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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时间:2010年06月04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2010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纪委、县纪委和县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八次全会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全县公安机关实际,突出加强执法监督,狠抓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不断取得反腐倡廉的新成效,为全面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加强监督检查,着力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1.严肃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工作首位,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忠诚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不断强化广大民警的敌情观念和“防策反、防渗透、防窃密”意识,强化保密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对公安网安全防护管理工作,严肃查处泄露党和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等行为,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切实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

            2.扎实开展对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各项公安保卫工作的专项部署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预案、措施及警力部署、后勤保障落实到位;围绕县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等问题;围绕中央补助地方公安机关专项经费、基层公安机关经费保障等开展监督检查。

        3.扎实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住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检查考核机制。落实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问责制,凡发生问责情形的必须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加强对省厅、市局2009年出台的一系列反腐倡廉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规范权力运行、规范执法活动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深化争创无违纪活动的监督检查。

        二、深化教育活动,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

        4.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根据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县局党委的安排,3月至5月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践行*北公安精神、开展教育整顿活动”。要坚持领导带头和人人参与相结合,自查自纠和接受群众监督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抓好思想发动、分析查摆、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提高民警素质,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查摆讨论的基础上,找准思想、执法、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和意见,解决突出问题。教育整顿要做到“人人受教育、队伍出成效”,专项教育结束后,各科、室、所、队要向县局写出专题报告。

        5.开展重点专项治理。根据市局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切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年内,重点抓好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在毫不放松地抓好“三项治理”“二滥一逼”等专项治理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找准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执法公信力、群众满意度和公安队伍形象的突出问题,以基层所队等为重点,集中进行治理,着力解决执法顽症痼疾。

        6.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正反典型教育,采取违纪违法案件的分析,用身边事、身边人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条规警示教育活动。继续深化以“八*警营清风颂”为主题的公安廉政文化系列活动。年内,要抓好全县公安优秀廉政主题手机短信、电脑屏保作品的推广使用工作。重点开展《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宣传贯彻,用好“打招呼、谈话、告诫”三项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教育,防微杜渐。继续推进公安廉政文化建设进机关、进基层所队、进民警家庭、进社区活动。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知识竞赛。     

        7.注重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要充分发挥维权作用,坚决查办各类侵害基层民警执法权益的案件,从严惩处暴力袭警人员,支持基层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要进一步完善维权机制,加大维权力度,有效保护基层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调动基层民警执法工作的积极性,保障基层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执法权威。

        三、狠抓执法监督,促进规范公安执法权力运行

        8.强化执法监督手段。积极适应公安执法工作信息化发展的要求,大力加强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充分依靠科技手段,确保执法监督融入到公安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推进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科学提出纪检监督业务需求,努力实现对执法办案中的立、管、抓、关、审、放、罚等关键环节的动态监督;加强对“三所三队”和窗口服务单位执法执勤活动的实时监督;加强对公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的全程监督。

        9.大力推进阳光执法。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规范》、《*省公安机关办事窗口服务规范》。进一步完善警务公开制度(重点是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依法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地公安机关要制定警务公开工作细则,拓展警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重点推进执法活动公开,充分运用互联网等媒介,实现“广泛公开,便捷查询”。进一步加大办事窗口的规范化建设(重点是完善窗口工作制度的建设、强化窗口环境的改善,改进窗口服务的方式,规范窗口服务言行),加大服务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开展人大评议、提案办理、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组织特邀监督员开展明查暗访等相关活动,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

        10.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结合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积极推进执法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执法办案各个岗位、环节的责任,规范自由裁量,建立执法档案,切实解决职权不清、责任不明、出现过错难以查究的问题。严格贯彻执行省厅《关于严格落实执法过错纪律责任追究的意见》,落实执法过错纪律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把查处发生在执法活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通过个案查处来推进执法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11、加大对信访举报的核查力度。严格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及时受理公安民警和人民群众投诉举报,不断拓展监督途径,定期汇总分析信访举报、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建立信访举报案件线索评估、集中分析排查机制,强化信访监督,加大交办、督办和直接查办信访案件的工作力度,加强对信访举报的分析和核查,及时从中发现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坚决查纠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严格廉洁自律,着力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12.狠抓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纪律作风建设。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等内部监督措施。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警衔晋升集体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其他值得注意的问题坚持早提醒早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行政问责暂行规定。

        13.狠抓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要落实征求纪委意见工作制度,对公安机关任免调整干部和表彰奖励前,应将拟任免调整和表彰奖励人选征求本级纪委意见,考核时应向对象所在地公安机关纪委了解情况,掌握其廉洁自律方面的现实表现,听取对其使用和奖励的意见。

        14.狠抓现役部队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部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反腐倡廉建设的决定》和厅党委《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反腐倡廉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公安现役干部人事工作和执法工作的监督,加强纪检监督力量一体化建设。年内,组织对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落实治理对策。

        五、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15.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和落实。继续深入研究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加强整体规划,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的建设,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增强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为广大公安民警和领导干部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财务收支、公务接待、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

        16.进一步深化争创“无违纪基层单位”活动。继续把争创活动作为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将争创活动纳入全县公安机关年度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评。健全完善争创活动的组织领导机制、教育预防机制、管理制约机制、监督惩处机制、考评激励机制。落实争创活动长效机制建设,与等级派出所、监所等创建工作紧密结合,持续深入地推进公安基层所队纪律建设。

        17.进一步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活动,深入向王瑛、盖起章同志学习,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作政治坚定的表率;坚持重实际、求实效,作求真务实的表率;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作勤政为民的表率;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作艰苦奋斗的表率;坚持秉公用权、严以自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健康的生活观、正确的亲情观,作清正廉洁的表率。坚持用发展的办法反腐败,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出现的新变化、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审时度势,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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