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交通管理信访案件的成因及对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件大事。公安交警部门信访工作是一个地方交通安全管理状况和公安执法形象的“晴雨表”,是社会稳定的局面,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积极妥善地处理好涉法上访案件,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我们广大交警乃至整个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甚至直接关系到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因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基层民警要牢固树立大信访意识,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平息在萌芽状态,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近年来,基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涉法上访案件持续攀升,尽管上访案件的性质不同,但是,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安机关形象的又一重要因素。
一、基层公安交通管理涉法上访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增多,客观上造成了基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涉法上访案件的上升。同时,基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履行自身职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也成为群众上访投诉的热点。 (二)群众对基层公安交通管理事故部门、车管部门民警办案、办事推诿拖拉提出质疑、催办。对交警违法违纪、公路“三乱”提出申诉控告。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满而上访,认为对逃逸事故查破不力而上访等方面原因。 (三)上访群众对原已处理结束的信访案件因受到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重新上访。有的甚至以上访为手段,一个目标达到后,又提出新的不切合实际的要求。 (四)从基层的实践看,多数上访人都是多年来四处申诉的,他们出于各种目的,就是不同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说服教育和摆事实、讲道理充耳不闻,一味坚持无理甚至不合法的要求。 二、当前基层公安交通管理涉法上访案件的主要成因 (一)人的心理活动,往往是由人的主观愿望和客观要求这两个基本因素决定的。群众上访行为的形成与发展,也是个体所处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与个体为维护自己权益相互作用的结果。随着社会的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多,群众的各种想法和要求主要通过上访渠道反映出来。 (二)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全民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增强,参与交通管理,关注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们的道路通行条件,道路及停车场的管理,交通标志设置等提一些看法和建议,这类的信访是献言献策,是我们政府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参谋,我们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 (三)队伍管理中的漏洞和部分民警服务态度差,不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是造成群众不满而信访的导火索 。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本身就是一对矛盾,为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我们的民警执法时对一些违法行为管理和处罚时,不注意方式方法或态度,难免会让一些人产生抵触情绪,让被管理和被处罚者去投诉,去信访,这些群众认为自己有一定的社会关系,有一定的优越感,于是他们小题大做,对民警的态度百般进行挑剔,让民警因工作方式、方法和服务态度的欠妥而受到追究。 (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个业务窗口,交通事故处理公正与否,妥当与否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当前,群众对于公安交管部门各项业务工作中反映较强烈的问题大多集中在事故处理方面。 (五)是民警业务素质欠缺,少数民警法律知识、理论和业务水平偏低,不懂调解艺术,不愿意向事故双方当事人过多的解释和调处工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使当事人不满,从而造成当事人信访和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采取措施扎实做好公安交警部门信访工作 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要重视新形势下公安交警部门信访工作,充分认清公安工作的历史使命,坚决按照上级的部署,把信访工作作为当前公安交警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把处理群众问题作为考验执政能力和执法水平,检验警民关系,体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根本要求,积极探索、解决涉法信访的长效机制,使公安交通管理信访工作不断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必须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各项合法权益。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说服教育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破解难题的能力,民主管理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执法总体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做好交警部门信访工作必须加强领导。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信访工作搞得好与坏,与领导的重视程序密切相关。信访工作要取得成效,一定要加强领导,建立领导重视信访工作的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和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听取信访案件汇报,分析信访工作形势,对形势的分析也要对人的分析,这样就能很好找出带倾向性的问题。 (三)做好交警部门信访工作重在抓落实。做好公安交警部门信访工作是贯彻执法为民,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群众到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投诉反映问题,既是对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信任也是对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鞭策,我们应十分珍惜这种信任和鞭策。信访工作是做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前提,是为了我们以后能够更好做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四)不断探索新方法,完善预防和处理信访案件。要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的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信访工作要以疏、帮为主,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决策制度,建立以人为本的决策制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转变观念,换位思考,做到尊重人权、依法办案,公开办事程序,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另外,衡量一个单位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与否,关键是对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领导走出办公室,应深入到基层、深入到一线,倾听群众呼声,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为群众解决实事。 (五)采取措施减少群众信访。提高办案质量,维护法律尊严。群众来信来访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与群众打交道的窗口岗位,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等要特别注意把握处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充分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一是热情接待群众,凸现服务理念。交通民警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要理性、客观地看待违法和事故,既要看到表面现象,也要分析背后的深层原因,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多为当事人想一想,尽量做到周全、细致。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便民利民条件,本着以人为本、从快从简的办案原则。二是多与群众沟通谅解,做到当事各方的思想工作深入细致,要积极主动地与当事人开诚布公、平心静气地平等沟通,讲明办案的程序、应注意的问题、应担负的责任和应当维护的权益,讲清交警在事故处理当中的职责和权限。将规章制度和落实责任挂起钩来,确保具体执行过程中更加规范、有序,经常开展自查自纠从而提高。三是提高自身素质,树好交警形象,对一些常用的政策、法律常识运用自如,在工作岗位或公众场合,言行举止,有理有节,给群众一个文明礼仪的良好形象,以利于提高群众对交通民警的信任度。 为了加快社会发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多策并举,扎实做好信访工作,筑牢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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