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当前假牌套牌现状与治理对策
伪造、变造、挪用机动车号牌,也俗称使用假牌、套牌,这些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几乎成了交通管理的一 大“顽症”,其影响及危害是不言而喻的。虽然各级公安交警部门采取了一些相应的对策和具体措施进行整治,但效果不太理想。本文就整治假牌、套牌车辆的具体问题,作了几点粗浅的探讨。
一、现状
使用假牌、套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到处可见,几乎遍及全*各地。近几年,公安交警部门在交通管理过程中,把整治假牌、套牌作为日常交通秩序维护管理和专项整治的重点,而且查处了数十起这类交通违法行为,仍是屡禁不止,呈蔓延趋势。据初步调查分析,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人涉及普通市民、个体工商户、机关干部、甚至基层领导干部,并渗透到政府要害部门。其具体违法行为可以概据为三个方面:一是一些不法分子伪造、制造假军牌、假武警牌、假民牌;二是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人购买使用这些号牌;三是几台车套用同一号牌,即“克隆”车。这些车辆的来源有诸多方面,如报废车、走私车、拼组装车、盗抢嫌疑车。
二、根源
为什么有这么多假牌、套牌车辆上路行驶?究其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这些不法分子以赢利为目的,以从事制造伪造机动车号牌为职业,致使大量的假军牌、假武警牌、假民牌流入社会,而公安机关对制造、伪造假牌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大;二是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人(车主或驾驶人)贪图便宜,使用假军牌、假武警牌逃避过桥过路费和相关规费,而相关费用偏高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三是一些走私车、报废车、拼组装车流入社会,这些车辆所有人为了达到能够上路行驶的目的,便使用假牌、套牌,而他们总认为这样比没有悬挂号牌方便些;四是一牌多用,即平常所说的“克隆”车,一些人以套牌盈利为职业,以车辆号牌、行驶证遗失为由,在车辆管理机构重新申领号牌和行驶证后,将同一型号的车辆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更改成与被套用号牌车辆一致;五是一些车辆报废后未按规定上缴号牌,将号牌套用在无合法来历的车上;六是执法难度和阻力大,当然主要是交警部门主观方面的原因,也不排除外在客观因素,即执法环境的影响。
三、危害
使用假牌、套牌,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影响交通安全。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使用电子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手段造成障碍,抄牌、测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处理不能到位;二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便于逃逸,给侦破工作带来影响;三是风险防范能力差,假牌、套牌车辆不能投保,一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无赔偿能力,伤者难得到及时救治,死者难得到应有的赔偿,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没有保障;四是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同时,也影响正常交通和城市环境,并造成*费流失。
四、对策
整治使用假牌、套牌车是交通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的一项中心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顽症”要用“猛药”治,真正做到标本兼治,就要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和打击力度,建立整治假牌、套牌车辆的有效机制,才能彻底杜绝假牌、套牌车辆上路行驶。
一是强化日常管理。交通民警在维护管理日常交通秩序的过程中,要提高管事率,增强工作责任心,发现有假牌、套牌嫌疑的,要认真查究,坚决按程序规定处置。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假牌、套牌车辆上路行驶突出的问题,集中警力、集中时间进行专项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形成严管态势。
三是倡导群众举报。要建立受理群众举报机制,倡导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人民群众举报使用假牌、套牌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提供的举报线索进行查处,并给提供线索者给予一定的奖励,调动举报者的积极性。
四是从源头上管起。在查处假牌、套牌车辆的过程中,要查清假牌的来源,对制造、伪造、变造号牌的违法行为,移交公安刑侦部门或治安部门立案侦查,加大对制造、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及更改为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堵塞管理漏洞。车辆管理机构在补发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过程中,要严格审查,严格把关,谨防冒领或重复申领号牌、行驶证,杜绝一牌两用;在机动车注销登记或报废时,一定要严格按规定收缴号牌,防止报废车号牌流入社会。
六是进行交叉执法。根据目前的执法环境和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活动,查处使用假牌、套牌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排除社会各方面对正常执法的干扰、堵塞交通管理漏洞的有效举措。既能促进严格执法,又能震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七是加强协调配合。使用假牌、套牌,尤其是伪造使用假军牌、假武警号码的问题相当突出。在进行专项整治过程中,应加强与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的配合,争取他们的大力支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八是坚持正本清源。在公安民警特别是交通民警队伍中,有少数民警存在特权思想,不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己使用假牌、套牌车辆这一问题依然存在,无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影响公正执法,而且让群众产生不满和抵触情绪。因此,必须搞好内部清理整顿,坚决杜绝民警使用或驾驶假牌、套牌车辆。
九是强化工作责任。假牌、套牌车辆蔓延,最根本的问题是管理失控,执法打击力度不大,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特别是基层交通管理部门在执勤执法的过程中,碍于情面和社会各方面的关系视而不见、不闻不问。当然离不开执法环境的影响,因此,要从强化责任,增强民警的工作责任心入手,彻底解决认识问题,提高管事率,坚持严格执法。
十是依法依规处理。在对使用假牌、套牌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时,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罚则的规定进行处罚,坚持顶格处罚的原则;假牌、套牌一律收缴;机动车属报废车辆的要强制报废,属拼组装车的要予以解体,有盗抢嫌疑的交公安刑侦部门查处,有走私嫌疑的按政策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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