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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0年01月27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活动开展已有三个年头,各级各地都制定了详细的方案和落实的具体措施,创建势头可谓方兴未艾。笔者兴情所至,日前就此方面情况搞了个调查,调查中发现创建工作的“四点”现象(即:“盲点”“难点”“焦点”“闲点”)让我沉思了很久,为什么要创建和谐平安畅通县区?创建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笔者有意识地走访了几个单位,当问到以上问题时,几乎没有一个人能回答出来,即使是交通职能部门的人,也知之甚少,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盲点”如刺。

        思考一: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可以说是公安交通职能部门在深刻理解**书记讲话精神基础上提练出的指导今后工作方向的战略性部署,是对**书记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具体细化,其指导性强,目的性、方向性明确。在落实中是否实现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由以上调查我们不得而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虽有阶段性计划和指标,但它是一项历史性工程,是造福全社会,造福后世子孙的伟大工程,能否通过强大的舆论宣传唤醒全社会沉轮的“觉醒”,但凭公安交通部门一已之力,无异于杯水车薪如何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中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宣传工作,努力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要求相适应,为实现全面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目标提供良好的行政服务和强有力的保障,是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无旁贷的重要任务。作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怎样进一步地加强和改进当前“不知”“不到位”的现状?笔者认为:

        第一,积极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进程,紧紧依靠党委政府领导,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我们公安机关要积极建议地方政府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精神文明建设范畴,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宣教工作中的职责,建立社会化的宣传教育网络,要求各社会团体、机关、学校、企业、街道和乡、村等单位对所属群众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的义务,并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评定精神文明建设达标的一项内容,形成强大的宣传教育声势,全力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遵章守法”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

        第二,完善体制,建立一支交通安全宣传专职民警队伍。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位宣传民警的交通安全宣传能力,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要引进新的宣传理念,改进旧的宣传方式,加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宣传民警要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去了解广大群众的生活现状,针对当地人们生活习惯及文化水平的情况,要多举措的把交通安全知识转变为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持久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最重要的是让广大群众理解法律规定、吃透法律规定的涵义,努力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第三,坚持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管教并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与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分割开,而是要有机结合,形成整体。因此,执勤交通民警要充分发挥自己在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优势,把我为人民管交通的思想落实到实际的工作中,认真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一是要当好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执法员,以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来增强交巡警在群众中的影响力,以好的影响力来凝聚交通安全的吸引力;二是要当好交通安全宣传员,用自己所见所闻所做的工作,与违法者多谈心,用事实与教训来引导他们,用关爱来感动他们,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来保护他们,使违法者对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有充分的认识,从而自觉抵制违法行为;三是要掌握和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当好法律、法规的咨询员,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处理违法行为的全过程,以消除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宣传教育工作要持之以恒,树立大局意识,达到标本兼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从大局着眼,要面向社会、面向未来,动员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以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力争人人知法、懂法、守法,从而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道路交通的有序、畅通、安全,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目的。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事关和谐社会稳定,事关千家万户幸福与安宁,要使人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关心交通安全,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更进一步深入开展“五进”活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新声势,提升交通安全新品位让交通安全宣传走进千家万户,努力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

        现象二: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涉及的是社会的方方面面,是执法为民工作的最好体现,但就是这项给我们执法机关创牌子,创影响,树形象的为民工程,被满街乱停乱放、胡乱穿行,充塞我们眼晴的“特权”车彻底冲淡了,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难点”梗喉。

        思考二:就执法车辆而言,在执行紧急公务时有优先通行权,但在不执行公务时,应该等同于普通机动车,不享有任何特权,更应与其他机动车一样遵守交通法规。这样的规定,执法人员必须牢记,也必须遵守。但是,执法车辆过收费站不缴费或拒绝缴费、过十字路口闯红灯,大街上乱停乱放,想怎么行驶就怎么行驶等违法违纪现象屡见不鲜,执法车辆违规没有被曝光的行为更不在少数,另外还有一些“老爷”车“家奴”车更是无所忌惮,无形之中在群众中留下了一个印象、亮出了一个招牌——“特权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严重影响了执法机关的声誉,也给病案畅通县区创建工作蒙上阴影。我们不禁要问,:是警车给了执法人员特权,还是执法人员自身的特权思想在作崇?围绕当前全*执法机关正在开展的“坚持执法为民、反对特权思想、树立良好警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用一句话概括:“特权”不反,“违纪”难止,“特权”不除,平安畅通难成,具体地说,“特权车”的特权行为,有以下危害:一是严重影响了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形象。二是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三是给群众的出行带来不安全因素,成为交通事故的直接隐患。四是“特权”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给交警的管理带来一定难度。究其原因:1、基层单位领导对警车管理认识不高,管理不严,没有把加强警车管理作为树立公安机关和民警良好形象的重要工作来抓。2、执法人员对“权力”的曲解导致特权思想膨胀3、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是警车违规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4、查处力度不够客观上助长了“特权车”的存在。“特权车”违规的治理笔者认为:

        第一、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养成教育,从思想上正本清源。一是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警车管理规定和违规处理办法,熟知驾驶警车应当遵守的规定。要教育执法人员自觉遵守警车使用管理规定,以遵章守纪的实际行动树立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二是开展务实的警风整顿活动,制定并严格执行刚性的约束机制,培养执法人员高度自觉的组织纪律观念,使每一位执法人员不管是八小时之内的执法,还是八小时之外的生活,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为民的教育,提高执法机关整体素质,转变执法观念,切实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执法机关执法活动的第一选择,切实做到以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标准,从日常小事做好,自觉克服特权违纪的习气,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

        第二、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各级执法机关的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带头遵守警车管理规定。如果基层执法机关的领导自觉遵守警车使用管理规定,在使用警车中遵章守纪,警车违规现象就会减少,而且会对其他民警产生榜样作用,对警车违规的治理效果就会明显提高。同时要加强对自己的下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警示,对容易出现的违规问题要给予提示。

        第三、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要建立严格的执法监督机制,完善执法机关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在警用车辆的管理使用中,加强督察是防止违反警车管理使用的有效手段。督察部门要经常深入一线对警车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警车使用中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妥善处置,降低和消除不良影响。同时还要通过设立警民联系箱、设置群众监督电话以及聘请群众监督员等方式,让广大群众来监督民警的行为。对发现警车特权违纪问题,要及时批评、纠正、处理,决不姑息手软,在行为人受到应有惩处的同时,要追究单位领导连带责任,使“特权车”问题真正触及所有人的神经,从领导到执法人员都重视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执法队伍中少数人的特权违纪行为,才能很好地发挥监督的作用,形成强大的震慑效果,从而保证警车真正用于警务工作,也才能切实树立起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第四、加大执法力度。交警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对于警车在非执行公务时违法行驶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堵住民警开“特权车”的关卡。同时要注意及时与新闻部门联系,加大对此类事件的曝光力度,增大整治“特权车”的影响和力度,让人人守法,人人平等成为良好风尚。

        思考三:所谓“黑车”是指无牌无证、报废车、拼装车、改装车以及有盗抢嫌疑的机动车辆,另外还泛指无营运证非法从事营运的车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企业及个体私营业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顾安全,擅自购买一些“黑车”或雇用“黑车”从事道路客货运输,不仅给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也造成了各种*费的大量流失,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滋生了诸多的社会治安问题。同时,也与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要求格格不入。“黑车”的危害通常有以下几点:1、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由于“黑车”多为报废车、拼装车,都存在车况差、安全系数低等问题,加上部分“黑车”驾驶员未经过交通管理部门正规培训,未有驾车资格,交通法制观念淡薄,技术生疏,经常出现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而且上路“黑车”又不办保险,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重者家破人亡,轻者背井离乡,事故难以处理、结案。2、造成国家*费大量流失。“黑车”促使车主受最大经济利益驱动,就是不交任何*费,捞取纯利润,据调查,一辆证照齐全的货车每年要交养路费、运管费、年检费、车辆所得*等各种*费约2万元。3、“黑车”的存在滋生了诸多的社会治安问题以及影响社会稳定。黑车由于使用了不正当竞争法,在市场运输中由于“成本”底,就胡乱压价,扰乱了市场。黑车引发交通事故,特别致人死伤后,往往抱着车子无牌无证、目击者无法辨认的心里,一跑了之。若案件无法查清,则当事人及家属因索赔无望,则四处上访,影响稳定。因此笔者认为整治“黑车”应从以下五个方面下手:

        第一、切实加强驾驶员队伍管理。对无证驾驶“黑车”上路的,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罚款的一律从重处罚,同时还要定期组织他们学习交通法规,真正从思想上教育他们远离“黑车。

        第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标语、发布通告、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黑车”存在的危害,处理“黑车”的政策,以及公安机关整治“黑车”的决心,让“黑车”无立身之地,人人喊打,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做到除恶务尽。

        第三、加强源头管理,实行综合治理。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党委、政府牵头,承运企业、矿山业主、公安、交通、工商、*等各部门共同参与整治的浓厚氛围,各部门定职定责,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从源头上卡住、卡死“黑车”的货源,不用“黑车”跑运输,从根本上消灭“黑车”,该扣车的扣车,该报废的强制报废。

        第四、讲求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到“一线”、深入到“死角”,开展经常性的打击处理,抓平时,重在经常化,建立整治“黑车”长效机制,避免一阵风,注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第五、地方党委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把乡、村道及小街巷管理纳入议事日程,实行交警包片、派出所包线、地方党委、政府包块的“三包”管理模式,层层实行“谁管辖谁负责”的责任制,责任到人,齐抓共管,增强风险与共的整体意识,严防辖区内的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通过调查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面临现状:

        (一)职能机构的管理职责不明确,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延伸不到位。作为担负道路交通管理职责的公安交警部门,由于警力少、任务重、压力大,很难有精力、警力投入到广大农村地区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中去。对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往往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时仅依靠集中整治的机会进行突击式的管理,难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有鉴于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仅存在管理死角,同时,因为相关职能部门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的失控,以及职责上的缺失,也导致管理难以延伸到位。(二)农村道路基础建设步伐加快,路政管理现状堪忧。按照我国《公路法》、《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道路属于非等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薄弱,加之管理机制不健全,人、车、路矛盾非常突出,交通事故层出不穷,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很大威胁,给农村社会治安带来新的不稳定因素。(三)农民拥有机动车数量增长迅猛,但驾驶技能及交通安全意识差强人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农民富裕了,每家每户都不同程度地改善了交通条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手扶拖拉机、三轮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等“五小”车辆拥有率达75%以上,这些车辆的来历也是五花八门,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拼装车辆,甚至盗抢车辆大部分隐匿在农村地区使用,而这些车辆拥有者和随便向他们借用的驾驶人对车辆的机动性能,安全性能都是略知皮毛,有的甚至一点都不懂,能开走就行。因有些农民仅在家门口开开车,不出村、不出镇,因而没有办理牌证的意识,只要能将车开起来就行,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淡溥。有些群众对自己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本就一点认识都没有,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在节日承办婚丧喜事时,违法载客几十人,而且驾车人还可能喝的醉醺醺的,极易引发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农村地区路况差、车况差、驾乘人员素质不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超载、滥载、违法载人现象非常严重,警力紧缺,鞭长莫及,这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些现象提醒我们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丞待加强,再也不能当作“闲点”等而视之如何使“闲点”不闲,大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给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打下坚实的基础,笔者认为:

        第一、建立网络状基层中队体系,且警力向农村基层中队倾斜,大力强化基层交警中队正规化建设。只有通过充实一线警力,完善装备配备,健全规章制度,夯实业务工作,才能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确保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二、合理调配警力,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确保农村地区交通管理不失控。改变以前发生事故不知找谁处理,采取何种渠道处理,处理的程序又是如何等等一概不知的现状,将辖区划分成“责任田”,分片包干到民警,落实管控措施和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在事故多发的村庄路口,设立管片民警告示牌,注明民警姓名、警号和联系电话,真正将这些地区管起来。

        第三、要充分发挥“学校”这一重要的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形成人人学交规,宣传交规,从而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让孩子们学习交通法规,通过小手拉大手的传导作用,还可以影响到一个家庭,往往孩子们对父母说的话比我们警察下去宣传的效果要更好,影响力更深,把孩子们培养成为我们的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

        第四、要树立“大交通管理”的理念,形成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参与的综合治理交通的良好格局,改变交警唱“独角戏”的现状。公安交警部门要发挥交通管理主力军作用,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把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做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年初有研究有部署,年终有检查有总结,建立健全县长、乡(镇)长、村主任责任制,实行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发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及交通、公路、城监、工商、综治、文明、派出所、农机等部门积极参与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来,努力形成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机制,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大交通管理”格局。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发动安监、交通、公路、工商、派出所、农机等部门开展统一行动,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的整治力度;要将交通安全纳入综治合格单位、文明村镇考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从而促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格局的形成。第五、要建立警务延伸管理网络,以基层组织为依托,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交通管理。农村地域广、公路里程长、交通违法分布散,仅靠交警孤军奋战只会出现顾此失彼的局面。

        因此,要依靠地方政府的支持,建立以交警大队为龙头、乡镇派出所为依托、农村基层组织为阵地的警务延伸三级管理网络,在农村聘请交通安全员,将摩托车驾驶员年审、车辆年检、挂牌办证、安全宣传、法规咨询等业务进行延伸,由各交通安全员负责对本村的摩托车驾驶员、摩托车年检等业务进行跟踪督促催办,乡镇公安派出所具体办理,交警大队负责把关,让农民不出家门就可办理以上业务。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的交通安全宣传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从而营造“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促进人们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因此,在目前公安交警部门警力不足、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点多线长的情况下,依靠公安派出所和农村基层组织管理交通是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有效途径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落脚点虽在公安交通职能部门,但主旨是我们公安机关执政为民的一个具体宿影,如何用实用活**书记“建立和谐社会”理论精髓,把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抓到位,抓在实处,抓出成效,让老百姓真正受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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