导下,变成了"想起来就干、想干就干,不想干就算"的局面,没有硬指标,没有科学的考核。

        面对上述不利因素和认识误区,如何充分运用公共关系理论,广泛借鉴政府公共关系、企业公共关系以及西方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经验和成果,推动中国特色警察公共关系健康发展,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面临的一项崭新课题。

        四、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新时期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不仅仅是融入群众中,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在公安执法、公安管理,乃至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多地关注民生、解决民生,体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同时,要更加注重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弘扬社会正气,宣传警界精英,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1、牢固树立警察公共关系理念和意识,切实营造警民“亲情”关系

        公安机关是多种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的焦点,我们所从事的工作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安危,牵涉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利益,我们经常要被抛到时代的风口浪尖上,既然我们与人民群众如此密切的联系在一起,我们就必须要学会在这个过程中开展警察公共关系,通过一切努力与群众沟通,不仅要宣示法律的尊严,展示人民警察为人民,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也要将警察的酸甜苦辣,流血牺牲告知群众,更要将警察不畏艰险,坚忍不拔,顽强不屈,坚持正义,誓死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精神告知群众,让人民警察为人民的信念获得群众的认同!

        在公安机关正常屣行职能的过程中,民警应当牢固树立警察公共关系“六种意识”,在执法活动中熟练运用警察公共关系。

        一是树立群众意识。即重视群众的利益,将群众的意愿作为我们工作的根据,将满足群众的要求作为公安工作的追求目标。

        二是树立团队意识。每一位民警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和自身的声誉和形象,自觉维护警队的整体形象,并将其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

        三是树立宣传意识。民警在工作中要有强烈的传播欲望,自觉的利用一切宣传的机会去影响我们周围的人,引导和争取群众,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和好感。

        四是树立协调意识。善于调节、平衡和统一各种不同的关系、不同的利益,懂得“兼顾”、“统筹”、“缓冲”和必要的“调和”、“折衷”,努力在各种不同的矛盾中求和谐、求平衡。

        五是树立互惠意识。人民警察与人民群众之间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民警与群众之间的交往从公共关系的角度上讲是一种合作关系。即将平等互利作为处理各种关系的行为准则,将自身的发展和群众的要求联系起来,通过双方协作来达到追求和谐的目的。

        六是树立服务意识。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对公众、对社会的一种奉献精神,是通过民警的努力给群众带来方便,用服务去赢得群众的好感和信誉。

        2、有效掌握警察“公关”方法和原则,切实打造警民“鱼水”关系

        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学会自觉而熟练地运用警察公共关系的原理和方法处理警务,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民警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才能大大减少,警民之间的关系才能变得越来越融洽,公安机关、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才能牢固地树立在人民群众的心中。

        一是积极主动原则。警察作为公安机关公共关系的主体,理所当然需要有积极主动的态度,这也是一般公共关系的基本原则。

        二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原则。在树立公安机关公众形象的过程中,实事求是,不能夸张,低调行事,也需要根据社会环境变化不断加强自身素质提高,与日俱进。

        三是公共关系与执法、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执法与服务是公安机关基本工作职能,警察公共关系的开展要围绕执法与服务进行,两者相辅相成。

        3、切实把握警察公共关系难点和技巧,切实构建警民“互助”关系

        由于公安工作事关民众的切身利益,公众愈来愈强调对警务工作的知情权,加上新闻媒体的迅速发展,竞争激烈,警务工作注定要成为媒体竞争的焦点。一旦发生公众关注的治安事件,如果警方应对媒体的意识不够,缺乏将媒体为我所用的能力和勇气,保持沉默,各种猜测、炒作、小道消息就会跳出来占领市场,扰乱人们的思想,给社会稳定带来影响。在新闻媒介迅猛发展的时期,要让我们的警务活动在阳光下运行,使民警学会在舆论监督中工作,在群众的支持下履行职能。

        一是掌控舆情信息,创造有利于公安工作的舆论。公安机关要有效引导舆论,掌控舆情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同时还需主动出击,创造有利于公安工作的新闻舆论,最直接的办法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通报制度,从维护大局出发,坚持正确引导、趋利避害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地发布权威信息,创造有利舆论。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以正常渠道主动及时准确地向媒体提供信息,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坚持正面宣传,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公安宣传工作都必须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努力塑造和维护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不断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当前,加强正面宣传,既要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成果,又要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心系百姓、执法为民,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建设的典型事例,进一步展现公安机关为解决民生问题所做的努力。既要大力宣传英勇无畏,不怕牺牲,除暴安良的先进典型,又要大力宣传立足本职,甘于奉献,一心为民的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讲究宣传艺术,增强舆论宣传的真实性、吸引力和感染力。近几年来,我局先后成功推出曹少灿、何华平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蠃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极大提升了公安民警的形象,激发了广大民警的荣誉感和争先创优精神。

        三是主动引导舆论,及时化解警察形象危机。在处理警察公共关系危机过程中,新闻媒体是一把“双刃剑”,它不仅能制造舆论,还能引导舆论,因此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掌握舆论的主导权,就成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重要一环。

        当前造成警察形象危机的事件主要有: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失误事件;个别民警自身素质能力低下造成过错事件;记者凭一面之词、道听途说、夸大事实“制造”的负面报道。当警察形象危机时,公安机关通过与媒体的合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危机信息传播,化解或减少危机造成的损害,维护警察组织形象。

        警察形象危机可分为酝酿、爆发、持续三个阶段。危机酝酿阶段,是化解危机的最佳时机。公安机关应及时答复来自媒体的各种质询,有针对性地向媒体做好说明解释,并主动提供改错、查处、整肃等正面信息,促使媒体放弃进行炒作性报道的打算。危机爆发阶段,媒体报道强度突然升级,公安机关必须在第一时间启动危机公关机制,在分析舆情基础上迅速向媒体发布代表公安机关的“官方”声音。澄清事实,应表示认真调查、决不护短的态度。危机持续阶段,公安机关要继续向媒体通报查处、善后情况以及为“亡羊补牢”而采取的整肃措施,争取社会公众的进一步谅解;还可以组织策划一些具有正面轰动效应的新闻宣传事件,转移媒体和公众的注意力,尽早结束危机持续阶段,并使公安机关的声誉和公信力得到修复。

        4、强力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立和运行,切实塑造警民“和谐”关系

        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活动,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由公安工作特殊性决定的。警察公共关系战略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决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但要加大力度,逐步有条件地在公安机关设立警察公共关系科(室),整合公关资源,培养和建立专业公关队伍。同时,公安机关全体民警都要树立公关理念,立足岗位苦练基本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一是苦练政治业务基本功,做好警队公关工作是前提。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首先要提高警察队伍素质。密切警民关系的实现过程中人是最关键的因素,要努力提高民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要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争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努力做到“三懂四会”,即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通过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执法为民思想教育和警示教育等活动外,还要注重引入公安机关历史传统教育和对党和人民的“感恩”教育,潜移默化,润物无声,提升民警执法为民思想,在公平正义的执法中始终蕴含人性的温情,在艰苦条件下始终保持工作的激情;要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推动警务前移、警力下沉,让更多的民警走进社区、农村,融入群众,扎根基层。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把对警务工作的评判权真正交给群众,不断提高基层民警做基础工作、为群众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要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让群众感到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岗位培训、案例点评、法律知识竞赛、执法技能培训等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教育培训活动,苦练执法基本功,提高公安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队伍;通过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程序规定、实行网上办案等,提升民警执法行为的规范,从制度上预防民警执法问题的发生。加强和改进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爱护民警,凝聚警心,推进和谐警营建设。

        二是苦练应对媒体基本功,做好媒体公关工作是基础。

        公安机关历来看重自己的社会形象。形象就是公众信任度和支持度,形象就是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形象是公安工作赖以推进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公安机关对媒体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主动做好公关工作。要认真研究对媒体公关的方略,不断提高对媒体公关的艺术,以达到与媒体和谐相处,互惠互赢的最佳效果。一要认清形势,强化危机意识。当今社会,警察公共关系已成为警务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察公共关系中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协调好与大众传媒的关系。媒体在警察与外部公众之间起着中介的作用,是警察与外界沟通联系的桥梁,是警察公共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怎样处理好媒体与警察的关系,成为警察公共关系所研究的重要课题。正确处理警察与媒体关系的做法是要接受媒体,利用媒体,善待媒体。免费的公共空间,有助于信息沟通,有助于控制和解决问题。同时,区别媒体需要的信息和客观信息,建立自己的信息平台,准备被媒体使用的信息,帮助他们报道得更加准确。二要正确评估,重塑公众形象。公安机关要清醒地评估公众印象,加强队伍建设,整饬警纪,注重公安机关整体形象,坚决惩办腐败分子,提高社会认可度,转移社会聚焦,为与媒体良性互动创造必备的前提条件。三要实事求是,准确社会定位。既不能脱离实际,提出过高过滥的社会承诺或过度渲染社会作用,失信于媒体;也不能追求特权,对自身要求过低,失义于媒体。应在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选定正确的位置,找准融入和谐公共关系的切入口,为双方确定平等关系打牢基础。四要建立警察与媒体联谊制度。通过警察与媒体联谊做到多沟通、多联络,增进了解,增进感情,赢得支持,尽量减少负面报道。

        三是苦练群众工作基本功,做好百姓公关是关键

        一要提高执法为民意识。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的同时,更重视在公安工作中积极运用警察公共关系原理,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群众看的见、摸得着的事情做起。在深入开展群众工作中,以 “六个一”活动为载体,做好群众工作。即多一次走访、多侦破一起案件、多消除一个隐患、多为群众办一件事、多交一个朋友、多解决一宗矛盾。

        二要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服务群众要贴近百姓需求,进一步完善户政办理中心的设施和功能,在硬件建设凸显人性化的基础上,对暂住人口实行亲情化服务,设立暂住人口服务点,开辟招商引资企业证件办理快速通道,建立和完善警企区建联系制度,变治安管理为上门服务,自觉做到你投资我服务,你有难我帮助,你发展我保护。

        三要提升群众安全感。公安机关要以“公布治安信息,普及防范知识”为切入点,精心策划一系列的公关活动。我局今年编印了5万份《安全防范手册》、扫黄禁毒禁赌和社区警务工作卡片,免费发放到社区群众手中;还精心策划了防盗防抢防骗十二招等“民警支招”、“警方提示”、“警情通报”等专题片在郴州电视台天天播报栏目连续报播,受到市民和领导的一致好评。

        通过不断满足公众对社会治安的知情权、对自身权益的知情权,行使对公安工作的监管权,赢得了公众对人民警察的信任、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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