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治理对策
近几年,随着农村道路条件的逐步改善,农用运输车在乡镇及村屯之间的短途运输作用日益增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从使用拖拉机搞运输转变为以三轮农用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为主,但随着农用车数量的迅速增加,加上进城赶集的人大部分是农民群众,在他们看来最省时省力又实惠的办法就是掏1--2元钱搭上一趟顺路的农用车,这样使得乡镇公路上农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数量大幅上升。原本给农民生产运输带来便利、时速又不高的农用车为什么会成为“马路杀手”呢?下面是笔者对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及对策的一些看法。
一、农用车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
(一)生产不规范
一般用于短途运输的农用车结构简单、安全系数低。一些农用车生产厂家在生产过程中,为迎合部分驾驶员“多拉快跑”的不良心理,为促进销售量,生产时不执行国家标准,随意改变技术参数。结果使其产品的速度、载重、制动等基本性能发生根本改变,车辆整体功能不协调,安全系数大打折扣。这些不安全因素都为农用车肇事创造了“便利”。
(二)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落后
改革开放这些年,广大的农村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市场经济下的客运体制增强了运输业主们的逐利性,在缺乏强力的营运监督下,他们对路线、路况、客源等具有较大的随意选择性,乡村道路成为专业客运运输的营运空白,而每每遇上了街日群众进城赶集较多,导致人们最便利的交通工具只能是经济实用、自己固有的代步工具——农用车辆。
(三)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差。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是农用车事故多发的一个不可回避的原因。农用车驾驶员绝大多数都是文化程度偏低的农民,交通安全常识匮乏,缺乏严格的技术培训。他们只顾开车赚钱,粗暴驾驶、超载、超速、酒后驾驶、客货混装、争道抢行等严重交通违章屡禁不止。
(四)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随着人财物的大流动和客流量的急剧增加,农村群众出门只顾省钱方便,忽视安全,在乡村道路上遇见农用三轮车、拖拉机就随便乘坐,安全二字置于脑后,加上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强,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五)管理难度大
据了解,各地都有数万余辆农用车处于漏管状态,这些车辆不挂牌、不年检,无法纳入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内。对于这些漏管的车辆,交警部门只能发现一次处理一次,而地域广大,加之公路里程长,警力严重不足,有的甚至利用无警时段静静出动,逃避检查,国省主要干道管理存在大量盲区的特点,使得这些车辆失去监控,成为“祸源”。
二、交警部门应采取的治理对策
1、加强思想认识,将农用车作为奥运期间重点治理的对象。
治理农用车首先要加强对农用车生产厂家的管理监督机制,凡不符合国家标准出厂的农用车一经发现应立即取缔。同时还要加强对私自改装、改型农用车的查处力度,杜绝这类车辆上路。此外,管理部门应加大管理力度,主要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的治理力度,明确治理措施、治理时间、治理部门及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为了减小农用车漏管范围,确保车辆全部纳入到管理部门的管理中,交通管理部门还应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工作程序,使车主自觉主动地接受管理。
要充分熟悉到加强农用车的安全治理,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要切实把农用车和农村道路的安全治理提升到讲政治的层面上来,充分熟悉加强农用车的安全治理、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维护安全形势稳定,不仅是我们的职责之所在,也是当前的政治任务和首要任务,要以对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加强农用车安全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工作不松,力度不减,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2、强化安全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农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文化层次底、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差等一系列客观问题,给预防和控制农机交通事故造成了众多不利,因此,必须从抓源头安全教育着手,提高农用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的理论水平和安全意识,减少违法行车的行为,避免各类安全隐患的发生,才能真正把农用车交通事故降下来。因此交警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服务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针对农民、农用车、农村道路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到不驾问题车,不乘坐农用车。
3、强化路面监控,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要控制农用车的违法,减少和避免各类涉及农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强化路面治理是要害。一是多开展农用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对那些从事客运的农用运输车,要果断予以取缔,该查处的要实行重处;二是治理要延伸。交警上路巡查要延伸到乡、村公路,发现一辆,查扣一辆,该报废的报废;三是对驾驶农用车载客的驾驶人要严厉处理,更新教育手段,注重内容的直观性,教育直接到人,注重时效性,以群教群,加深印象,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我们在搞宣传的同时,也要向村民们宣传举报有奖制度,假如举报属实,将果断兑现奖金,以此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治理的积极性,让农用车违法载客行为无处藏身。
4、强化联合治理,建立起多部门共同治理机制。
一是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积极联络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乡、村、交警队和社会力量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要把交通安全责任逐级分解到乡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实行目标治理,以发挥基层政权组织参与交通安全治理的积极作用。对交警部门日常交通安全治理难以顾及的区域,委托当地派出所协助治理;二是有选择性地在农村聘请一批在当地有一定声望、熟悉热爱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敢于治理的人士担任义务交通协管员,协助交警部门,从源头上防止农用车违法载人;三是要将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内容。同时,要全面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和重大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对农用车违法载人的监督治理。
交警呼吁驾驶人以广大群众关爱生命,农用车驾驶人要自觉上牌办证,不要超速驾驶、违法载人、违法调头,尤其不要驾驶报废的农用车,既要珍惜自己的生命,也要珍惜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其他群众也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要乘坐安全系数低的农用车,不要因一己之利、一己之便而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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