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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时间:2010年01月31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随着科学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不断加强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建设,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绩效,是时代向劳教人民警察提出的现实要求,同时是开拓进取的动力源泉,是时代向人民警察工作上实现自我超越,精益求精的永恒追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劳教人民警察应当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精神面貌上要有新气象,在改革发展上要有新作为,在工作绩效上要有新起点,不断增强职责感、紧迫感和忧患意识,自觉地将加强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建设作为一种职责、一种义务,贯穿于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始终,并采取有力措施,拿出实际行动,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切实加强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向进步,不断提高执法管理能力。

        一、当前劳教人民警察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1、部分劳教人民警察职责意识不强,责任心有偏差。一是出工不出力,工作精力不集中,上班时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不良思想,只要上班时间不出问题,就万事大吉。拿着手机发信息,拿着手表看时间,一下班拍屁股走人。二是过分关心个人利益,工作敷衍了事。在现在实行的收支两条线后,有一些干警认为干多干少一个样,只计较个人的得失,对目前给予的政治待遇和经济收入不满足,对领导布置的工作摆困难,摊责任,不落实或是任意降低标准,敷衍应付。三是过分强调权利,忽视履行义务的情况。有个别干警在处理问题时,一遇到棘手不好处理的问题时,就把问题拖延或是上交给领导。四是不重视政治和业务的学习,认为政治的东西都是空谈,业务的东西简单,但一干起活来就手足无措。还有一些干警在执法过程中只注重管得住,跑不了就行的思想,一遇到一些管理上和生产业务的问题,只会找个劳教问一问,而缺乏知识的掌握,造成管理上的被动。五是有部分干警存在不按或是误解法律和规章制度办事,在工作中盲目的追求创新和灵活,只顾自己的一套,而不顾大局,一听到严格执法就动手动脚,一听到文明执法就缩手缩脚,不但没有管好反而添乱。六是存在说一套做一套的现象。只做表面功夫,光说不会做,一有问题就上交,而不做实际工作。

        2、履行职责能力参差不齐,管理方式不统一,发展不平衡。一是在劳教场所中,有极少数干警在执法过程中,不协调其他干警,我行我素,只顾着唱白脸,做好人,导致管理混乱,二是有个别新干部未能及时进入角色,在执法过程中,业务不精,不懂管或不按规程操作,导致管理混乱,在处理实际问题上,效果欠佳。

        二、存在的原因:

        1、条件艰苦,缺乏奖励机制,影响积极性。劳教人民警察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每天面对的是上百个失足的劳教人员,既要管理好现场,又要抓好生产效益,同时还要教育好劳教人员,经常的夜班,导致生活规律失常,生物钟混乱,再加上工作的枯燥无味,导致劳教人民警察的工作热情下降。

        2、文化素质参差不齐,业务不精。当前,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构成主要包括复员转业军人,老一辈劳教警察的子女,以及从大学院校招录的毕业生,但是,由于所掌握的知识高低,所学的知识不同,导致队伍中文化水平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一是部队复员转业军人,这部分人作风纪律较好,在接受新的管理方法,技巧的能力相对迟滞,并且在管理过程中,时有“动手动脚”的现象发生,过分注重命令和权威,在处理一些问题上,不能很好的做好教育思想工作。二是系统干部子弟,这部分大都有较强的监所工作适应能力,但由于一些干警文化水平不高,知识结构单一,虽有较好的管理经验,但面对管理形势日新月异的变化难以从容应付。三是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的院校本专科毕业生,他们大多数文化水平较高,接受能力也较强,但由于工作时间短,工作经验不足,对场所科学管理理论还比较陌生,而在招录时,只求学历,而对专业知识考核不够,造成一部分人进入劳教警察行列后不具备管教劳教人员所必须的知识,而岗前培训的时间和程度又不够,使得他们在管理劳教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欠佳,造成学历与实际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之间的差距和矛盾。这方面的干警有一些满足于原来的知识,不关注新的知识,长期把在学校读书期间学得的东西做本钱,知识跟不上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在知识严重透支时,便依靠狭隘的经验主义作为解决问题的手段。

        3、改造主观世界的主动性不强,安于现状。部分劳教人民警察对加强自身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在思想上循入了误区,导致“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一是自我感觉良好,愚而好自用,片面地认为自己的能力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甚至比身边的同事都要强,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而缺乏学习,在场所形式的转变进步中后退。二是缺乏主观能动性,认为人在什么样的岗位,只要完成领导按排的事就行,只要作好自己的本分,用不着费心思、动脑筋、瞎操心,缺乏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工作放在被动状态。三是认为不出问题就行,工作这么多年,没有什么差错,这已经证明自己的能力不错了,反正也不求进步,认为做好了在领导的眼里是应该的,做错了还要挨批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些错误的认识,直接导致他们忽视和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以致加强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得不到提高。

        4、缺乏政治理论和业务的学习。江泽民同志于1998年在学习邓小平理论工作会议上指出:“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原因不尽相同,但不重视学习,头脑里缺乏甚至没有马克思主义是共同的。”劳教人民警察没有充分认识到理论素质是思想政治素质的灵魂,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没有充分认识到理论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决定着自身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工作的效果,不学习理论就不具备敏锐的眼光、战略的思维,势必思想空虚,精神贫乏,是非不辨,方向不明,能力不强。由于缺乏这样的认识,理论学习和业务钻研的主动性必然大打折扣,理论学习和业务钻研的紧迫感也就树立不起来,常常以工作忙、应酬多为由挤占学习时间,并以此来原谅自己,满足于被动学习。而有一些人认为理论学习都是空谈,是形式主义,是没有实质的东西,每次组织学习都是找理由找借口,要么就是以应付的形式,马虎了事。

        5、缺乏科学的学习方法和将理论联系实际。有部分干警虽然知道学习的重要性,在实际中也确确实实把学习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上来抓,并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由于学习不得法,不善于在掌握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上下工夫,不善于在学习中联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刻的理论思考,以致最后学习是学习,工作是工作,学到的在工作中用不上,不懂得理论联系实际,不会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能力。

        三、解决的办法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夯实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建设基础。劳教人民警察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建设。而加强能力建设,学习是最好的手段,同时学习本身也是一种能力,要搞好学习,还要不断提高学习能力。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组织对政治理论的学习,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使劳教人民警察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更深的了解,从而进一步加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始终坚持服从于全*全党工作大局,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工作全局,确保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加强业务水平的学习。作为一名劳教人民警察,既要管好人,抓好生产,同时还要教育人,是集于一身的“多功能人”,这就要求劳教人民警察既要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同时还必须具备相关的知识,必须把学习业务知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认真对待,要不断地拓宽学习的领域和途径,从而使自己的知识结构更加合理。这就需要结合自身履行职责的实际需要,学好法律知识,市场知识,管理知识等等,并积极探索提高学习成效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的水平和工作能力。

        2、理论结合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发挥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建设的作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的学习,必须结合实际,才能发挥作用。一是用理论指导实际,劳教人民警察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如果只停留在纯理论,纯概念和简单论断的圈子里,就会把这些政治理论变成为一种虚无缥缈的理想,而不会使其化成一种自觉行为,因此,在学习中必须结合实际,学以致用,将学到的政治理论理解引导成为具体行为,以具体行动将学到的知识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去,注重用政治理论指导自己的实践,以实际行动来印证政治理论的正确性,实现政治理论的效益和价值。二是劳教人民警察要将学到的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工作所需的其他相关知识与执法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处理人际关系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公正执法能力,教育转化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安全监管能力,处置场所内突发事件能力等等,确保场所安全和改造秩序稳定,增强执法能力。

        3、完善机制,加强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建设,劳教人民警察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由多部门,多方面齐抓共管的综合工作,必须有一系列相关的调控制度来指导,协调,保障其实施。一是做好培训工作,对新录用的劳教人民警察组织参加初任培训,在内容上突出适应性的培训,通过培训让新进入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人员掌握劳教人民警察业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为他们依法行政和履行岗位职责打好基础。二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劳教人民警察履行岗位职责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执法和管理的质量和效果,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对于客观评价劳教人民警察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推动劳教工作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必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与评先,评优,晋升等劳教人民警察切身利益相结合,以此监督工作职责和提高工种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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