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公安工作的人民警察在具体工作和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广泛的社会性和高度的自觉性。公安民警在执法办案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时,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格规范的执法行为就可能出现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执法不公等行为。因此,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的必然要求。近期,笔者深入到基层公安机关,就当前公安民警职业道德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建设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在此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以作探究。
一、加强公安民警职业道德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建设的意义
(一)应对金融危机环境下社会维稳新形势的客观需求
随着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影响和冲击不断加深,经济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已经反映和折射到社会稳定领域中来,呈现出社会治安压力增大、社会矛盾集中凸显、各种风险因素增多、维稳形势错综复杂的新形势。今年是五四运动**周年、新中国成立**周年、新疆和平解放**周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周年、平息“**政治风波”**周年年、澳门回归**周年、取缔FLG邪教组织**周年,重大政治敏感节点相对集中。做好公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任务更加艰巨繁重。这就要求我们公安民警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积极做好应对严峻挑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随时应对各种复杂情况、驾驭各种复杂局势。因此,只有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执法公正、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公安队伍,才能保证各项公安工作与时俱进、公正执法。
(二)加强和改进当前公安队伍建设的现实需求。
由于受一些不健康思想的侵蚀,一些公安民警思想道德观念扭曲,职业行为偏离规范,影响了公安队伍的形象,使公安机关自身建设存在着严重的职业行为缺陷,而这些缺陷正是导致公安民警职业道德问题、执法工作作风问题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内在原因,同时,这也是百姓关注的焦点和评价公安队伍的热点问题。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队伍职业道德教育,通过集中学习,查摆提高,最大限度地克服、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激发公安民警的工作热情,最大限度地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动力和保障。
(三)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新期待的迫切需求。
目前,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新期待。主要表现为“三个越来越高”,即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足其安全感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保护其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而且要求保护其民主权、名誉权,不仅要求打击现实侵害行为,而且要求防止潜在侵害威胁;对公安执法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重打击,而且要重保护,不仅要实体正义,而且要程序正义;对公安行政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依法管理,而且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仅要热情服务,而且要方便快捷。于此,我们要不断加强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我们队伍中存在的宗旨意识淡薄、侵害群众利益、服务效率低下、纪律作风松懈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使我们的执法活动更加规范准确,管理服务更加热情周到,以顺应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
二、当前公安民警职业道德与执法思想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当前公安队伍在职业道德与执法行为思想上尚存在诸多问题,有的甚至还比较严重。近年来,公安民警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因执法问题引发的群众投诉上访等问题,呈现出上升趋势。综合分析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淡化。我们一些公安民警在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上存在的严重问题:一是忽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丧失了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二是追求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丧失了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三是追求世俗的个人名利与前程,丧失了正确的名誉观和地位观;四是追求低级趣味、腐化堕落的生活方式,丧失了基本的道德观和家庭观。
二是法制观念不强,执法为民理念淡薄。执法不严、不公、不文明以及涉法信访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仅是法制观念不强,特权思想严重的问题,更是宗旨意识弱化、群众观念淡薄。不愿、不会做群众工作,作风粗暴,态度蛮横,伤害群众感情。有的公安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严重侵犯群众利益;有的公安民警执法犯法,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胡作非为;有的公安民警不依法行政、不严格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滥施罚没,以罚代拘,以罚代刑。
三是执法素质低,办案水平不高。有的公安民警对本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不会用,办理案件定性不准,法律适用不当,宽严失度;有的公安民警执法不公,有利的作为,无利就不作为或乱作为;有的公安民警工作不会干、不会说、不会写,又不去学、不想学、不愿学,纯粹混日子;有的公安民警厌烦学习,不读书、不看报、不练功,多少年过去了,自身素质没有提高。
四是工作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有的公安民警对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落实,流于形式、疲于应付、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有的公安民警办事推诿拖拉、效率低下;有的公安民警作风漂浮,不脚踏实地工作,却热衷于钻营取巧;还有的中层领导缺乏创新意识,工作没思路,精神没追求,安于现状,满足于守“摊子”。
五是执行纪律不严,违法违纪问题抬头。有的公安民警置“禁令”和“高压线”于不顾,我行我素;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和发布的警令置若罔闻,整日浑浑噩噩;有的公安民警直接或变相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甚至充当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严重败坏公安机关的声誉。更令人担忧的是,违法违纪问题“冲抵”了公安民警英勇奋斗的业绩,其负面影响不可估量。
这些问题如果不抓紧解决,一旦养疾成患,蔓延成势,势必诋毁广大公安民警多年来用辛勤汗水乃至流血牺牲换来的荣誉,削弱队伍的战斗力,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更有内部教育管理的不到位,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的不够好,“一手硬、一手软”、不愿抓、不敢管、失控失管失责。这些都必须敢于正视、抓住机会,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当然,不能因为公安队伍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就否定全盘,也不能因为问题发生在少数人身上就遮遮掩掩,更不能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良倾向姑息迁就、消极对待。而应当清醒认识到,公安队伍中屡屡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必然有一个累积沉淀的过程,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果没有危机意识,麻木不仁,久而久之,积重难返,队伍必然要出问题。
三、加强公安民警职业道德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建设的对策
(一)从狠抓思想教育入手,弘扬正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推动公安民警职业道德规范和执法规范建设。
一是以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为教材,在公安民警中开展思想警示教育。通过认真剖析和反思,从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教育民警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以组织公安民警座谈讨论,对照案例展开讨论,谈危害、找原因、汲教训,实行人人过关,要求每位公安民警都要对照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从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核心价值观上深入剖析自身思想道德意识中存在问题,找差距、抓整改、促提高。二是以正面教育为先,感染和正确引导民警,激发广大民警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思想,大力弘扬正气,掀起向身边优秀先进典型人物学习的新高潮。
(二)从狠抓制度健全入手,严明责任,构建警务工作大监督格局,推动公安民警职业道德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建设。
要用制度来规范队伍管理和治理违法违纪、腐败问题,建立健全和完善队伍管理和反腐倡廉各项规章制度。一是范围广泛。就是要涵盖队伍管理的各个方面,把整个警务活动作为监督的对象。二是责任明晰。就是违反相关队伍管理规定,明确从公安民警个人、单位负责人、责任单位到责任领导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重点是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明确领导在管业务的同时还要抓队伍建设,切实负起队伍管理的职责;对因对下级指导不力、管理不力、监督不力、失察失误,下级出现违法违纪腐败问题的,严格追究责任领导的领导责任。对监督部门隐瞒在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及腐败线索的,严肃追究监督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党风廉政责任。三是触角灵敏。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要把抓落实作为监督的主要内容,解决监督与决策、执行不对称的问题,有效地提高警务决策和重大警务部署的贯彻力和执行力,确保政令警令的畅通,使监督工作更贴近中心、服务中心;二要把“监督“延伸到抓落实的全过程,从而实现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转变;四要把监督工作渗透到执法的各个环节,有效克服监督浮在表面,监督活动与执法脱节的问题,有效解决监督工作被动与滞后的问题。以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努力形成大监督的格局,抓住重点,多管齐下,整体推进,做到标本兼治,不断提高队伍管理和预防、惩治腐败工作的整体水平。推动公安民警职业道德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建设。
(三)从狠抓令行禁止入手,防微杜渐,掌握预防和处理的主动权,推动公安民警职业道德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建设。
一是抓苗头性问题。不容忍任何哪怕是微小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只有切实预防和及时解决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苗头和不倾向,才能防止严重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不仅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对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不论其职位高低,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惩一儆百,更要及时纠正轻微违纪行为,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将违纪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止同类问题蔓延和升级。二是落实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汲取以往发生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教训,都在事前曾或多或少、若明若暗的暴露过苗头性的迹象,结果是我们情况掌握不清,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没有及时跟进而导致的。因此,要定期分析队伍状况,切实加强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落实纪检监察谈话制度,对中层主要负责人定期谈话,对交流、新提拔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有苗头性问题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提醒谈话。谈话教育突出针对性,使之成为整个教育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网络,对内加强内部监督,对外要充分利用群众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充分发挥群众的特殊监督作用,规范做好群众投诉、检举揭发问题的办理结果反馈工作,努力争取人民群众对公安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坚决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首先,惩治是最有力的教育。用身边的事、身边的人来教育警示,触动最深,说服力最强,效果最好,同时也最能激发广大公安民警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热心支持监督的热情。其次,惩治是真正的关心。通过抓紧抓实惩治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作风、风气问题变成腐败问题,小腐败变成大腐败,个别人的腐败变成集体的腐败。第三,惩治是真正的保护。通过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挽救一批,使更多的人不犯错误不违法,从根本上保护公安民警的健康成长。以建立、完善监督机制,狠抓日常警令、禁令的贯彻落实,强化内外部监督,坚决主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防微杜渐,推动公安民警职业道德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