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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进公安“三项建设”之我见

    时间:2010年04月07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作为一名主管法制、信息化应用工作的副职和“三项建设”办公室主任,随着“三项建设”工作的日益推进,笔者愈来愈感受到三项建设工作是继“三基建设”之后的一场更为深刻的革命,真切地感受到新思维、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给公安工作带来的新机遇、新变化、新发展、新突破、新动力,使得笔者对如何又好又快推进“三项建设”的发展加以思考和探索。

        一、明晰“三项建设”之间的关系。

        “三项建设”是在深刻总结“三基”工程建设经验基础上,为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既是对后“三基”工程建设的深化和延伸,又是对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新拓展。三项建设中,公安信息化建设是龙头,是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有效载体;执法规范化是核心,是促进警民和谐的关键;构建警民和谐关系是落脚点、出发点,也是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价值追求所在。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与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关键是“警务方式”、“刚性执法”和“柔性待民”的问题,三项建设不是简单的叠加和拼接,三者互相渗透和支撑,构成了一个提升公安机关软实力的有机体,明确了三项建设之间的关系,对于我们明确思路、把握重点、搞好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一)信息化是警务工作现代化的主要标志,是时代不可逆转的潮流,是一次伟大的警务革命。笔者认为,对于公安工作而言,信息化因素的比例直接决定了能否担当新时期工作,对于民警而言,没有掌握信息本领的民警被淘汰是必然的,即使现在没有被淘汰,其在工作中呈现的也是茫然无措的“无效”工作状态。在这里,主要提一下“网上作战”信息模式。笔者常言,人际有限,网络无限,即我们每一个办案民警依靠特情耳目等“人工”挖线索、破案件等工作模式是被动和有限的,而集合每一个信息资源建立成资源信息库囊,人人采集,人人共享,我们的信息工作是主动和无限的。“网上作战”信息模式打破了人力限制、地域限制和侦破模式等限制,往往为侦破案件赢得主动和先机,原本需要几乎全局警察才能完成的排查、筛选、串并等工作,现在只需用鼠标轻轻一点就可完成。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三项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公安工作的主要业务。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是执法工作的根本要求,理性讲的是执法思维,平和讲的是执法态度,文明讲的是执法素质,规范讲的是执法标准。每一个民警都不能、不可、不敢轻视这八个字,在我主管法制、控申工作这几年,我深刻感受到很多控申案件的引发大多数与我们不作为、乱作为、不当作为、不按程序作为有关,也就是说我们没有真正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三)和谐的警民关系,是“以人为本”的体现,是“人民至上”的阐释。当前工作中有这样一对矛盾耐人思索,我们民警一天比一天忙,工作一天比一天多,案没少破,路没少走,话没少说,服务工作没少做,甚至有的民警牺牲了青春和生命,为什么群众投诉、上访的那么多,人民满意率提高不上去?原因是多重的,但主要的是群众对我们民警的要求越来越高,期待越来越多,而我们部分民警对自身的要求标准没有及时提升到人民期待的高度。因此,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我们不仅需要开展各种形式的行动和宣传活动,需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本领,尽可能多的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将服务人民群众工作扎扎实实、坚持不懈地做下去。

        二、当前“三项建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纵观当前三项建设推进进程,结合当前实际工作,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民警信息化应用意识不强。信息化应用的氛围还不够浓厚,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追逃等业务工作还没有形成机制,信息采集、信息录入、网上比对还没有形成习惯,电脑闲置、系统空转等现象还比较突出。更为严重的是,个别民警认为信息化建设无用,对公安工作起不了多大作用,在工作中表现出消极、畏难甚至是抵触情绪,有的认为学信息化技术太难,学不懂,学不了,有的认为干了这么多年的公安工作不懂信息化也过来了,今后不学信息技术照样干工作。

        (二)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民警执法理念的养成欠缺。以人为本的执法意识上认识不到位,存在只顾短期效应的“目光短视”意识,应及时解决执法当中重处罚轻教育、同事不同罚、罚完事了。总之,执法水平低产生的后果既成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又成了困扰公安机关发展的弱点。同时,基层办案民警在提高执法水平方面,不注重自身提高,完全依靠法制部门把关审核成为普遍现象,民警积极主动学习提高不够,造成长期以来民警法律理论不精、执法素质不高、执法能力不强、执法程序不到位等“能力平庸”问题仍然存在。

        (三)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方面,群众的安全感不够强。由于经济体制转型、社会转轨及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等原因,社会处在刑事案件高发时期,侵财性案件高发。同时,行政干预过于频繁,如征地拆迁、城市扩建、垃圾填埋等不管是不是公安机关的职能,也不管是大事小事,都要公安机关参与,由于少数领导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推诿,不闻不问,致使群众产生了“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使得公安环节内外的因素皆将矛盾点集中在公安机关工作上,群众安全感下降,满意率不高。

        三、有效推进“三项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三项建设”是当前公安工作的良方和强心剂。笔者现结合当前实际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公安建设事业适应新形势的变化。

        (一)严抓信息奖惩,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信息化建设在认识上有高度。以“科技建警、科技强警”为立足点,坚持强警惠民的政治高度去认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加强信息化建设的战略意图,加大信息化建设的硬件建设投入资金,使得信息化建设铺展良好的工作环境,民警工作氛围完全进入最佳状态。二是信息化举措在推进上有力度。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既要有远期规划,也要有务见成效的任务目标,发挥信息化的龙头作用,以只争朝夕的强劲气势和不进则退的强大压力,切实甩开膀子、迈开步子,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上台阶。三是信息化建设在奖惩上有硬度。制定信息化培训考核标准,落实培训考核及奖惩措施是推进信息化工作有效、直接的工作手段。在培训考核工作中,领导、民警要一起严抓、一起奖惩,领导干部经培训考试不合格的要离职培训,补考仍不合格的将停止执行领导职务;民警在信息化应用技能考核中不达标的离岗再集中培训。

        (二)严抓办案制度,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执法教育培训要体现实用性。在执法教育培训工作中重点是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制观念教育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队伍、开展工作的能力。抓好执法业务指导部门特别是法制部门民警的培训,着重加强对法律理论知识、本职业务要求的培训,正确、灵活运用法律指导公安实践。二是执法办案制度要体现监督性。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强化执法办案监督,推行案件逐级审核把关制、案件质量一案一评制、末位培训制,开展执法检查、执法通报、典型案件和执法行为网上点评剖析、执法问题跟踪督察等形式多样的监督活动,实现监督工作配套化,及时发现和整改执法工作中的问题。三是执法服务要体现到位。要切实在转变作风上下功夫,使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严谨的工作作风,使各项工作做到及时、准确、高效运转,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提高执法素质,增强执法能力,真正到位地为民服务。

        (三)严抓关键环节,进一步和谐警民关系。一是抓公安执法公信力。集中解决突出执法问题,坚决治理影响群众感情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不按程序作为等尖锐的执法问题,从源头上做好属于公安环节的工作,控制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二是抓为民服务的本领。在当前工作中,爱民实践活动是走进群众、为民服务的良好平台和载体。公安机关应当将爱民实践活动长久开展下去,真正为群众办实事,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事情做起,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逐步累积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三是抓公安窗口形象工作。公安机关的窗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是关乎公安机关形象的一面镜子,群众的感受好坏、评价高低和窗口的服务工作息息相关。因此,在户政、车管等服务窗口设置满意度测评软件是很有必要的硬件设备,由办事办证群众按键确认对民警的服务是否满意。通过这个硬件设备有效提高民警的服务工作软实力,切实通过过硬的窗口服务,展示一流工作水平,树立良好形象。四是抓民警下社区工作。通过组织社区民警、治安民警进入社区落实“可防性案件回访倒查制”,积极推行“物管进社区、保安进院落、技防进家庭”,构建社区院落防控体系,以“警民相约警务室”等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治安防范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接受群众咨询,加强与群众的交流沟通等工作措施,确保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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